因系统因素以及文字表述可能存在歧义,告知函以最新发布为准(对各潜在供应商正在准备的资料无影响。)
变更内容如下:
1.选聘材料递交响应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
2.本项目首轮仅有一轮报价机会,首轮报价为首轮最终报价。
3.报价分值以55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