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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点击查看
(二)采购资金落实情况:自有资金
为我公司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点击查看公司日常办公用车,公务接待用车。
上限200元/日(含税)(所有服务最终均以实际发生进行结算)。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一)车辆类型:5门7座MPV,插电式混合动力。
(二)车辆状况:车辆应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外观整洁,无重大事故历史,行驶里程在1万公里以内。车辆必须具备齐全有效的行驶证、车辆购置税证、交强险及商业保险等相关证件和手续。
(三)车辆年限:车龄不超过1年(以车辆初次登记日期为准)。
(四)租赁期限:暂定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因工作需要,可续签一年。
(五)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行驶,能及时调换其他车辆确保公务出行正常运行。
(六)车辆出险由车辆出租单位自负。
(一)供应商需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提供供应商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三)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四)提供报价书(加盖公章、法人章)。报价含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所有费用。
(五)提供近1年类似业绩(如有)。
(六)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有意向的单位,请于2024年12月9日至12月11日(**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在**市**区江畔路100号递交上述要求资料。
本项目根据供应商报名情况,择优选取供应商参与后续活动。本项目不保证递交征集材料的单位,均能参加后续活动,采购人无需对此作出解释。递交材料3日内,采购人向入选单位发出通知;未接到通知的单位,为未入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江畔路100号
联系人:索先生
电 话:151****点击查看3019
纪检举报电话:0451-****点击查看6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