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平南县中学学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编号GGZC2024-G3-210468-YZLZ)的质疑答复函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平南县中学学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编号GGZC2024-G3-210468-YZLZ)的质疑答复函

发布于 2025-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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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点击查看学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质疑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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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于2025年1月24****点击查看公司以现场递交方式送达的关于****点击查看学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编号:****点击查看)有关问题的质疑函,****点击查看公司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即刻将该质疑函报采购单位。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点击查看公司质疑函中所提出质疑事项1“(1)质疑中标供应商****点击查看拟投入人员的在职员工资料真实性,要求提供其员工的社保证明材料及社保费用缴纳流水证明;(2)质疑****点击查看是否具备食品检测人员,能否响应食品安全与质量保障能力中‘承诺主动开展检验工作,并能每月提供食品安监部门或国家承认的检测机构检测报告’、是否满足‘中标人有专人负责每天每批次检测并记录’;(3)质疑****点击查看是否满足商务条款中对配送供应商供应能力要求的‘可追溯体系和监管体系要求’”的答复:

1.根据《****点击查看财政局****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贵财采〔2020〕20 号)中“政****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实施‘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制度,进一步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磋商)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符合相关规定。

2.经核查,****点击查看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表及服务响应表均承诺满足招标文件针对检测及对供应能力等服务内容要求及商务要求。

3.经核查,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也没有作出****点击查看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评定。

4.贵公司质疑材料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法有效证明****点击查看存在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故本项质疑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不成立。

二、****点击查看公司质疑函中所提出质疑事项2“质疑中标供应商****点击查看的配送能力真实性”的答复:

1.经核查,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已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供应商所提供投标文件中配送能力进行了评定。

2.贵公司质疑材料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法有效证明****点击查看配送能力相关材料为虚假材料。故本项质疑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2不成立。

三、****点击查看公司质疑函中所提出质疑事项3“质疑中标供应商****点击查看的经营场所真实性”的答复:

1.经核查,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已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供应商所提供投标文件中各供应商经营场所进行了评定。

2.贵公司质疑材料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法有效证明****点击查看经营场所相关材料为虚假材料。故本项质疑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3不成立。

四、****点击查看公司质疑函中所提出质疑事项4“质疑评标过程的各项得分,要求公布投标人的各项得分并说明原因”的答复:

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九条中“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我集团已按照相关法律****点击查看公司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2.根据《财政****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确保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在采购结果确定前,采购人、采****点击查看委员会名单负有保密责任。评审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的规定,贵公司提出“公布投标人的各项得分及原因”的要求没有法规依据,不予以支持,敬请理解。故本项质疑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4不成立。

五、****点击查看公司质疑函中所提出质疑事项5“本项目未在预公示前做采购需求问卷调查”的答复:

经核查,本项目在确定采购需求前已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文及《****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21〕67号文开展了需求调查,已按规定组织确定采购需求和编制采购实施计划,并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进行了审查。故本项质疑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5不成立。

综上所述,贵公司的各项质疑事项均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点击查看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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