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珠江路683号(玄武区城市管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珠江路683号(玄武区城市管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6-09-01

招标详情

南京市玄武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联系人4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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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8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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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64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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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招标2次,合作供应商2个,潜在供应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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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6年珠江路683****点击查看管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省阳光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www.****点击查看.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9月22日14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1.2项目名称:2026年珠江路683****点击查看管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1.3预算金额:人民币71.6万元

1.4最高限价:采用优惠率(下浮率)形式报价;**市**区后宰****点击查看服务中心价格为基准,投标优惠率(下浮比例)≥0%。

1.5采购需求:****点击查看城管局、****点击查看事务局、****点击查看大队(富贵山4号办公****点击查看管理中心四家单位干部职工正常就餐,对2026年珠江路683****点击查看管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招标,确定食材供应商。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1.6行业划分:批发业。

1.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并正式开展工作起1年。

1.8本项目非专门****点击查看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1缴纳税收的凭证;2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供应商为经营型企业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可提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4提供《****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2.5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时间:从2026年9月1日到2026年9月8日17时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获取具体方式:

(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获取时间内(**时间,下同),登录**省阳光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www.****点击查看.cn)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及选择项目、下载文件。

(2)平台网址为:https://www.****点击查看.cn。参与者首次登录平**,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3)参与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等所需时间。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4)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参与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供应商平台咨询电话:025-****点击查看6809(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5)联合体响应(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下载文件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3本项目文件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9月22日14点30分(**时间)

4.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市**区清**路18****点击查看广场D栋11楼2号开标室

4.3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一式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公告。

6.2投标人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本次招标请按“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并按“项目”开标、评标。

6.3 勘察现场:无。

6.4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地区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本单位《****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联系人:王先生 孙先生

联系电话:025-****点击查看2332 025-****点击查看3496

地址:**市**区珠江路683号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联系人:赵娴宇 唐大维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jcec.cn

联系方式:025-****点击查看5825

地址:**省**市**区清**路18****点击查看广场D栋10楼1001室

7.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娴宇 唐大维

电话:025-****点击查看5825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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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共招标过 2 次; 业主共合作物业供应商 2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江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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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环卫服务, 中标 69次, 占比 97.18%
重点地区: 江苏, 中标 69次, 占比 97.18%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1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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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绿化服务, 中标 1 次, 占比 25.0%
重点地区: 江苏, 中标 4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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