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宁政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食堂食材大宗物品框架协议采购服务项目(第二次)(包3蔬菜类;包7米、面粉类;包8食用油类) 中标公告

宁远县宁政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食堂食材大宗物品框架协议采购服务项目(第二次)(包3蔬菜类;包7米、面粉类;包8食用油类) 中标公告

发布于 2024-10-22
湖南****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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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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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食堂食材大宗物品框架协议采购服务项目(第二次)(包3:蔬菜类;包7:米、面粉类;包8:食用油类)

中标公告


****点击查看食堂食材大宗物品框架协议采购服务项目(第二次)于2024年10月22日在****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省**市**县九疑南路75号9楼)进行了公开征集程序,经征集人确定,现将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入围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食堂食材大宗物品框架协议采购服务项目(第二次)

2、政府采购计划号: /

3、委托代理编号:****点击查看

4、征集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6日

二、评标结果:

包3:蔬菜类

评审排序

供应商名称

资格性审

查结果

符合性审

查结果

综合

得分

是否

入围

1

****点击查看

审核通过

审核通过

68.44

2

****点击查看批发店

审核通过

审核通过

53.28

3

**市舜合****点击查看公司

审核通过

审核通过

51.96

包7:米、面粉类

评审排序

供应商名称

资格性审

查结果

符合性审

查结果

综合

得分

是否

入围

1

****点击查看**公司

审核通过

审核通过

90.08

2

**省****点击查看公司

审核通过

审核通过

82.44

3

**县好****点击查看公司

审核通过

审核通过

81.96

包8:食用油类

评审排序

供应商名称

资格性审

查结果

符合性审

查结果

综合

得分

是否

入围

1

湖****点击查看超市有限公司

审核通过

审核通过

75.36

2

****点击查看商行

审核通过

审核通过

72.52

3

****点击查看商行

审核通过

审核通过

48.00

三、入围供应商信息:

包3:蔬菜类

供应商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省**市**县东溪街道九嶷北路131号

136****点击查看8943

****点击查看批发店

**省**市宁****点击查看社区九嶷北路

135****点击查看6649

**市舜合****点击查看公司

**省**市**县塔峰镇环城路二巷2号

173****点击查看9602

包7:米、面粉类

供应商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公司

**省**市**区五里堆路与桐子坝路交汇处东北角

193****点击查看3287

**省****点击查看公司

**省**市**县桐山街道西部工业****点击查看小区2栋1楼3号

199****点击查看8080

**县好****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园区

151****点击查看9907

包8:食用油类

供应商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湖****点击查看超市有限公司

**省**市宁****点击查看社区九疑南路203号二楼

152****点击查看9578

****点击查看商行

**省**市宁****点击查看社区****点击查看中心内)

181****点击查看7899

****点击查看商行

**省**市**县桐山街道西部工业****点击查看小区6号

187****点击查看3243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

服务标准

****点击查看食堂食材大宗物品框架协议采购服务项目(第二次)(包3:蔬菜类;包7:米、面粉类;包8:食用油类)

****点击查看食堂食材大宗物品供货配送,本项目按食材及物品的种类共分为10个包,其中包3:蔬菜类;包7:米、面粉类;包8:食用油类。具体详见采购征集文件。

按征集文件要求执行

2年,合同一年一签。

按征集文件要求执行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审小组职务

姓名

产生方式

参与过程

备注

评审组长

谢剑平

随机抽取

全过程


评审成员

柏**

随机抽取

全过程


评审成员

曾亚琼

随机抽取

全过程


评审成员

郑伶勇

随机抽取

全过程


采购人代表

刘云峰

自行选定

全过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与征集人签订的采购代理合同约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投标供应商认为征集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征集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征集人信息

(1)名 称: ****点击查看

(2)地 址: **县舜陵街道印山路98****点击查看服务中心内)

(3)联系人: 刘云峰

(4)电 话: 185****点击查看6315(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2、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点击查看

(2)地 址: **省**市**县九疑南路75号9楼

(3)联系人: 梁向坤、李伟、蔡俊

(4)电 话: 189****点击查看7979(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5)电子邮箱: ****点击查看@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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