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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点击查看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日常管理精细化、环卫作业机械化、城乡环卫一体化、人员管理机制化、环境治理常态化”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强**环境卫生的综合治理,全面推进**环境卫生工作的规范化和精细化,努力提升全区环卫品质,改善人居环境,为推进现代化新**建设贡献更大的环卫力量。
2.项目名称:**市**区主次干道环卫清扫保洁第七轮社会化承包项目(包9)
3.项目预算:****点击查看3622.88元/年。
二、相关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1.CJJ/T126-2008《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
2.GB 50337-2003《城市环卫设施规划规范》
3.《**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4.《**市城市容貌规定》
5.《**市市容环卫精细化维护作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一)清扫保洁范围:
1.责任范围:金星路(含普瑞大道~**交界处)以东、潇湘大道景观道(不含普瑞路~银星东路)以西、普瑞路(含金星路~潇湘北大道景观道)以南、三叉矶桥以北。
2.维护面积:149.90万平方米(其中道路面积114.71万平方米、绿化保洁面积35.19万平方米)。
(二)清扫保洁内容:
1.对承包路段快慢车道、人行道路面的清扫保洁,承包人按规定的时间内全面完成普扫任务,然后转入全天候巡回保洁;
2.快、慢车道的机械化清扫作业,道路冲洗和洒水降尘作业;
3.道路快慢车道之间及人行道上绿化带的卫生保洁;
4.道路保洁范围内各种垃圾、杂草、杂物的清理和运输;
5.路面禁止焚烧、乱倒垃圾,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6.候车亭、路灯杆、公示牌等公共设施保持外观洁净,无灰尘污垢;
7.道路果皮箱、垃圾容器清理保洁和维护,及时清理不得外溢,垃圾桶必须使用垃圾袋;
8.突发事件造成的路面污染后的及时清理;
9.及时清理过往车辆洒落泥、石块、石子、沙等固体物;
10.积极参与配合各种活动(省、市、市、局大检查)及节假日环境卫生保障;
11.配合各级部门的检查考核工作,并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
12.夏季遇到暴雨天气要及时**防汛,并及时清理雨后留在路面的淤泥、污水、沙石及杂物;
13.冬季下雪要及时清扫道路积雪,投放工业盐、除雪剂融雪,确保道路不存雪。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本项目服务期限:贰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壹年壹签)。
2.本项目服务地点:本项目清扫保洁范围。
五、服务标准:1.清扫保洁
1.1道路清扫保洁的分级
Ⅰ 级清扫保洁的道路(24小时保洁路段):主干道、城市重要景观节点、商业中心、重要生产区、外事活动及游览路线;
Ⅱ 级清扫保洁的道路(18小时保洁路段):次干道、支路及其中的商业街道、区间联络线、****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所在地;
Ⅲ 级****点击查看社区、企业、单位卫生承包路段):支路、街巷路、社区及工业区连接主次干路的支路。
Ⅳ 级清扫保洁的道路:参照Ⅲ级道路执行。
1.2 清扫保洁时间要求
1.2.1 Ⅰ级清扫保洁道路分早、中、晚、夜四班作业,作息时间为:
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5:30-24:00
夏季(5月1日—9月30日): 5:00-24:00
Ⅱ级清扫保洁道路分早、中、晚三班作业,作业时间为:
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5:30-24:00
夏季(5月1日—9月30日): 5:00-24:00
Ⅲ级、级清扫保洁道路可适当灵活,作息时间为:
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5:30-17:30
夏季(5月1日—9月30日): 5:00-18:00
1.2.2 Ⅰ级清扫保洁道路实行三扫四保、Ⅱ级清扫保洁道路实行三扫三保,即5:00-7:00(夏季),5:30-7:30(冬季);12:00-14:00;18:00-20:00三次普扫,其余时间巡回保洁。Ⅲ级、级清扫保洁道路必须于早上7:00前完成一次普扫,普扫后全时段巡回保洁。
1.2.3 中途休息时间视路面洁净程度自行掌握,但不得擅自离岗、溜岗,各交接班次必须衔接紧密,不得出现“空档”。
1.2.4 高温季节午休时间,另行通知。
1.2.5 早餐实行轮流用餐制:冬季用餐时间为7:30-8:00,夏季用餐时间为7:00-7:30,用餐时间内道路上要求每路段留人保洁。
1.3 **道路人工清扫保洁作业要求
1.3.1 人工清扫保洁作业规范
1.3.1.1 上岗时,管理人员须佩戴工号牌,清扫人员必须穿安全标志服,戴好工作帽,禁止穿高跟鞋拖鞋、裙装作业。夜间作业必须穿戴配有反光标志的安全作业服和强反光背心。
1.3.1.2 作业时,不得将垃圾从泄水板上扫过。不得将清扫垃圾往非责任区外倾倒。
1.3.1.3 主要道路、车站、广场、商业网点等每周要2次全面铲清地面口香糖残渣及牛皮癣。
1.3.1.4 垃圾污物及时清运,禁止堆放在泄水井边。
1.3.1.5 遇到突发性污染时,人工配合机械及时清理,三个小时内必须恢复路面整洁(大面积污染除外)。
1.3.1.6 上路后将责任路段普扫之后沿路段巡回保洁。
1.3.1.7 雨天,必须穿带有安全标志的雨具,并在雨后两个小时内将地段积水推净。遇大雨先清泄水井表面污物。
1.3.1.8 落叶季节,及时清扫(先清白色垃圾后再清落叶),严禁焚烧。
1.3.1.9 雪天,及时清除冰雪并堆放在**处,未使用融雪剂的可倒入经勘查后不影响生产生活和通行的地域。
1.3.2 人工清扫保洁质量标准
1.3.2.1 车行道、人行道、人行**、泄水孔不得因垃圾或泥沙而堵塞、边沟等整洁,路缘石、路面交通标志线见本色。
1.3.2.2 无积存泥沙、无油渍痰迹、无口香糖、无裸露垃圾和废弃物,路面设施、地面无张贴、喷涂小广告等。
1.3.2.3 出现垃圾随扫随清,并及时倒入保洁车或就近的垃圾站。
1.3.2.4 普扫范围要求按照实际核定的清扫面积,不得漏扫。
1.3.2.5 普扫后全时段巡回保洁。
1.3.2.6 工作完成后,保洁车须做到干净整洁、见原色,其他清扫工具放回环卫工具房或指定区域。
1.4 **道路机械清扫保洁作业要求
1.4.1 机械清扫保洁作业规范
1.4.1.1 按规定时间、路线准时出车工作。
1.4.1.2 出车前,要做好车辆的检查,特别是油泵、主刷、边刷、上水截阀、垃圾箱是否完好、灵敏有效。对制动系、传动系、转向系、润滑系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并做到所有刷盘落地开展工作。
1.4.1.3 作业时先检查主刷落地高度,一般降至刷苗稍压地面为合适,吸口调整到不遗漏为宜,并适时观察作业路段效果。
1.4.1.4 完成清扫作业后,要对车辆进行清洗和日常保养,有故障及时报修保证次日的正常用车。
1.4.2 道路机械清扫保洁质量标准
1.4.2.1 作业时,要求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尽可能不造成交通拥堵。
1.4.2.2 根据路面污染情况清扫时选用一档或二档,保洁时选用二档。夜间清扫时速不超过10公里/小时;白天保洁时速:微型机扫车不超过8公里/小时、中型机扫车不超过10公里/小时。
1.4.2.3 车辆到指定地点加水、规定的垃圾站卸垃圾。
1.4.2.4 作业不扬尘、不漏垃圾,清扫后路缘石无沉积泥砂,地面干净整洁无污物。
1.5 ****点击查看社区清扫保洁作业要求
1.5.1 ****点击查看社区清扫保洁作业规范
1.5.1.1 ****点击查看社区清扫人员作业必须穿安全标志服,戴好标志帽,严禁穿高跟鞋、裙装作业。
1.5.1.2 普扫范围要求按照实际核定的清扫面积,不得漏扫。
1.5.1.3 ****点击查看社区每天要打扫、清理一次,无烟灶台外的油渍、污物,每周清除1次,规划点夜市、餐馆、****点击查看社区要增加清扫和保洁次数,保证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1.5.1.4 果皮箱、垃圾桶日常保洁做到:及时清掏、巡回保洁、不满不冒、表面无污物、无痰迹、无尘土;每周定期消毒、清刷,确保箱体干净整洁。
1.5.1.5 雨季,泄水井及各类检查井,要达到上净,严禁垃圾堵塞入口,发现有堵塞及时处理。
1.5.1.6 落叶季节,及时清理,不准焚烧落叶,保持街巷整洁。
1.5.1.7 冬季及时清扫,将清扫的积雪(未撒雪溶剂的)堆入绿化带不妨碍交通的**处。雪后及时保洁,保证道路畅通,路面干净整洁。
1.5.2 ****点击查看社区清扫保洁质量标准
1.5.2.1 地面干净整洁、无污物、路缘石、花坛石、休息亭等见本色。
1.5.2.2 无积存、无油渍痰迹、无口香糖、无裸露垃圾和废弃物,各种设施及地面无张贴、渍涂等。
1.5.2.3 清扫垃圾,随扫随清,严禁往泄水井、绿化带、扫倒垃圾,保持泄水口通畅。
1.5.2.4 普扫范围必须清扫到位,不得漏扫。普扫后全时段巡回保洁。
2.道路冲洗、洒水降尘
2.1 冲洗、洒水降尘要求
Ⅰ级道路:一天1次冲洗、1次机扫、4次人工保洁、夏季每天降尘2次,人行道一次冲洗、1次清扫、4次保洁。
Ⅱ级道路:一天1次冲洗、1次机扫、3次人工保洁、夏季每天降尘2次,人行道2天1次冲洗、1次清扫、3次保洁。
Ⅲ级道路:一天1次冲洗、1次机扫、2次人工保洁、夏季每天降尘1次,人行道每周2次冲洗、1次清扫、2次保洁。
级道路:一天1次冲洗、1次机扫、1次人工保洁、夏季每天降尘1次,人行道每周2次冲洗、1次清扫、1次保洁。
路面机洗应在晚上10:00时至次日凌晨6:00时进行,禁止白天强力冲洗作业(即夏季6:30,冬季6:00以后)。2℃(含2℃)以下桥面洒水和0℃(含0℃)以下路面洒水清洗作业必须科学调整控制冲洗作业的时间和方式,确保路(桥)面洁净度。如果确有污染需要冲洗作业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结冰,保证安全。
白天定时洒水降尘、降温,日常冲洒水每天二次以上(第一次强力机洗在早上6:00以前完成,第二次洒水降尘在中午12:00至15:00之间完成,高温季节适时增加洒水次数)。并根据上级蓝天办相关要求增加洒水降尘次数,满足蓝天保卫战工作需要。
2.2 道路冲洗、洒水降尘作业规范
2.2.1 高压水车每车每段20万平方米,半挂水车为每车每段15万平方米,单机水车(5吨)每车每段为10万平方米。
2.2.2 要保持车身整洁、干净,按规定地段、路线、时间进行冲洒。
2.2.3 出车前,要做好车辆的检查,特别是油泵、上水截阀、喷嘴是否完好、灵敏有效。对制动系、传动系、转向系、润滑系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2.2.4 根据不同作业需要,按规定使用前后警示灯。夜间作业在0:00-6:00时,严禁使用汽车警示音乐,不得扰民。
2.2.5 加水时必须到指定的环卫专用取水栓加水,严禁在消防栓处取水。
2.2.6 遇到突发性污染时,要及时配合人工进行清理、无特殊情况应三个小时内恢复路面整洁。
2.2.7 作业完毕后,对车辆进行清洗和日常保养,有故障及时报修,保证次日的正常用车。冬季作业完毕后,把全车各截阀打开放净水,防止冻裂部件。
2.3 道路冲洗、洒水降尘质量标准
2.3.1 冲洗作业时先道路中央及护栏、后人行道、再边沟,保证路面无污物,路缘石无沉积泥砂,人行道地面见本色车速不超过20公里/小时,严禁高速冲洗。
2.3.2 冲洗作业时,必须文明作业,遇过路行人应减速提示,不得扰民。
2.3.3 冲洗作业后,道路及隔离设施底部无散乱垃圾和明显尘土;路面整洁、无沉积物,人行道地面无污迹。
3.立面保洁维护
3.1立面保洁维护作业时间要求
3.1.1 Ⅰ级立面保洁维护的道路(路段)分早、中、晚、夜四班作业;Ⅱ级立面保洁维护的道路(路段)分早、中、晚三班作业。作业时间为:
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5:30-24:00
夏季(5月1日—9月30日): 5:00-24:00
3.1.2 Ⅲ级、级立面保洁维护的道路(路段)作业时间为: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3.2立面保洁维护作业规范
3.2.1 立面保洁维护范围为道路公共设施及两旁视线所及范围(含道路两旁街巷10米范围)。
3.2.2 作业人员需着工装,佩证上岗,服装整洁,仪表端庄,文明礼貌,工具配备齐全。
3.2.3 作业人员在使用药剂时,要遵循安全操作规程。
3.2.4 作业人员使用文明劝导用语。
3.3立面保洁维护作业质量标准
3.3.1立面保洁维护作业做到美观**、整洁一致。
3.3.2 立面保洁维护作业人员对责任路段立面清理做到日清日毕,上午日常清理,下午保洁维护,重点污染区域加强重点维护。
3.3.3 作业范围内的各种设施应以药水清理为主;采用油漆粉刷的要做好油漆调配,使之与原色保持一致。
4.人行地下通道维护
4.1 人行地下通道维护作业时间要求:6:00-23:00
4.2 人行地下通道作业规范
4.2.1 人行地下通道维护作业人员必须穿安全标志服,戴好工作帽,禁止穿高跟鞋、拖鞋、裙装作业。
4.2.2 人行地下通道地面、栏杆、扶手、标志牌、指示牌,阶梯每天冲洗、擦抹一次,墙面每两天擦抹一次,保持洁净。
4.2.3 人行地下通道的泄水井或积水井无污物堵塞入口处,人行地下通道的果皮箱,须及时清掏。
4.2.4 人行地下通道内的喷涂小广告要及时清除干净。
4.3 人行地下通道维护质量标准
4.3.1 人行地下通道入口顶篷洁净、无尘垢污物,地面无积水。
4.3.2 人行地下通道栏杆、扶手、标志牌、指示牌,阶梯洁净。
4.3.3 人行地下通道天花板、墙壁无污渍,果皮箱外观洁净,容器内无满溢现象。
4.3.4 人行地下通道无乱贴乱画广告。
5.垃圾站维护
5.1 垃圾站维护作业规范
5.1.1 上岗必须穿着统一的服装,挂好胸牌,严禁穿拖鞋、高跟鞋上岗。每次接班前,必须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报修并做好记录,确保机械设备安全有效起吊。
5.1.2 检查吊装设备按钮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制动器是否灵敏,吊钩、钢丝绳是否存在断裂极限。确保安全时方可进行吊装操作。
5.1.3 吊装垃圾箱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安全位置作业,严禁非岗位人员操作吊装设备,严禁箱下站人。
5.1.4 掌握吊装设备性能,要集中精力、按章操作,防止安全事故。
5.1.5 垃圾站地面、墙面必须随时冲洗、擦抹、保证干净。
5.1.6 箱体和吊装设备一天擦抹一次。
5.1.7 垃圾站的积水坑每天清洗抽放二次以上,确保无积水现象。
5.1.8 按季节不同每天进行1~3次洒药、灭蝇。
5.2 垃圾站维护质量标准
5.2.1 垃圾站的爬梯、灯具、电控箱等起吊、抽水设备等必须完好,保证垃圾站的正常使用。
5.2.2 垃圾站有标志牌、指示牌和编号牌,有统一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管理单位监督电话等标志。
5.2.3 工具间工具齐全,干净整洁,无杂物堆放。
5.2.4 因垃圾站主体结构损坏或设备故障等原因停用时,应摆放停用指示牌,并采取临时性措施解决垃圾收集。
5.2.5 维修人员接到报修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修复,确保使用。
5.2.6 每年维修保养2次,对房屋和设备做好维修安全保养记录。
5.2.7 垃圾站内干净整洁,每平方米不超过3处污物(不足一平方米按一平方米算)。
5.2.8 垃圾站内无蜘蛛网,起落架及大箱外整洁无杂物,墙壁、门窗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
5.2.9 集装箱表面干净,无浮污物、悬挂物。箱满后盖严扣好门钩不得有污物及挂特。大坑及时清掏,做到坑内无垃圾、积水、无蛆、下水通畅。站内无蚊蝇(视野内不超过3只)。
5.2.10 垃圾站的铁制件、垃圾箱等无变形,无锈蚀。
5.2.11 垃圾站内不准堆放工具、杂物,地面、操作台,干净整洁。
5.2.12 垃圾站内严禁捡废品人员进入。
5.2.13 垃圾站内休息间的桌、椅、床干净整洁,玻璃、灯具、水盆、水池等生活用品保持干净。工具摆放整齐,有固定地点。
5.2.14 垃圾站及垃圾站外管理范围内卫生整洁。
6.公共卫生间及环卫工作间维护
6.1 维护保洁时间:4月1日—10月31日5:00-23:00;11月1日-次年3月31日6:00-22:00。
6.2 保洁人员作业规范
6.2.1 上岗前做好各项准备,服装整洁,佩戴胸卡。
6.2.2公共卫生间消毒时要注意防护(如戴上口罩,橡胶手套等),消毒完毕后,及时清洗手部和脸部以防发生中毒。
6.2.3 坚持文明作业,问清厕内是否有人,作业时挂上“正在保洁”警示牌,避免与入厕人发生矛盾。做到文明保洁、注意服务态度、使用文明用语。工作中与居民沟通时要“请”字当头。
6.2.4 公共卫生间24小时严禁关门。
6.2.5 公共卫生间内设施应符合规定要求,并保持完好,丢失或损坏应及时补充和维修,确保正常使用。
6.2.6 公共卫生间内地面应采取防滑措施,安装警示牌提醒入厕人员注意安全。冬季用水冲洗厕内地面后,须把积水清扫干净,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6.2.7 使用药液进行灭蝇作业时,要注意安全,妥善保管好药液,以防药液丢失,防止中毒事故发生。
6.2.8 加强水电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修,尽量**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
6.2.9 每季度对公共卫生间化粪池清掏一次,保证化粪池井盖完好无损,确保入厕人的安全。
6.2.10 要节约使用工具、药物和自来水。
6.3 维护质量标准
6.3.1 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完好,能正常使用。
6.3.2 设置统一的标志牌、指示牌、编号牌、管理制度及监督电话。
6.3.3 工具间工具齐全、干净整洁,不准堆放杂物。
6.3.4 因主体结构损坏或管道堵塞等原因停止使用时,应有停用公示牌,并采取设置活动厕所或指明就近厕所位置等临时性措施解决群众用厕,公共卫生间应设有残疾人通道、盲道及残疾人专用间和紧急报警装置。
6.3.5维修人员接到报修报告后,需在24小时内修复,保证正常使用。
6.3.6 公共卫生间实行巡回保洁,一小时内保洁一次。
6.3.7 屋顶墙壁、门窗纱、地面蹲台、便器、隔断板门、拖把池、挂衣钩、标志灯具等各种设施、设备完好,清洁卫生。无积尿、无积水、无结冰、无杂物。
6.3.8 保持周围三米内的环境卫生整洁干净。
6.3.9 保持整洁有序,无乱写乱画、无蚊蝇、无蛛网、无臭味,无尿碱污物、无乱堆物品、无暴露的保洁工具和便纸。
6.3.10 清扫保洁时设置提示标志,地面保洁时设置防滑标志,文字清晰。
6.3.11 在保洁作业时必须做到“一挂、十净、七无”。
一挂:在保洁作业时必须悬挂作业提示牌(正在保洁,请稍等,谢谢**)。
十净:厕牌、宣传牌、墙壁、墙裙、隔板、老年扶手、窗台、门窗纱、挂衣钩、灯具要求干净,不能有灰尘和污垢。
七无:蹲坑、座盆、小便池裙、小便池台、面盆及台面、外墙、地面要求无便迹、尿碱、污物、尘土及无乱写、乱画。
6.3.12 夏季4月1日—10月31日,每天定时喷洒灭蚊、灭蝇药及按季节投放鼠药;定时喷洒除臭药剂,做到厕内无臭、异味。
7.果皮箱维护
7.1 果皮箱维护作业时间要求
果皮箱清掏清洗擦抹每天不少于两次,必须在上午9:00和下午4:00之前完成,繁华路段及人流密集地区视情况适当增加清掏、清洗次数。
7.2 果皮箱维护保洁作业规范
7.2.1果皮箱清洁工必须穿安全标志服,戴好标志帽。禁止穿高跟鞋、拖鞋、裙装等作业。
7.2.2 果皮箱的外罩和容器要轻拿轻放。不锈钢果皮箱需用专用刷子清洗,不准用有可能损坏箱体的工具刷箱。
7.2.3 要先用清洗剂刷洗,再用**冲洗,最后用布擦拭干净。
7.2.4 果皮箱有专人管理,垃圾每天清除,无满溢、无污水溢出。
7.3果皮箱维护质量标准
7.3.1 果皮箱表面整洁无污物、无痰迹、无尘土、无小广告。
7.3.2 果皮箱内不满不冒,周围无堆积垃圾和杂物,清掏的垃圾,倒入保洁车或附近的垃圾站,不得随意倾倒。
7.3.3 清掏完后要清洗箱体,保持箱体干净整洁无污物,并做到及时上锁,确保锁具齐全有效。
7.3.4 果皮箱严格按道路等级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间距设置,出现被盗或损坏应及时更换和维修,更换时要做好基础稳固,箱体竖直。
8.资料统计、整理、归档管理
8.1 资料统计、整理、归档管理工作标准
可供查询的记录要有:检查记录、报修记录、修复记录、交工记录、果皮箱管理记录,水车、垃圾车、机械化扫路车保养维护记录及出勤记录,相关本底资料。如有变化应及时上报备案。
8.2 资料统计、整理、归档管理质量标准
环卫设施维护作业资料管理规范,各项记录齐全详尽。
9.安全保障要求
9.1安全管理机构健全,****点击查看小组,并根据有关制度,认真进行安全管理。
9.2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实行统一部署、分级负责、责任到人、预防为主、重点防范的原则,无违规作业和责任事故。
9.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及设施安全。
9.4建立健全日常安全巡查制度及应急处置预案,积极正确处置,必要时额外配置车辆、设备及作业人员。
9.5定期组织开展员工安全学习教育和培训工作。
9.6 其余未尽事项按考核细则执行。
9.7中标供应商应负责作业期间的安全管理和劳动管理,服务期内发生劳动纠纷、人员伤亡、车辆财物损失等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负一切责任。
六、人员与车辆基本配备要求
(一)机械化作业及设备要求
1.供应商承诺中标后投入本项目的最低机械设备、人数配备须达到采购人要求(见表格),****点击查看停车场地(须提供机械设备、****点击查看停车场地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车辆为供应商自有(自购)或租赁均可;
包号 | 责任范围 | 维护面积 | 招标上限值 | 车辆配备(台) | 人员配备(人) | |||||||||||
工具车 | 3吨-5吨(不含5吨)垃圾收集、运输车 | 5吨及以上垃圾收集、运输车 | 8吨及以**压清洗车 | 2吨-8吨(不含8吨高压清洗车 | 8吨及以上清扫车 | 8吨及以上洒水车 | 电动三轮流动保洁车 | 护栏清洗车 | 一线保洁员 | 司机 | 管理人员 | 合计 | ||||
包9 | 金星路(含普瑞大道~**交界处)以东、潇湘大道景观道(不含普瑞路~银星东路)以西、普瑞路(含金星路~潇湘北大道景观道)以南、三叉矶桥以北。 | 149.90万平方米(其中道路面积114.71万平方米、绿化保洁面积35.19万平方米)。 | ****点击查看3622.88 | 2 | 1 | 3 | 5 | 1 | 4(至少含1台新能源) | 2 | 25 | 0 | 118 | 20 | 12 | 150 |
注:
1.以上所有设备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证明材料:
①若为自有车辆:提供清晰的车辆图片、《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购置发票(反映出所要求的作业类型即可),需要年检的作业车辆必须经年检合格,车辆所有****点击查看公司、子公司)。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书上所有****点击查看公司的,****点击查看公司营业执照和供应商****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供应商具有投标设备的使用权和支配权);如果供应商存在更名情况的,****点击查看公司名称变更证明材料。若车辆是新购置尚未上户,须提供购买合同、全额或预付款发票。提供以上资料的扫描件。
②若为租赁车辆:提供清晰的车辆图片、《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购置发票(反映出所要求的作业类型即可),需要年检的作业车辆必须经年检合格,若车辆是新购置尚未上户,须提供购买合同、全额或预付款发票。提供以上资料的扫描件以及行驶证所有人与供应商签订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限涵盖本次招标时间)。
③供应商须承诺上述设备均完全投入本项目使用(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④所有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⑤以上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用于本项目投标的车辆设备应功能完好、车牌标志清晰、车身整洁,达到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重量均为总质量。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采购人有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包中标供应商的车辆设备进行随机现场查验。经现场查验,不能满足功能完好、车牌标志清晰、车身整洁和正常使用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进行更换。
3.要根据作业区域的实际情况,优化作业方案,合理利用设备的配置,发挥机械化作业最大效能,不得将设备闲置、空转。
4.道路机扫和保洁应按经采购人认可的作业线路、作业时间和作业频次实施,不得漏扫、漏洗、偷工或随意改变作业方案。车辆司机和随车工人作业时必须穿戴统一样式的工作服、工作鞋、反光衣帽, 做到着装整齐,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作业规范,文明驾驶和文明作业, 遵守交通规则,避开交通高峰时段,限速20km/h以内,并应亮警示灯,夜间作业时还须开启示宽灯,注意躲避车辆、行人和其他障碍物, 确保交通安全和车辆设备安全,不得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
5.供应商承诺中标后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按采购人要求配备相关的安全设施设备(如GPS、360°倒车影像、盲区报警系统等)(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承诺中标后按甲方的要求购买车辆相应的保险(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团队管理要求
1.实际作业人数不得低于150人(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组建项目管理团队,并能有效利用智慧管理手段对作业人员、车辆进行统筹调度、监督、考勤。按网格化要求指定现场管理人员对各自负责区域所涉及的市容环卫品质进行统筹协调管理。管理人员对工作内容进行汇总、分析并定期反馈给采购人,形成城市管理的良性闭环,实现全天候、无死角、智能化、网格化管理。
3.项目经理: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按照精细化作业标准和环卫作业规范合理安排环卫作业机具、人员;严格按照采购人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统筹做好项目包内环卫保洁和应急处置,不定期巡查项目包内环卫作业状况、现场管理员履职情况,根据巡查情况及时作出处置和调整;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定时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教育,对项目包的清扫保洁工作负总责。
六、验收标准:1.本项目****点击查看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采用分期验收。
2.采购人日常考核结果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七、其他要求:一、考核方式
1.由采购人负责考核。
2.考核评分与环卫服务费用挂钩。
3.考核结果运用严格按照附件1《**市**区环卫第七轮社会化承包清扫保洁作业考核细则》、附件2《**市**区环卫第七轮社会化承包安全生产考核细则》、附件3《**市**区环卫第七轮社会化承包公共站厕(含雷锋驿站)及环卫工作间考核细则》和采购合同约定执行。
4.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无条件接受本项目的考核方式并自行承担因考核导致扣分扣费的风险(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点击查看(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按月付款(先作业后付款),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发票拨付服务费给乙方,根据每月考核结果,考核扣款从当月服务费中扣除。
2.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方式,供应商须自备所有设备(包括清洁所需设备及其它工器具等)和耗材。包含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管理费、保险费以及培训、人工、财务、服装、装备、设备、材料、工器具、耗材等一切与该项目管理有关的费用;
3.采购人在合同期内按照考核细则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如果中标供应商达不到采购人考核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服务合同并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供应商须提供《不挂靠承诺书》、《作业车辆配备智慧环卫终端设备承诺书》,(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在投标前,可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6.中标供应商支付给本项目服务人员薪酬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最新规定。
7.上述所有需求内容根据实际要求进行调整,中标方须无条件配合落实到位。(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中标原则:供应商可以选择**市**区主次干道环卫清扫保洁第七轮社会化承包项目包1-包13中的任一包或多个包投标,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包,以中标金额大的包为中标原则。
(例:①若同一供应商在多个包同时排名第一时,则采购人选择其中标金额大的包为其中标的包,其它的包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中标供应商。②对于存在替补中标情形的包,其中标价即为替补中标供应商的自身投标报价。③若需替补中标的包,出现无中标候选人替补中标的情形,则对该包重新招标。④若出现同一供应商在多个包中标金额相同的情况下,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包的中标供应商)。
9.中标供应商不得在合同期限内将本项目的保洁权发包或转包。
★三、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每条逐一作出承诺及说明。每条有具体说明的,须按要求提供。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