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船厂浦东大道房产租赁项目(四次)废标公告

XX船厂浦东大道房产租赁项目(四次)废标公告

发布于 2025-07-14
公告类型:废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7-14 16:29:03 截止时间:2025-07-25

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点击查看4033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专业领域: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元器件,探测与识别,计算机与软件,体系建模仿真与评估,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卫星应用,动力与传动,先进材料与制造,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浦东大道房产租赁项目(四次)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6月30日

开标(采购)日期:/

招标结果公示如下:

截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故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三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点击查看提出异议,联系人:张律师,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0155。应急客服电话:0551-****点击查看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联系人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三、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义城街道紫云路888号

邮编:230041

联系人:叶剑

电话:152****点击查看8154

电子邮件:****点击查看@ah-inter.com

四、发布媒介

本次公示同时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发布。

特此公示。

****点击查看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