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潢川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于 2025-06-05
信阳****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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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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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3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6月05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点击查看-1 ****点击查看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等 ****点击查看 **省****点击查看**办事处**路农商智慧城2 号楼 130 号 88.000 % 评审总得分:91.57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点击查看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内容 日配送 一年 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陈迪波、李先常、苏展(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按磋商文件约定收取
收费金额:17,912.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航空路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方式:0376-****点击查看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新六大街北段印象湖山20号楼1单元801室
联系人:祁先生
联系方式:180****点击查看01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祁先生
联系方式:180****点击查看0147
附件(4)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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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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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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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资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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