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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点击查看 | 91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69655K | **区郑陆镇施家巷村环镇西路 | 93.71(均分制) | ****点击查看664元/年 |
服务类 | ||||||||||||||||||||||
名称:**口片区和郑陆片区一体化保洁服务 服务范围:对**口镇区和郑陆镇区等采购人指定区域内进行保洁服务等工作,以及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 服务要求: (一)整体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日常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应急处理制度、自检自查制度。 (二)基本要求 1.道路保洁 1.1道路清扫要求 (1)道路清扫保洁采用机械化清扫保洁和人工清扫保洁。 (2)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时间、方式
(3)道路的大扫必须在每日7:30前完成,大扫结束后实行不间断保洁作业。高温季节作业时间按采购人的通知执行。 (4****点击查看车行道、人行道废弃物、如果皮、纸屑、塑膜、烟蒂、痰迹等不得大于零废弃物控制指标,且路面无污水。 (5)全路段清扫无死角,垃圾无漏收;雨水窨井无阻塞;街巷交界处清扫保洁应各延伸3米。 (6)服务范围内各类标志杆牌、护(围)栏的干净完好,对护(围)栏、公厕指示牌等进行擦拭,对非法张贴的广告和乱涂写等进行及时清理。巡查时,发现标杆牌、护(围)栏破损或被喷涂油漆等情况要及时上报。 (7)冲洗、洗扫道板及侧石边,并对花台、广告凳、护栏、景观亭台、桌椅等公共设施等重点部位、部件进行擦洗、保洁等,做到无垃圾杂物、无积水枯叶、无积尘泥沙。 (8)对部分无法使用大型车辆进行作业的区域,如开敞的城市公共空间、公园绿地、背街小巷、慢车道、人行道板等,配备一定数量的小型机械化冲洗车,实行人机结合的保洁模式。 (9)降雪天气,应及时组织铲雪作业。道路融雪后,路面煤渣、灰沙及其它废弃物应及时清扫干净。 (10)机械化作业车辆整洁明亮、车辆各种配件齐全、使用功能齐备,车辆机扫装置做到保持完好、有效。 (11)遇突发事件,采购人有权调动中标人人员和车辆参与应急,如抗洪救灾等。 1.2作业行驶要求 (1)清扫作业时选用一挡,行驶速度不超过15公里/小时,副机转速不超过2000转/分,应严格按照放刷、喷水、调整箱体压力和刷盘转速、清扫的顺序进行操作;非特殊气候情况下,避免“干扫”;作业时禁止扫刷、吸嘴不落地。 (2)冲洗作业时控制车速为15公里/小时,冲洗压力≥300千帕,洒水量0.2~2.0升/平方米,喷水口喷水有力,不得出现断续喷水的现象。 (3)洒水作业时控制车速为20公里/小时,喷水口喷水有力,不得出现断续喷水的现象,洒水作业应覆盖道路的所有机动车道,不得漏洒,作业后路面无干燥路段和片区。 (4)作业时须开启警示灯和示宽灯,夜间禁鸣,洒水作业日间必须播放提示音乐。 (5)所有机械化作业车辆必须双侧同时开启,严禁单边作业(除特殊情况下的冲洗作业)。 (6)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线路、频次和作业模式作业;作业时应穿戴统一的、具有明显警示标识的工作服,并保持着装整洁。不得有滞留马路和加油加水超时等情况。 (7)车辆行驶、停放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车辆的管理要求,任何交通违法行为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将纳入日常考核。 (8)所有车辆驾驶人员、车辆档案必须在市、区环卫处建立档案,纳入规范管理,人员更换,必须及时上报。 1.3机械化作业车辆容貌要求 (1)车体整洁明亮、各种配件齐全、使用功能齐备,各项作业装置保持完好、有效。车身如有宣传标贴,须保持清洁完整。 (2)应保持标志清晰、齐全,车体无破损、无锈蚀、无污物、无灰垢。车尾应有反光标志(或加贴反光膜)。车体杜绝吊挂、抛洒污物,滴漏水、油液体等现象。 2.垃圾收集清运 (1)垃圾桶(箱)要每天二次机械化清运,(早晨7:30分前,下午13:30前)。清洗为上午九点前、下午三点前清洗结束并及时收集垃圾。 (2)垃圾桶(箱)收运要定人、定时、定段,不丢桶(点),收运完毕后做到清洗见本色、归位(隐蔽)整齐、定期喷洒药物及保养转向轮,保证垃圾桶(点)的环境清洁。 (3)果壳箱每日清掏二次清洗一次,早晨7:30前完成第一次清掏、清洗,16:00前完成第二次清掏、清洗,每次作业之后进行巡回清掏。随时保持果屑箱不满不冒、桶体清洗见本色,果屑箱周边的环境清洁,定期进行喷洒药物灭蝇。 (4)主次干道实行上门收集,时间为上午07:00—10:30,中午13:00—15:00。 (5)垃圾清运车辆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生产。 (6)垃圾清运车辆要进行编号,经常清洗,做到车辆性能完好、干净整洁。 (7)垃圾清运点周围二米内必须打扫干净,无死角,无乱张贴。 (8)确保承包清扫保洁的道路、公共设施、环卫设施等稳定呈现干净整洁的面貌,收集的清扫垃圾送往附近指定的转运站或垃圾房,不得拒绝沿线居民向垃圾收集车辆内倾倒生活垃圾。 (9)机械化作业车辆整洁明亮、车辆各种配件齐全、使用功能齐备,车辆机扫装置做到保持完好,有效。 (10)合同签订后必须立即配备齐驾驶员以及垃圾运输车辆。如若采购人发生设备更新调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调整车辆要求,确保垃圾运输正常实施。 3.公厕保洁 (1)专人管理,镇区三类以上的公厕实行1人1厕保洁制度,其他类别的可实行1人多厕保洁制度,但1人最多不超过3座。清洁卫生冲洗及时,每日保洁不得低于4次。 (2)无臭味、无蝇蛆、无尿垢,室内外无乱张贴、乱涂写,无烟头,蚊蝇孳生季节(5-10月)可视范围内无蚊蝇和飞虫。 (3)化粪池畅通、粪便不满溢,周边5m范围内无垃圾、粪便等。 (4)公厕内节约用水,龙头或冲水等设备损坏立即报修。 4.绿化带保洁 绿化带每日进行循回保洁,无成堆或零散成片垃圾、无烟头、无人畜粪便等。 5.河道(塘)水面和堤岸保洁 (1)河道(塘)水面无水生植物、各类垃圾等,保持河面干净。 (2)堤岸无乱堆放,无建筑、生活垃圾等。 6.文明作业 (1)清扫保洁工人上岗期间不得有闲聊、串岗,不得从事与本岗无关的行为,休息时坐在马路边;机械化作业车辆滞留马路和加油加水超时等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形。 (2)环卫作业人员必须穿着统一的安全标志的工作服装上岗,无脱岗、到岗不到位和聚集聊天现象。 (3)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无条件服从工作安排,发现影响环境卫生的突发性问题及时汇报、积极解决。 (4)环卫作业企业禁止将工业垃圾混入生活垃圾进行收运,保洁、收运人员禁止焚烧生活垃圾。 (5)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和规定进行日常保洁工作的管理。不得因贪图方便、省事(如将垃圾桶(箱)/车集中在马路或道板上等行为),造成马路或其他保洁区域产生事故或安全隐患,否则除了采购人有权对其进行罚款以外,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行全部承担。 7.维护管理 (1)随时对垃圾桶(箱)、果屑箱进行普查,发现损坏影响使用功能或影响观瞻,及时予以维修、更换或拆除。 (2)垃圾桶(箱)漆面完好,转向轮、桶盖无缺损。 (3)公厕水电设施、排污管道完好,内饰安全、美观,无明显损坏等。 (4)遇到问题,在中标人范围内的及时维修,其他情况及时报修。 作业范围内所涉及的垃圾收集点、清洁屋、果壳箱等环卫设施的保洁、垃圾收集、垃圾运输已包含在本项目的总费用中。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其中首次进场后的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须经采购人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可以解除合同,对此采购人不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每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未通过考核的,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及验收规范。 |
收费标准:中标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下的为1.5%,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不含)至500万元(含)的为0.8%,中标金额在500万元(不含)至1000万元(含)的为0.45%,中标服务收费按上述计算方法收取,不足人民币3000元的,按人民币3000元收取。
代理费:38621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区郑陆镇镇南路19号
联系人:顾先生
联系电话:0519-****点击查看93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区嵩山路1-301号
联系人:嵇玲
联系电话:0519-****点击查看8295(8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嵇玲
电话:0519-****点击查看8295(8000)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点击查看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