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6.30 万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年租金招租底价:6.3万元,以不低于招租底价的竞价最高报价为年租金成交价,年租金无递增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放弃 |
| 租金支付要求 | 租金实行半年一付,先付后用,首期租金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此后租金的支付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商业,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年租金成交价的25%(取整数,不低于竞买保证金),须在支付首期租金时一并付清。 2、租金支付方式:租金实行半年一付,先付后用,首期租金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此后租金的支付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 4、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5、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 6、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7、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应在施工前将改造或装修设计方案及图纸提交出租方备案,需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点击查看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后按规定实施。 8、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9、标的如非原承租人竞得,出租方给予原承租人在租赁期到期后7日腾空期,如原承租人未按该期限腾空完毕导致出租方无法及时交付租赁物给竞得人,则竞得人须待出租人解决此纠纷后交付房产,同时竞得人放弃向出租方提出经济损失赔偿的权利。 10、意向方竞得标的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11、租赁房产不得做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
| 租期 | 2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提供盖有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码证或非法人组织代码证为准,并提供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或以提供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575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点击查看中心在项目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