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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底价: ¥ 14,127.00 元/月/总面积 挂牌时间:2024-08-19 至 2024-08-30
价格说明:首年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14127元,从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 3%
﹒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 保证金: 52000 元
﹒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租 期: 6 年
﹒ 出租方: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 |||
出租底价 | 14127.00元/月/总面积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是 |
价格说明 | 首年每月租金为人民币14127元,从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3% | ||
支付方式 | 租金按月支付,每月租金于当月第5日以银行转账形式向出租方支付 | ||
资产来源 |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 ||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 |||
标的所在地址 | 出租**市**区丹灶镇祥泰路2****点击查看客运站大楼(首层)部分物业 | 标的所在区域 | 其他 |
出租类别 | 房产 | 出租用途 | ****点击查看政府部门核准的有关用途) |
出租面积(总面积) | 831 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6 年 |
免租期限 | 1个月 | ||
特色 | 交通便利 | ||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 |||
权证名称 | 房地产权证 | ||
权证编号 | 粤房地证佛字第****点击查看451465号 | ||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 3704.13 |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其他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点击查看 | ||
产权人是否出租方 | 否 (出租方出租行为已获产权人同意或相关授权) |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 不涉及优先权 |
挂牌信息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8-19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看样事项 | 公告期内自行前往看现场,联系人:梁小姐,137****点击查看7740 | ||
组织交易方式 | 1.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协议交易方式为: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2.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 2 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 ||
报价方式 | | ||
交易条件 | 1. 成****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如涉及出租方企务公开要求公示的,出租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交易合同。 2.成****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相当于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1%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如高于挂牌价格成交,则成交方****点击查看交易所支付增值服务费,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增值部分的5%计算。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 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向本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余额。 3.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点击查看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4.成交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不允许 | ||
交易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是否收取交易保证金 | 是 | ||
交易保证金收取方案 | 收取方式为固定交易保证金,金额为 52000.00 元。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资格确认后交纳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17:00****点击查看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点击查看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点击查看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点击查看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
交易保证金交纳账号 | ****点击查看银行账号请于报名成功后,****点击查看中心,在 "我报名的项目 -保证金账号 "中查看,此账号为本项目唯一保证金监管账号,请务必按照公告要求按时向本账号交纳保证金,切勿打入其他标的账户或他人账户, 避免造成无效保证金!保证金转账 2小时后,请登录 "用户中心 -我报名的项目 "中核实保证金状态,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本项目经办人联系。 | ||
保证内容 |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 ||
处置方法 |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意向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本所应收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部分划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合同项下保证金的一部分(以合同为准),如有剩余则原路退还承租方。 | ||
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点击查看交易所官网(www.****点击查看.cn)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出租物业按现状整体出租。经营管理单位对出租物业按照现有质量、房屋现状、交付使用时的依附于出租物业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物业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承租方自行出资装修使用,承担申报、办证、开发、使用、经营、管理物业所产生的一切风险、亏损、费用、税费及责任,出租方和管理方不保证承租方能获利或收回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