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华池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华池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于 2025-07-15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华池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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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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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点击查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点击查看(**市**区南大街71号二楼204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8日15时0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8.00万元

最高限价:/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招标需求:负责对****点击查看进行米面等主食及食用油类、肉类、蔬菜类等食材的采购供应和配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1投标人须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1.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零申报记录或免税证明材料);

1.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1.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预留比例为10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食品流通(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且范围包含预包装食品。

注: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留存三份,原件备查。以上所涉及资质证书如含二维码,经扫描二维码结果与复印件内容完全一致,则复印件视同为原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25年07月16日至2025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南大街71号二楼20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7月28日15时00分(**时间)

地点:**市**区南大街中元世贸820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在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点击查看总局****点击查看税务局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点击查看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3****点击查看9868

地址:**省**市**县柔远镇中街19号

2.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田亚玲

联系电话:189****点击查看1293

地址:**省**市**区南大街71号

2025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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