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转让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汉溪大道东386号4001-4017室、4101-4117室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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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6-09

招标详情

广州市番禺信息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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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招标7次,合作供应商3个,潜在供应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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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公告性质
整体转让**市**区南村镇汉溪大道东386号4001-4017室、4101-4117室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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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转让**市**区南村镇汉溪大道东386号4001-4017室、4101-4117室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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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名称 整体转让**市**区南村镇汉溪大道东386号4001-4017室、4101-4117室物业
转让底价(万元) 13795.388300
挂牌日期 2025-06-09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7-04
资产概述 该标的位于**市**区万博商务区,地理位置十分优越。长隆万博商务区是**市和**区的重点建设项目,位于**区北部,地处华南板块核心位置,北至南大干线,**万博商务区,西至新光快速路,南至**大道,面积约7.2平方公里。主要产业区块有万博商务区、长隆旅游度假区、汉溪大道商圈等。区域内设有3条地铁线,区域优势得天独厚。按照市、区两级的总体部署,将大力把长隆万博商务区打造成粤港澳大湾区文商旅融合发展典范区和世界级地标商圈。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5-06-09
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条件: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最长**周期数:2,延牌周期(工作日,至少5个):10个工作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意向受让方可按公告约定参加产权交易机构组织的交易标的现场看样活动,对交易标的产权、用途、结构、质量、面积、供水、供电、消防系统、租赁情况、使用现状(包括房屋内部间隔现状、装修装饰现状;建筑物和构筑物附属设施及物业管理)等进行现场勘察和谨慎详尽必要的了解。

(二)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前,须自行对受让交易标的行为是否符合交易标的所在地限购政策及过户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标的具体信息,以权属证明为准。

(三)意向受让方的应价、报价以及成交即表明意向受让方认可并响应转让方设定的项目交易条件,已知晓交易标的历史情况,认同交易标的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能就交易标的现状和存在的瑕疵及已告知的事项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主张任何抗辩,不能以交易标的间隔、用途、面积或受让价格和风险过高为由拒付交易价款、调整成交价格、退款和要求转让方补偿或拒绝履行任何义务。《资产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权属变更时间过长、新核定的权属证照标示内容和面积数据差异而变更、解除或终止。

(四)转让方按交易标的现状转让,受让方按交易标的现状受让。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不保证交易标的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交易标的之现状,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交易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五)转让方对交易标的的质量、功能、价值、安全性能等不提供任何保证;受让方接收交易标的后其处置、使用等任何行为的所有后果、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受让方无权因此向转让方提出任何要求。

(六)自交付之日起,受让方对交易标的行使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应承担起交易标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各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用的支付和房屋灭失毁损的风险承担。

(七)标的过户的所有手续由受让方负责,转让方依有关规定协助提供其所能提供的必要支持性文件。

(八)转让方协助过户义务仅指转让方为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至受让方名下的过户手续而提供其所能提供的必要资料及承担有关费用的义务,转让方不承担协助过户至除受让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的义务。

(九)转让方已****点击查看事务所作为代理人,代表其与受让方办理与变更标的的不动产权有关的所有手续,****点击查看事务所因此收取的律师费按每个不动产权证¥2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计算,合共¥68000元 (大写人民币陆万捌仟元整),由受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点击查看事务所****点击查看事务所向受让方开具发票。

(十)交易服务费按照产权交易机构收费标准各自承担。

(十一)产权交易机构根据《资产交易合同》约定,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十二)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现状、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资产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转让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过户、权属变更登记等一切风险。

(十三)交易标的由**省****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目前管理费标准为按建筑面积计人民币¥ 24元/㎡﹒月(不含公摊费用),具体由受让方与**省****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十四)转让方已向**市****点击查看公司缴付了交易标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501799.81元,受让方须于《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等额即¥501799.81元(大写款项人民币伍拾万零壹仟柒佰玖拾玖元捌角壹分)支付给转让方,否则转让方有权不予交付物业和暂不办理交易标的的不动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十五)交易标的不动产权证书记载,“该房屋再次转让时,应当转让给法人单位”。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穗府办函〔2024〕6号)》精神,商服类物业不再限定转让对象,即本房屋可依法转让予中华人民**国境内外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后续因法规、政策变动导致转让中断或失效,转让方免于承担任何责任。

(十六)因交易标的存在部分在租的情况,如受让方非交易标的所涉在租物业的承租方的,转让方、受让方及承租方应签订变更交易标的所涉在租物业的租赁合同的出租方主体的相关协议,自交易标的交付之日(含当日)起租赁合同的出租方由转让方变更为受让方,由受让方承接转让方在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与义务,交易标的交付之日(不含当日)前的租金收入仍为转让方所有,交易标的交付之日(含当日)起的租金收入归受让方所有,并由受让方向承租方收取。受让方为交易标的所涉在租物业的承租方的,租赁合同自交易标的交付之日起自动终止,双方应结清租赁合同约定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履约保证金、水电费、管理费等。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点击查看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2759.0777万元(以到账为准)。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2.2本项目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2.3****点击查看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点击查看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1441799

开户行:中信银行****点击查看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点击查看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受让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5.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5.2****点击查看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点击查看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688****点击查看010003

开 户 行:****点击查看营业部

6.转让方按转让标的现有质量、房屋用途、面积和房屋现状进行转让。

7.受让方须按转让标的现有质量、房屋用途、面积和房屋现状予以受让。

8.若转让标的出现交易时不动产权证书标示的内容和面积数据与成交后办理房屋权属变更后,转让****点击查看交易部门新核定的内容和面积数据有差异的情形时,最终以新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标示的内容和面积数据为准,成交价格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

9.受让方付清全部受让转让标的价款,交易双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出具的交易凭证后,共同办理转让标的产权过户手续。

10.转让标的成交后,办理转让标的房屋产权过户和证照变更过程中涉及的税、费、金由交易各方各自依法承担。如没有规定的,均由受让方承担。

11.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需实地勘察的,可直接联系 麦生,电话: ****点击查看1028进行预约看房。

12.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二、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须承诺已知悉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已自行确认完全符合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要求。如因不符合相关购房政策规定而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2.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3.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处置方案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外注册成立、有效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限购政策的规定,并具有购房资格。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不允许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不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点击查看0777元
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保证金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点击查看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点击查看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1441799 开户行:中信银行****点击查看路支行 转账备注:****点击查看+保证金
保证内容 (1)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约定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处置方法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点击查看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点击查看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点击查看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3.项目设置诚意金的,按如下处置方式: (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诚意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市**信息****点击查看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市**区南村镇汉溪大道东379号2901-2915号
法定代表人 蔡俊斌 注册资本(万元) 130200.000000人民币
经济类型 企业类型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706471P 经营规模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监管机构属地 **市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管理局
批准单位名称 ****点击查看 批准文件类型
批准日期 2025-04-16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对区国资局转呈**信息****点击查看公司关于对万博商务区广晟万博城写字楼第40-41层物业挂牌转让请示的批复
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郑小姐、郭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20-****点击查看0902、****点击查看090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市**区流花路123****点击查看会议中心**7楼
交易机构网址 http://gz.****点击查看.cn/;https://www.****点击查看.com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
查看完整分析
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共招标过 7 次; 业主共合作物业供应商 3
上次中标企业: 广州****公司
查看完整分析
核心业务: 物业服务, 中标 3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广东, 中标 3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潜在竞争对手: 共 2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查看完整分析
广东****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物业服务, 中标 2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广东, 中标 2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第一****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物业服务, 中标 11 次, 占比 64.71%
重点地区: 广东, 中标 17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4 次, 中标金额 8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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