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壹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乐业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 (BSZC2024-G3-280307-YMGC)质疑答复函

广西壹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乐业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 (BSZC2024-G3-280307-YMGC)质疑答复函

发布于 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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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疑人基本情况:

质疑人:****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省**市**区云田乡马安村陈家组

授权委托代理人:卢永生

联系电话:188****点击查看2190

邮编:412000

二、质疑项目名称:**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

质疑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采购人:****点击查看

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三、质疑答复书内容:

****点击查看**公司:

我司于2024年11月13****点击查看公司递交的关于“**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点击查看)”项目的质疑函一份,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详见附件。

质疑答复:

1.针对质疑事项1、2、3、4,质疑事项成立,现对质疑事项内容做适当调整,具体详见本项目更正公告。

2.针对质疑事项5,答复如下:第一、本项目作为服务类项目采购,需要由供应商提供与项目相关的技术方案,以确保服务措施的实现。评分标准已根据项目采购需求的具体情况明确不同技术路线、组织形式及相关指标的重要性和优先级,设定客观、量化的评审因素、分值,从供应商的专业技术能力方面设置评审因素,综合评价供应商的履约能力,符合法律规定。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中的相关规定,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及特点相结合编制招标文件,设置内容无禁止倾向性或排他性条款,以确保各潜在供应商公平公开竞争。第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均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范畴,且认证范围亦均与采购内容相关,请质疑供应商认真细读评审内容,结合自身条件,对应招标文件提供佐证材料。同时,满足本项的潜在供应商数量众多,具有市场竞争性,因此,不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第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行政审批等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许可证,此项内容未指定特定区域,符合采购人招标选优目的,且仅作为加分项,不作为资格条件,不具有排他性,请质疑供应商认真细读评审内容。贵公司质疑事项部分成立,为确保本项目顺利开展及公平起见,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详见本项目更正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本项目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贵公司对本答复不满意,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投诉。

****点击查看公司对本项目的监督和支持!

特此答复。

****点击查看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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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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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共招标过 2 次; 业主共合作物业供应商 1
上次中标企业: 广西****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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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环卫服务, 中标 12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广西, 中标 12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7 次, 中标金额 23920.56
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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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