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驿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综合提升项目合同信息

驻马店市驿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综合提升项目合同信息

发布于 2024-10-28
**市驿**保障性租赁住房综合提升项目合同信息
【信息时间:2024/10/28】

**市驿**保障性租赁住房综合提升项目监理合同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点击查看

监理人(全称):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市驿**保障性租赁住房综合提升项目 ;

2. 工程地点: **市境内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李永强 ,身份证号码: 511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注册号: 0042****点击查看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叁拾叁万壹仟柒佰伍拾元整 (¥ 331750.00 元)。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2024年9月12日始,至2024年12月10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2024年9月11日。

2. 订立地点: ****点击查看

3.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叁 份。


此页无正文,为盖章页。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住所: 住所:**市高新区交子大道575号中海国际J座1210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610000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的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账户名称: 账户名称: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纳税识别号: 公司纳税识别号:*96928R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石灰街支行

账号: 账号:****点击查看*449

电话: 电话:028-****点击查看7332

传真: 传真:028-****点击查看8123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