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滨江棚改安置小区二期套房3年租赁权网络竞价公告

万安县滨江棚改安置小区二期套房3年租赁权网络竞价公告

发布于 2025-09-18

招标详情

万安县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30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23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655条

立即监控

**县**棚改安置小区二期套房3年租赁权网络竞价公告



**县**棚改安置小区二期套房3年租赁权网络竞价项目现由****点击查看**公司对其进行挂网拍租,定于2025年9月29日上午9时00分开始在**省公共**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产权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 1


标的基本情况

**县**棚改安置小区二期套房为****点击查看产权,受产权方委托,由****点击查看**公司负责招租,**棚改安置小区二期套房共计14个标的,建筑面积为128.67㎡-130.26㎡不等,房屋用途为住宅、框架结构,以毛坯交付。


0 2


租金及租赁期限

**县**棚改安置小区二期套房对外租赁期约定为3年(含装修免租期),装修免租期为3个月,公开挂牌价为3年总租金(租金按年度支付),租赁期满后承租方享有同等租赁价格下的优先竞买权。具体情况见下表:


0 3


图片展示


04


租赁相关要求

(1)承租方须依法依规安全使用,不得从事以下经营活动,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A.不得用于从事非法、犯罪活动,以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允许从事的行业;

B.不得用作生产、存放或销售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的物品。


(2)租赁合同签订后如若非法使用,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承租方需补缴已享受的免租期租金,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放弃中标资格的承租方在本次竞价中将取消竞买资格。

租赁期间,承租方未能按照以上要求使用,经出租方书面函告仍不改正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自行投入的装修及相关支出)。


0 5


竞买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2.具有良好的征信记录,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


06


展示地点和时间

标的物现场。

标的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26日17时。


0 7


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26日17时止。

报名地点:登录**省公共**交易网(https://www.****点击查看.cn/)进行网上报名。




附件(3)
附件_539500623_342086799.webp
下载预览
附件_539500623_342086800.webp
下载预览
附件_539500623_342086801.webp
下载预览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