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湘湖景区湖山广场音乐喷泉东侧湖边茗醉园五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萧山区湘湖景区湖山广场音乐喷泉东侧湖边茗醉园五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发布于 202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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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湘湖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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茗醉园五年租赁权
拍卖公告
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兹定于2025年4月18日14时****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404室(**区市心中路1069****点击查看中心科创中心B楼4楼)公开拍卖萧****点击查看广场音乐喷泉东侧湖边茗醉园(砖混结构、木结构及廊、棚建筑面积合计约1222.3平方米)五年租赁权,起拍价78.9443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50万元。
竞买人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严重失信记录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拍,不允许联合竞拍。
租金一年一付,标的先付后用,租金递增幅度为第1年、第2年年租金相同,第3年年租金在第2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第4年年租金在第3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第5年年租金在第4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履约保证金为首年成交价的25%,水电费保证金为5万元,免租金装修期为5个月(租期起止时间不变,直接在首年租金中减免),招租要求:****点击查看管理部门领证条件,仅限经营餐饮、茶楼,不得经营其它项目。
标的现状为在租,原承租户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户如未按本公告要求报名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
一、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二、展示时间:2025年4月15日—17日(9:00—16:00)止,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委托人(****点击查看)咨询电话:0571—****点击查看0731,若需在非集中展示时间看样的,请自行与委托人联系。
三、报名时间:2025年4月16日—17日(9:00—16:00)止。报名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工作人员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他人竞买: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凭交款凭证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交入账户:****点击查看,开户银行:农业银****点击查看中心,账号:19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16242。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点击查看银行转账或网银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交纳保证金时,请在进账单凭证上注明“茗醉园保证金”,保证金须于2025年4月17日16:00前交入上述账户。
咨询、报名地点:**市文三路345****点击查看酒店8楼****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136****点击查看6677 135****点击查看7080 0571—****点击查看8026
标的清单、授权委托书样本及相关****点击查看公司网站:www.****点击查看.com
**市公共**交易网:hzctc.****点击查看.cn
****点击查看
2025年4月11日
萧****点击查看广场音乐喷泉东侧湖边
茗醉园五年租赁权
竞买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制定本须知,以明确拍卖活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并对本次拍卖有关事项进行约定。本次拍卖活动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各环节均具有相应法律效力。
一、拍卖标的
1、萧****点击查看广场音乐喷泉东侧湖边茗醉园(砖混结构、木结构及廊、棚建筑面积合计约1222.3平方米)五年租赁权,起拍价78.9443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50万元。
竞买人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严重失信记录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拍,不允许联合竞拍。
租金一年一付,标的先付后用,租金递增幅度为第1年、第2年年租金相同,第3年年租金在第2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第4年年租金在第3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第5年年租金在第4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履约保证金为首年成交价的25%,水电费保证金为5万元,免租金装修期为5个月(租期起止时间不变,直接在首年租金中减免),招租要求:****点击查看管理部门领证条件,仅限经营餐饮、茶楼,不得经营其它项目。
标的现状为在租,原承租户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户如未按拍卖公告要求报名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
拍卖标的、建筑面积、租期、起拍价、履约保证金、招租要求、租金支付方式及递增幅度等信息详见本须知及《拍卖标的清单》(附后)。
二、竞买登记及报名
办理竞买申请登记时意向竞买人需提交以下材料:报名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相关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工作人员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他人竞买: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保证金交款凭证办理竞买报名手续。
本次拍卖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17日(9:00—16:00)止,报名地点:**市文三路345****点击查看酒店8楼****点击查看,有意竞买者须在报名前认真阅读、理解拍卖会资料及现场看样,并确保在2025年4月17日16时前向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点击查看,开户行:农业银****点击查看中心,账号:19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16242)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签署《竞买证》。未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办理报名手续的,不视为有效竞买人,无权参加竞买。
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得经由他人账户代交(单位须以本单位账户交款)。
****点击查看银行转账或网银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交纳保证金时,请在进账单凭证上注明“茗醉园保证金”,以便查对核实。
三、竞买人须凭《竞买证》、《拍卖会入场券》方可进入拍卖会现场。竞买人在拍卖会场无论是否本人出价其法律效力均归属于相对应的竞买人。竞买人必须遵守拍卖会场秩序,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的竞价,不得妨碍拍卖师的正常操作,更不得进行恶意串通、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否则拍卖人可以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竞买人进入拍卖会场后凭《竞买证》向拍卖人换取竞买号牌,竞买号牌是代表竞买人身份和竞买权的标志。竞买人领取竞买号牌后,应妥善保管,并在拍卖竞价过程中谨慎使用,拍卖会结束后应将号牌归还拍卖人。竞买人须对本人、委托人及其他持举该竞买号牌的任何人的竞价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次拍卖会拍卖标的的建筑面积、法律关系等状况均以现状为准,对拟拍卖标的的各方面状况,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查验其具体情况,对标的的坐落、范围、面积、所在层、用途、消防条件、房屋结构、质量等状况须竞买人自行现场勘察核对(竞买人对标的上述信息有疑义的,须在竞买前向委托人(****点击查看,联系电话:0571—****点击查看0731)进行咨询(请在工作时间咨询),并对竞买本标的可能存在的使用、经营、投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愿承担。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的相关资料是拍卖人所了解的对拍卖标的的历史及现状提供意见性说明的文字及材料,仅供参考,拍卖人不对标的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一旦进入拍卖现场并出价的,即表示认可拍卖标的的状况,并愿意为自己按照拍卖标的的状况参与竞买的行为承担责任。
六、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买人一经出价即不得反悔。
七、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拍卖成交。拍卖标的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必须当场亲自与****点击查看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并当场在《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上加盖公章),并于2025年4月25日下午16时前向委托人指定账户(户名:**湘湖旅游度****点击查看公司,开户行:****点击查看分行,账号:33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01****点击查看6678)付清首期租金(租金一年一付,标的先付后用),于2025年4月23日下午16时前向委托人指定账户(户名:**湘湖旅游度****点击查看公司,开户行:****点击查看分行,账号:33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01****点击查看6678)付清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首年成交价的25%)及水电费保证金(水电费保证金为5万元)。
买受人须按分段累进方式向****点击查看支付拍卖佣金,标准见下表:
首年租金成交额
买受人费率
0-100万元(含)
4%
100-500万元(含)
3%
500万元以上
1%
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仅可转抵拍卖佣金,保证金剩余部分须待买受人按约付毕全部成交价款、签订《租赁合同》并完成标的交接后,由拍卖人原路退还。
买受人向委托人指定账户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水电费保证金后于2025年4月30日下午16时前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框架样本附后,委托人联系电话:0571—****点击查看0731,请在工作时间联系,地址:****点击查看,合同实际签订时间以委托人确认为准)。
本次拍卖标的《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均为“**湘湖旅游度****点击查看公司”。
买受人逾期不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水电费保证金、拍卖佣金或逾期未签署《租赁合同》者,拍卖人有权认定其违约,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同时,委托人有权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将原买受人已成交的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八、标的交付
标的现状为在租,内部现有物品、设施设备不在拍卖范围内,若标的交付时上述物品、设施设备仍然存在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本次拍卖参考租期自2025年5月25日至2030年5月24日止。
委托人负责于2025年5月25日前向买受人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对标的不做任何调整),委托人在2025年5月25日前未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的,起租日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租赁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标的交付前房屋的水、电、通信、物业等相关费用由委托人或原使用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并自行缴纳。水、电、通信、物业、垃圾清运、汽车停放等相关费用不含在租金内,相关收费标准须买受人自行了解、核实、负担。
九、标的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委托人承诺有出租权,拍卖成交后相关租赁事宜见租赁合同框架样本(附后)。
2、拍卖标的房屋的质量状况、结构状况等可能存在显性或隐性瑕疵,竞买人在拍卖前须现场勘查了解、自行解决,该瑕疵不影响拍卖结果。
3、《拍卖标的清单》及本次拍卖文件中标的所示面积为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竞买人在出价时应充分考虑此因素,标的实际面积与拍卖资料所示面积有差异的,不影响拍卖成交价。
竞买人在竞买报名时可向拍卖人申请查阅上述标的资产评估报告复印件。
4、标的竞买人就拟经营的业态(使用用途)须于竞买前征询标的委托人的意见并确认(****点击查看,联系电话:0571—****点击查看0731,请在工作时间咨询),否则由此所引致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5、买受人须自行办理从事经营活动、户外标识与广告的报批手续和消防审批等手续,委托人仅负责提供已有的相关材料、文件。因房屋相关证照、竣工验收报告、消防验收文件尚未办理或缺失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审批手续或正常经营房屋的,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相关责任。本次拍卖标的尚未办理房权证;如承租期间委托人仍未办理房权证的,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任何补偿或追究委托人的任何责任。
6、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标的水、电开通、使用的手续,委托人负责提供已有的相关材料及必要的协助。
7、未经委托人的书面同意,买受人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或转借)、抵押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等,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如拆除或改变墙体、门窗及房屋朝向,房屋内水、电布局,房屋外广告牌设立等)和用途。
8、房屋内不得住人(住宅除外)、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物品。
9、买受人需改变标的内墙体结构或需增设房屋附属设施或设备的,必须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按照规定须向物业及有关部门报批的,买受人须自行报请物业及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10、本次拍卖标的房屋内层高、结构、墙体、柱子、管道分布等情况均以现状为准。
11、本次拍卖标的房屋内部可能存在破损或渗漏情况,买受人须自行修缮、改造并承担相应费用,拍卖人、委托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2、标的内部现有物品不在拍卖范围内,若交付时仍然存在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13、买受人在装修期间产生的装修垃圾须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14、买受人不得占道经营,如需安装空调的,室外机一律不得放置在临街一侧。
15、买受人承租期间须遵守委托人、****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垃圾分类等。
16、买受人须自行咨询物业费、水电费收费标准并按时缴纳。物业公司须由委托人指定,买受人无权更换或自行成立物业。
17、买受人(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应做好房屋的维修工作,确保房屋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改房屋的结构、设施等。
18、****点击查看政府举行重大活动或疫情防控时要求房屋暂停使用的可能,因政府原因或疫情防控导致买受人暂停使用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关。
十、拍卖人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撤销拍卖标的的拍卖。
十一、本须知的内容请竞买人务必认真阅读,有任何疑义请当场立即向拍卖人咨询,竞买人一旦进入拍卖会场即被认为知悉并愿意遵守和履行本须知的各项条款与内容。拍卖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拍卖材料进行修正或补充,拍卖人可在拍卖活动举行之前书面通知竞买人,也可以在拍卖正式开始前由拍卖师当场进行口头说明。竞买人举牌应价或书面报价的,均被视为已经知悉并接受认可该修正或补充。本竞买须知及修正与补充均作为《拍卖成交确认书》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填写《竞买保证金账号确认单》,退还保证金依据“谁报名、退给谁”的原则,即收款人户名和账号须与交纳竞买保证金时的信息一致。如竞买未成交,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拍卖人原路退还至《竞买保证金账号确认单》中填写的本人账户,竞买人无需承担任何费用,也无需另行办理退付手续。拍卖人财务联系电话:0571—****点击查看7539姚会计。
十三、其他说明:
1、本次拍卖的所有时限均以**时间为标准,拍卖会实际开始时间与拍卖公告所指拍卖时间允许有合理幅度的提前或延迟;
2、因场地使用冲突或竞买人数过多等原因导致拍卖会无法在原定地点举行的,拍卖会实际举行地点以拍卖人通知为准,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有效的联系电话,并在拍卖前保持畅通;
3、本次拍卖所有款项以人民币结算,****点击查看公司指定;
4、拍卖会上拍卖师以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示意成交时,交易合同即告成立,《拍卖成交确认书》是对合同成立的进一步书面固定,买受人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不影响拍卖成交;
5、拍卖相关文件均以盖章文件为准。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所引起的一切事宜,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点击查看
拍卖时间:2025年4月18日14时
拍卖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404室(**区市心中路1069****点击查看中心科创中心B楼4楼)
联系电话:136****点击查看6677 135****点击查看7080 0571—****点击查看8026
****点击查看**管理局监督电话:0571—****点击查看9063
本人已详细阅读本次拍卖会的《竞买须知》及相关文件,并对以上条款予以认同,同意接受标的现状,竞拍所产生的风险自负。
竞买人签名:

萧****点击查看广场音乐喷泉东侧湖边茗醉园五年租赁权
拍卖标的清单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首年起拍价
(万元/首年)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备注
1
萧****点击查看广场音乐喷泉东侧湖边茗醉园(砖混结构、木结构及廊、棚建筑面积合计约1222.3平方米)五年租赁权
78.9443
50
1、标的土地使用权面积约1711平方米;砖混结构、木结构及廊、棚建筑面积合计约1222.3平方米,其中包含地上建筑面积约379.1平方米,新增构筑物等(木结构和廊、棚户)建筑面积约843.2平方米
2、标的现状为在租,原承租户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户如未按拍卖公告要求报名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

湘湖茗醉园租赁合同(框架样本)
甲方:**湘湖旅游度****点击查看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乙方通过拍租中标甲方茗醉园房屋一事达成以下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物业与年限
1.1 甲方将坐****点击查看广场音乐喷泉东侧湖边茗醉园(以下简称“该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
1.2 该物业土地总面积为1711平方米,砖混结构、木结构及廊、棚建筑面积合计约1222.3平方米,其中包含地上建筑面积为379.1平方米,新增构筑物等(木结构和廊、棚户)占地面积为843.2平方米。
1.3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有权根据其正常经营需要与该物业区域中的所有其他租户和自营业主共同、平等地使用区域内的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楼梯、通道等,但甲方及物业管理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共部分的使用予以合理的临时限制。
1.4 乙方租用该物业的期限为 五年 。租赁期自2025年5月25日起至2030年5月24日 止。每年开展年度考核,若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考核表详见附件)。
1.5 承租人在合同签订前已实地踏勘,并对于租赁物业在出租时的情况有了充分了解且无异议。
1.6 特别约定:若因租赁物、地上构筑物等的产权瑕疵导致承租人无法正常使用该部分面积,或受到第三方主张权利、行政机关处罚等影响,承租人应自行与相关方协商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损失。出租人不承担因该部分面积未取得产权证而给承租人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租金亦不予酌减。
第二条 物业用途
2.1 该物业业态为 餐饮、茶楼 ,不得经营其它项目,其他经营项目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有关部门审批同意为准。
2.2 乙方将该物业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改变该物业用途的报批手续,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但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以未取得行政审批手续为由,拒绝支付租金。
2.3 乙方应当在开业前取得营业执照及相关的各类经营许可证,由于乙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2.4 乙方必须依法合规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发生对甲方或该物业区域的商誉及名声有不良影响的行为,特别是不得涉及毒品及其他法律禁止经营的事项,不得利用该物业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携带或储存有危险、易燃、易爆、违禁等物品,否则视同违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收回该物业并没收乙方保证金,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5 乙方在该物业内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禁物品、侵犯他人商标权或知识产权,或进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行为。
2.6 乙方有义务负责保养该物业内部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专用设施设备,且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因维修、保养、使用不当而造成设施损坏及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7 本合同签订后,若乙方在****点击查看公司的,****点击查看公司确认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约定,本合同中确定的****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承担,甲方、乙方及乙****点击查看公司三方应该及时签署相应的变更协议,乙方作为本合同的担保人,对该公司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点击查看公司因本合同项下产生的对甲方所有的义务与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各种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派费用、执行费用等)、因该公司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担保期限为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租赁合同期满后两年止。如该公司拒绝确认的,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并采取断水、断电等措施,并按乙方违约追究违约责任。
第三条 装修及装修免租期
3.1 乙方需在2025年10月24日前完成装修,甲方给予乙方装修免租期自2025年5月25日起至2025年10月24日止。
3.2 装修期内,该租赁物业有关水、电、燃气、电话、电视、网络、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仍由乙方承担,乙方自行向甲方、物业公司或相关部门支付。
3.3 若因乙方原因,装修期届满后未能开业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全部装修保证金。
3.4 若因乙方原因本合同提前解除或者终止的,乙方应补缴第一期租金中予以减免优惠的金额 / 元。
3.5 装修期满且乙**常开展经营活动的,甲方经结算后,可向乙方退还剩余的装修保证金。
如租赁物业有关水、电、燃气、电话、电视、 网络等账户以甲方名义开立的,则一个月租金标准的装修保证金自动转为能源周转金,该部分装修保证金不予退还,待租赁期结束清算完毕全部费用或上述账户全部过户至乙方后退还。在此情况下,如经甲方结算后,装修保证金数额未达一个月租金数额导致能源周转金无法足额的,乙方须向甲方补足。
3.6 乙方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装修和违章搭建,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资产损坏的照价赔偿。
第四条 租金、保证金及其他费用与支付方式
4.1 租金
4.1.1 租金标准:中标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整),前两年年租金为中标价,第三年起,后续每年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增加3%。扣除装修免租期 5个月后首年实际缴纳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整),第二年缴纳租金为 元(大写: 整),具体如下表:
序号
起止日期
计算方式
应付租金 (元)
1
2025.5.25-2026.5.24
中标价扣除装修免租期
2
2026.5.25-2027.5.24
中标价
3
2027.5.25-2028.5.24
上一年递增3%
4
2028.5.25-2029.5.24
上一年递增3%
5
2029.5.25-2030.5.24
上一年递增3%
4.1.2 付款方式: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第一年租金在拍卖文件约定的时间内支付,下年度租金经考核合格后缴纳,缴纳时间在上年度租期到期日前7天支付。
4.1.3 甲方有义务保证租期内房屋公共区域的结构及设备可完善使用,但乙方不得以任何房屋缺陷问题为由(包括设施设备,装饰等)拖欠租金。
4.2 履约保证金
4.2.1 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即人民币 元整(人民币 .00元整),装修保证金 / 元整,水电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伍万元整(人民币 50000.00元整),由乙方在拍卖文件约定的时间内支付(不计利息)。
乙方保****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点击查看分行
收款人名称:**湘湖旅游度****点击查看公司
银行账号:33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01****点击查看6678
4.2.2 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物业服务费,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担保。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或直接从该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
4.2.3 租赁期间,如果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要求乙方纠正该行为并赔偿甲方损失,而乙方拒不执行的,甲方有权直接用乙方向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抵扣(不影响甲方对乙方该等行为可行使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办法),以补偿甲方因乙方该等行为而造成的损失或者损害,但甲方应在抵扣行为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乙方。
乙方应在接到前款抵扣通知的 10 个工作日内把被甲方扣除部分的履约保证金重新补足并存放于甲方,甲方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乙方还应同时支付该部分差额;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物业,并有权追索相应损失。
乙方对甲方抵扣保证金有异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适用本合同争议解决条款,但乙方提出异议不影响甲方的抵扣行为。
4.2.4 本合同终止(不论何种原因),乙方交还该物业,且双方就租赁该物业而产生的一切权利和义务清理完毕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和水电费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若在租赁期间乙方未同甲方协商,或是未行使合同约定解除权,擅自提前搬离的,甲方有权没收全部房屋履约保证金。若在租赁期间乙方要求提前退租的,待乙方腾退完毕、水电等费用无拖欠并完成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的注销手续后,履约保证金按月折算,以合同到期日倒推未履约月数,按比例核扣履约保证金(不足月以月核算)后,退还未到期部分租金,租赁期限计算到乙方腾房验收完毕日止。
4.3 物业管理及物业服务费
4.3.1 该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由乙方自行管理并与甲方签订涉及消防、治安、卫生、食品安全、装修管理、商户文明公约等相关物业管理规约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4.4其他费用
乙方须自行负担与该物业有关的电话费、水费、电费、垃圾清运费及其他营运等费用。该部分费用根据相应收费主体的要求和标准由乙方直接支付,若乙方未能按期足额支付的,则甲方有权代付后向乙方追偿或从保证金中抵扣。
4.5 乙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租金按****点击查看银行账户,或将支票送至本合同列明之甲方所在地址或甲方书面通知的其他地址,甲方核实收妥乙方交纳款项后,由甲方向乙方出具发票或收款凭证。
乙方****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点击查看分行
收款人名称:**湘湖旅游度****点击查看公司
银行账号:33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01****点击查看6678
第五条 物业交付与验收
5.1 该物业的交付日期预计为∠年∠月∠日,甲方应当于该日期前交付该物业,具体交付时间由甲方另行通知。
乙方理解甲方在办理物业竣工验收等手续方面的复杂性。如果因甲方办理竣工验收等手续原因延迟物业实际交付时间,延迟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时,不视为甲方违约。延迟交付时,以实际交付日的次日为租赁起始日,实际计租日期相应顺延。
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须在七天内办理交接手续。超过七天未办理手续视同接受,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正常交付情况下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支付相关费用。超过三十天仍未办理交付手续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缴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有权追索因乙方的该等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5.2 双方交付、接收该物业时,应当签署一份交接凭据,交接凭据应当载明交接日期及该物业之状况;签署了交接凭据或乙方已实际取得该物业使用权(或取得物业钥匙),则双方的交付、接收义务已经完成。
5.3 乙方有权并应该在交付日期前详细查看该物业现状及设施。
5.4 乙方接收该物业时,应当检查该物业;如果乙方认为该物业存在缺陷,应当于接收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不得以质量瑕疵为由拒绝接收该物业。双方应当就该等缺陷书面记录,而甲方则应当于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积极对有必要修复的物业或物件设施作修复。因乙方未按期通知致使该缺陷无法确认产生责任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5.5 乙方同意租赁物业由甲****点击查看公司管理,并在交接后三日内按其现行的收费标准签订相关物业服务合同;****点击查看公司发生变更的,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重****点击查看公司签订相关物业服务合同。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按首年年租金标准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有权没收乙方的租赁保证金及装修保证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乙方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6 租赁物业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承担,水、电费用按湘湖景区标准计取。****点击查看公司垫付的,乙方应在收****点击查看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支付,逾期支付的,****点击查看公司有权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转租、转让和续租
6.1 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单方面改变经营业态,也不得对所租赁的物业进行整体转让、转包、分租、转租(未经甲方书面认可的联营、合伙、合股等均视为转租等擅自实施的行为),或者以互换、借用等形式允许任何第三人使用。乙方擅自采取上述行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的租赁保证金及装修保证金,且乙方应当按当年年租金标准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2 乙方是否遵守本合同条款及双方签订的相关物业管理规约,包括是否按约定履行相关付款义务(该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物业费、因商户****点击查看政府税费和其他应由商户支付的费用,如水费、单费、垃圾清运费及相关公共事业费等),将作为甲方是否同意乙方续租的先决条件,如乙方不按租赁合同规定支付租金的,物业租赁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不再与乙方续租。
6.3 甲方有权携同该物业未来的任何意向租户或有关人士在租赁期结束前或提前结束前的4个月内的所有合理时间内,预先通知乙方后勘察该物业,乙方不得阻扰应予以配合,但甲方的该等行为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6.4 在租赁期限内,如甲方将租赁物业用于抵押给金融机构或其他债权人的,乙方同意按金融机构或其他债权人的要求出具相关承诺,以便于甲方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如乙方不同意出具相关承诺而导致不能办理抵押手续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全部保证金。
第七条 物业交还
7.1 交还日期及适用范围
7.1.1乙方应当于本合同约定的租期结束之日交还该物业。
7.1.2 除租赁期限届满,正常终止合同外,如果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等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则乙方应当在本合同提前终止之日起20日内交还该物业。
7.2 交还状况及装修和附属设施、设备的归属
7.2.1 租赁期满或因故解约,乙方同意所有该物业内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和搭建的房屋及固定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走或损坏,并应在20日内将该物业腾空交还给甲方。如有损坏,则恢复该物业为交付状态或损坏前状态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除、重**装、粉刷、油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交出进入该物业的所有钥匙,并要保持该****点击查看设备处于正常可使用的实际状态(合理损耗除外)。
乙方未拆走或者逾期拆走的装修与设施、设备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予补偿。同时,乙方不得拆除或损坏与公共设施有关的一切设备,若有违反,甲方有权按设施原值向乙方索赔。
7.2.2 如果该物业交还时之状况不符合前项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一切措施或自行采取措施,使得该物业之状况符合前项约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开支由乙方承担。
7.2.3 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终止或者提前解除之日起10天内注销该物业工商登记等注册情况,否则甲方有权利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乙方逾期注销的,每逾期一日,按照上一月租金的0.4%/日的标准计算违约金。
7.3 交还通知、查验和接收
7.3.1 甲方应该依照通常合理的标准及本合同第7.2条约定查验该物业。
7.3.2 在符合本合同第7.2条约定的情形下,双方应当签署一份交还凭据,交还凭据一经签署,乙方交还该物业的义务立即完成。
7.4 逾期交还的后果
乙方逾期腾空并交还物业的,甲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等相关措施,如造成乙方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应按交还物业前最后一月的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2.5倍占有使用费,并向甲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物业服务相关费用、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及其违约金、向第三人支付的违约金以及第三人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保证金。
第八条 双方相互承诺和保证
8.1双方相互声明、承诺并保证如下:
8.1.1 有权签署本合同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将签署一切必须的文件并采取一切所需的行动以使本合同约定的条款顺利履行。
8.1.2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导致违反、取消或终止任何合同、承诺或其它正式文件的任何条款和条件,或构成任何合同、承诺或者其它正式文件下的违约事项;****点击查看法院判决、裁定,****点击查看机关、政府组织的规定、决定。
8.2 甲方向乙方声明、承诺并保证如下:
8.2.1 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遵守和履行所有本合同项下的承诺、约定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使用及享用该物业,而不受到甲方或其代表的不合法的干扰。
8.2.2 甲方对该物业享有完全的出租及收取租金的权利。****点击查看政府有关部门支付所有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就该物业租赁而需甲方支付的税费。
8.3 乙方向甲方声明、承诺并保证如下:
8.3.1 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开业。
8.3.2 乙方将按照有关约定,经向甲方备案并经甲方许可后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改善、安装设备或增设他物。有关装修费用及由装修所产生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装修保证金,装修保证金不足以偿付甲方损失的,乙方按照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8.3.3 乙方应服从甲方对该物业区域营业时间的安排,不得于正常营业时间内无故停止营业,撤离派驻人员或商品。乙方并应配合甲方对该物业区域进行宣传推广的时间安排。
8.3.4 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商品或服务价格的制定及商品标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国和**省、****点击查看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8.3.5 如因乙方的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引起消费者直接向甲方提出修理、更换、退货或其他正当合理的要求时,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直接做出修理、更换、退货或其他合理的决定,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8.3.6 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及采取合法、合理的方式使用该物业,维护甲方及该物业区域的信誉和声誉。若乙方在该物业进行任何活动、事情或其他作为或不作为违反或触犯中国有关法律、****点击查看政府有关部门下达的有关指令而对甲方造成任何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负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
8.3.7 ****点击查看政府有关部门就该物业****点击查看法院送达的传票,应在48小时内书面方式通知到甲方。
8.3.8 乙方在按照有关规定,向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广告发布审批手续并承担费用后可设置店招。店招发布之前,乙方须将所有样稿、样片以书面形式报送甲方,经甲方审核、书面同意并备案后方可发布,但甲方的审批不减轻、不免除乙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乙方不得在物业以外的街区公共区域悬挂或张贴标识标牌及广告类宣传品。
第九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9.1 变更本合同的条件如下:
9.1.1 租赁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如出现下述情况,双方可变更本合同:
a.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合同的。
b.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物业设施正常运行或水、电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30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物业的。
c.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条款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14天内乙方未予纠正的。
d.在租赁期间,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物业房地产权利,且超过30天的。
e.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该物业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坏,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9.1.2 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
9.1.3 因变更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损失的,有过错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9.2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如下:
9.2.1 租赁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出现下述情况,可解除合同:
a.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b.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条款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30天内, 乙方未予纠正的,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c.在租赁期间,规划建设需要该物业所在土地而需拆除该物业的。
d.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9.2.2 解除本合同的,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
9.2.3 因乙方原因解除本合同的,乙方除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外,甲方有权没收全部保证金,乙方已缴纳的租金不予退还;保证金不足以偿付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9.2.4 因甲方原因解除本合同的,租金按实结算。
9.2.5若因租赁物未取得产权证导致本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双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点击查看分所涉及的租赁物,承租人应按照实际使用时间及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向出租人支付占有使用费。
第十条 违约的责任
10.1 违约
乙方任何违反、不遵守本合同和管理守则或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将构成乙方的违约。
10.2 甲方的救济权
10.2.1 对于乙方的违约, 甲方有权在给予了乙方不少于10天的纠正期限届满后停止对该物业的公用事业等供应(包括但不限于水、电、通讯等),并直至乙方的违约行为完全纠正为止。因此产生的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10.2.2 若发生下述任何一情形,将视为乙方实质性的违反了本合同,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连续3个月未足额或未按时支付租金、水费、电费、保证金、物业服务费或公用事业费等费用;或者乙方未支付的租金、物业服务费和公用事业费的金额累积达到或超过3个月的基本租金 (以当时适用的基本租金标准计);
(2)乙方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许可而改变租赁场所的用途,或在租赁场所内从事违法经营或其他非法行为;
(3)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乙方擅自更改或拆除租赁场所的任何部分或任何附属设施;
(4)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乙方擅自在租赁场所内、外增添任何附着物、装置物或设施;
(5)乙方严重损坏租赁场所、附属设施、公共区域或公共设施;
(6)乙方的所获得的授权、许可被撤销或发生变更,且对本合同的履行造成了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7)乙方的清算事件;
(8)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乙方在本合同第8.3.1条约定的开业日期后20 天内仍未开始营业或在租赁期内停止营业持续超过10天或在一年内累计超过20天;
(9)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乙方转租或分租租赁场所或许可任何第三人使用租赁场所;
(10)乙方的其他违约行为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要求纠正该等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后的三十天内仍未予纠正的,本合同将在甲方将通知送达到根据第12.1条确定的乙方的地址后终止。
10.2.3.如乙方发生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费用而未按时支付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在保证金相应扣除后,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补足,逾期补足的甲方有权按保证金总额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10.3 违约赔偿
乙方应支付的违约赔偿须足以弥补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而遭受、产生的任何损失、损害、费用、支出,并应承担甲方为主张该权利而产生的相关合理费用。
a.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水费、电费、保证金、物业服务费或公用事业费等费用,除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之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付未付款项金额的的 0.4%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b.除以上a款所述未按期付款之外的其他任何一次的违约,则与6个月的租金(以违约行为发生时适用的租金标准为准)等额。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点击查看政府政策法规变化或地震、台风、洪水及其他天灾、战争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11.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该事件的性质、发生日期、预计持续时间等有关的细节,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程度。
11.3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定期及时地告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现状,如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1.4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行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其负面的影响。
11.5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向对方提供事件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或其他适当机构)出具的证实不可抗力事件的合法证明,如其不能提供该等证明,对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通知与送达
12.1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由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发出的任何文件、通知、争议解决及其它通讯往来,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送达至下述地址或各方书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甲方: **湘湖旅游度****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 湘湖金融小镇二期中区块**10号楼
电话:
12.2任何文件、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如以邮寄的方式,在寄出后第三个工作日将视为已送达,邮政局出具的EMS 投送收据或邮政EMS 官网跟踪投递信息,将作为有效证明;如以手递的方式,则于对方签收时视作已送达,收条将作为有效证明。
12.3 甲方在乙方租赁物业门口或其他醒目位置张贴与日常物业管理有关的通知或文件,张贴时间持续超过三个****点击查看公司书面记录为准),即视为已送达到乙方。
12.4 更改地址要在五天之内以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如因地址变更方未通知地址变更导致送达不能或约定地址无人接收通知或信件的,则在一方向约定地址寄送通知或信件之日起第5日视为送达,由此造成的责任由地址变更方承担。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
13.1 各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点击查看人民法院起诉。
13.2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其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国的法律及受其管辖。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
14.1 本合同构成甲方和乙方就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事项的全部合同,并且取代有关本合同的所载的各事项先前的所有口头及书面合同。
14.2 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内容为本合同各方就本合同有关条款内容所作之补充、修正、解释及说明,为本合同各方所确认及同意,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4.3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14.4本合同正本及其附件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14.5 本合同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参阅而设,不得用于解释合同条款。
14.6本合同条款经各方协商和谈判而达成,不构成任何一方的格式条款。
14.7本合同以中文书写,如其他文字文本与中文文本不符,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十五条 其他条款
15.1 租赁期间,甲方因合理变更、修缮需要,在事先知会乙方后,有权临时封闭该物业所在建筑物的公用区域及公用设施或其他部分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走道,门户,窗户,电动装配,电缆电线,水管通道,燃气管道,电梯。自动扶梯,防火,保安设备,空调设备),变更该物业所在建筑物之公用区域整体结构、布局及安排。
15.1.2出租房屋设备、设施的移交及维修、保养,租赁双方另行签订相关合同。
15.2 物业的维修养护责任
15.2.1 正常的房屋大修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需维修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通知后维修。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相关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5.2.2 正常的房屋大修及日常的房屋维修的界线是:大修是指需牵动或拆除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的工程,大修工程费用在一万元以上的;日常维修是指凡需牵动或拆除少量主体构件或是小损小坏,但保持原房的规模和结构,费用在一万元以下的。维修费用以甲方委托的维修单位为准。
15.3 在租赁期间内,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做好安全、消防、环保、卫生三包(包清洁、包清运、包秩序)等工作。
15.4乙方自建的建筑面积和投入建设的固定设施,合同到期后乙方不得拆除无偿归甲方所有。在下一期续租或拍租过程中,将新增的建筑面积记入租赁面积。
(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
甲方:
地址:
授权代表 (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商户年度考核表
商户名称
联系人
考核时间
电话
考核指标及权重
分项指标
计算方法
评分
日常经营
40分
合法合规经营(20分)
未被相关部门通报以及引发投诉
(有相关部门通报罚款不得分,客诉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规定时间经营(10分)
根据合同约定,每日按时营业
(无故停业一次扣2分,不准时开闭店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门前三包规范(10分)
对于门前三包能做到规范管理,保持门前卫生清洁,外摆有序干净
(城管部门整改单下发一次扣5分、街区物业整改单下发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缴费管理
30分
租金缴费
(20分)
按合同约定准时缴费完成
(每迟交一次扣5分,每延迟超过1个月加扣1分,扣完为止)
水电费缴纳
(10分)
按合同约定准时缴费完成
(每迟交一次扣5分,每延迟超过1个月加扣1分,扣完为止)
安管管理
20分
安全管理
根据景区安全生产要求,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设施、建立台账,不仅限消防、防疫等
****点击查看机关安全设施检查发现不足扣5分,日常安全监管检查发现不足每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响应时效
10分
响应时效
(检查问题限期整改超出规定时间响应并解决问题,每次扣2分,每推迟1天加扣1分,拒不执行每次扣10分,扣完为止)
加分项
活动联动
配合景区宣发及各项活动
(协同宣发参与活动一次得1分)
总分(最高不得超过100分)
商户等级
90-100优秀商户,80-89合格商户,80分以下为不合格商户
注:商户年度考核制度参考景区整体商户管理考核制度修订,若有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书面确认。
授权委托书(单位样本)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移动电话:
致****点击查看
现委托 为我单位参加萧****点击查看广场音乐喷泉东侧湖边茗醉园五年租赁权拍卖会的委托代理人,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点击查看于2025年4月18日****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404室(**区市心中路1069****点击查看中心科创中心B楼4楼)举行的萧****点击查看广场音乐喷泉东侧湖边茗醉园五年租赁权拍卖会的公开拍卖事务。受委托人在本次拍卖活动中代表本单位签署的一切文件及竞价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竞买申请手续、阅签拍卖文件、领取竞买号牌、竞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等),我单位均予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2025年4月 日
授权委托书(个人样本)
委托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 性别: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移动电话:
致****点击查看
现委托 为本人参加萧****点击查看广场音乐喷泉东侧湖边茗醉园五年租赁权拍卖会的委托代理人,以本人的名义参加****点击查看于2025年4月18日****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404室(**区市心中路1069****点击查看中心科创中心B楼4楼)举行的萧****点击查看广场音乐喷泉东侧湖边茗醉园五年租赁权拍卖会的公开拍卖事务。受委托人在本次拍卖活动中代表本人签署的一切文件及竞价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竞买申请手续、阅签拍卖文件、领取竞买号牌、竞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等),本人均予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
委托人(签章):
受委托人(签章):
2025年4月 日
拍卖会现场秩序管理办法
一、竞买人及其随行人员须****点击查看公司提供的“拍卖会入场券”入场,原则上竞买人可领取不超过2张“拍卖会入场券”。
如遇疫情防控的,具体****点击查看政府规定为准,竞买人须符合要求。
二、有资格进入拍卖会现场的人员:
(一)领有“拍卖会入场券”的有效竞买人及其随行人员;
(二)****点击查看公司工作人员;
(三)委托人领导及工作人员;
(四)委托人准许入场的其他人员。
三、拍卖会现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如有以下行为的,拍卖师宣布中止拍卖,****点击查看公司工作人员、安保人员进行劝阻,待中止拍卖的事由消失后,恢复拍卖:
(一)在会场内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的;
(二)其他妨碍拍卖师正常操作、影响拍卖会正常秩序的行为。
四、拍卖会现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如有以下行为的,拍卖师宣布中止拍卖,可以取消其竞买资格,责令其立即离开会场,待中止拍卖的事由消失后,恢复拍卖:
(一)违反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经劝阻后无效的;
(二)恶意串通、操纵、垄断的;
(三)威胁、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的;
(四)其他严重妨碍拍卖师正常操作、影响拍卖会正常秩序的行为。
拍卖成交确认书(样本)
买受人在拍卖人举行的拍卖会上通过公开竞价,成交买受下列标的,依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如下:
买受人: 成交牌号:
成交标的:
成交价格:RMB ¥
佣金: % RMB ¥
★约定事项★
①成交标的的具体界定,标的品质、瑕疵状况,买受人付款结算的约定以及按约付款后标的交付与权属、风险转移等事项,均以本场拍卖会资料的表述与约定为准。
②买受人未能按照约定支付款项、接收提取标的,或有其他违约、侵权行为发生的,须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
③本场拍卖会资料以及买受人在办理的竞买申请登记手续和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均为本《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拍卖交易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④本《拍卖成交确认书》若有未尽事宜,可协商一致后另行书面补充约定,本《拍卖成交确认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进行解决,或向 人民法院起诉。
备注:
拍卖人:****点击查看 买 受 人:
成交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
查看完整分析
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共招标过 1 次; 业主共合作物业供应商 1
上次中标企业: 杭州****公司
查看完整分析
核心业务: 绿化服务, 中标 1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浙江, 中标 1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1 次, 中标金额 9.48
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查看完整分析
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