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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6学年度****点击查看食堂食材定点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8月29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的第二项评审方法和标准中的技术标评分标准配送能力(12分)“为保证配送食材新鲜安全卫生,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专用冷链车辆的,每提供1辆得3分,本项满分12分。注:若车辆为供应商自有车辆的,则提供车辆照片、车辆登记证、车辆行驶证、购置发票及对应车辆的《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证》等证明材料;若车辆为供应商租赁的,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车辆租赁合同预约证明(车辆所有人须为出租人);要求成交后实际配送车辆必须与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配送车辆一致。”现变更为“为保证配送食材新鲜安全卫生,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专用冷链车辆的,每提供1辆得3分,本项满分12分。注:若车辆为供应商自有车辆的,则提供车辆照片、车辆登记证、车辆行驶证、购置发票等证明材料;若车辆为供应商租赁的,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车辆租赁合同予以证明(车辆所有人须为出租人);要求成交后实际配送车辆必须与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配送车辆一致。”
2、原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开标时间“2025年9月9日8时30分”现变更为“2025年9月11日8时30分”。
更正日期:2025年9月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与采购文件在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感谢各潜在供应商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寿春镇状元路与东津大道交叉口东南侧
联系方式:055****点击查看66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寿春镇**大道城投大厦5楼
联系方式:139****点击查看1500、055****点击查看1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健(采购人代表)、朱丽娟(代理机构)
电 话:055****点击查看6694、139****点击查看1500、055****点击查看1992
五、附件
1.2025-2026学年度****点击查看食堂食材定点采购项目(一次)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