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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编号:****点击查看
二、标段名称:**中学2025年学校食堂营养餐食品及辅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新桥国际产业园永乐路东侧57号院内1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贰佰壹拾贰万捌仟元整(****点击查看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项目名称:**中学2025年学校食堂营养餐食品及辅材采购项目 项目需求:本项目计划采购食材配送供应商,供应商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粮油干货类、肉类、冷鲜禽蛋类、蔬菜水果类、豆制品等食材的供应、配送及售后,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费用根据实际供货量据实支付,详见项目需求。 品牌:/ 规格型号:详见货物采购清单。 数量:1项 单价(费率):按学校询价乘以中标费率(费率=中标企业报价/最高投标限价)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约定执行
收费金额:2.98万元,由中标人支付。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徽盐金街二楼,联系电话:191****点击查看7697。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二环路东段19号
联系方式:洪老师、139****点击查看3869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徽盐金街二楼
联系方式:吴工、191****点击查看7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