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28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753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311条
立即监控
联系人28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753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311条
立即监控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市场调研报价(元) | 备注 |
| 1 | ****点击查看 | | |
| 2 | ****点击查看精神病院 | | |
| 3 | ****点击查看卫生院 | | |
| 4 | ****点击查看卫生院 | | |
| 5 | ****点击查看卫生院 | | |
| 6 | ****点击查看卫生院 | | |
| 7 | ****点击查看卫生院 | | |
| 8 | ****点击查看卫生院 | | |
| 9 | ****点击查看卫生院 | | |
| 10 | ****点击查看卫生院 | | |
| 11 | ****点击查看卫生院 | | |
| 12 | ****点击查看卫生院 | | |
| 13 | ****点击查看卫生院 | | |
| 14 | ****点击查看卫生院 | | |
| 15 | ****点击查看服务中心 | | |
| 16 | ****点击查看服务中心 | | |
| 17 | ****点击查看社区****点击查看中心 | | |
(二)服务单位及内容
1.服务单位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点击查看 |
| 2 | ****点击查看精神病院 |
| 3 | ****点击查看卫生院 |
| 4 | ****点击查看卫生院 |
| 5 | ****点击查看卫生院 |
| 6 | ****点击查看卫生院 |
| 7 | ****点击查看卫生院 |
| 8 | ****点击查看卫生院 |
| 9 | ****点击查看卫生院 |
| 10 | ****点击查看卫生院 |
| 11 | ****点击查看卫生院 |
| 12 | ****点击查看卫生院 |
| 13 | ****点击查看卫生院 |
| 14 | ****点击查看卫生院 |
| 15 | ****点击查看服务中心 |
| 16 | ****点击查看服务中心 |
| 17 | ****点击查看社区****点击查看中心 |
2.服务内容:成员单位院内床单元(床单、被套、枕套)、窗帘、床罩、医护人员工作服、毛巾等(详见附件1)所有布草衣物类(棉纺织物)等物资的分类收集、去污/消毒(必要时)、洗涤、烘干、缝补、熨烫、折叠、运送等工作。
(三)服务要求
1.合同履约期内,若各成员单位新增院区医用织物洗涤需求,按原合同每件/套医用织物单价折算新增医用织物总价,签订补充协议后继续履约。
2.技术服务要求:承担本次医用织物洗涤服务的供应商,所有洗涤作业的内容与标准均须符合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若合同履行期间颁布新的医用织物洗涤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则按新规定执行。需遵循的法规及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2.1《中华人民**国传染病防治法》
2.2《消毒管理办法》
2.3《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基本制度》
2.4 WS/T 508-2025《医疗机构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标准》,2026年2月1日起实施,原WS/T 508-2016废止
2.5 WS/T 311-2023《医院隔离技术标准》
2.6 WS/T 367-2012《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2.7 GB 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洗涤用水水质要求
2.8 GB/T 44481-2024、GB 15982-201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2.9 GB/T 46402—2025《医用纺织品洗涤企业经营服务规范》
3.服务质量要求
3.1管理目标:
3.1.1洗涤收回率100%,返还率100%;
3.1.2有效投诉处理率100%;
3.1.3卫生达标率≥95%;
3.1.4职工及患者投诉率<5%,投诉处理率100%;
3.1.5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合格率100%;
3.1.6无因管理疏忽引发的恶意破坏事件及不良治安事件,无因管理疏忽引发的火灾事故,火灾发生率为0。
3.2通用质量要求:
3.2.1应在规****点击查看医院科室并完成交接;
3.2.2洗涤车间应在当天完成收回的被服洗涤工作;
3.2.3被服因洗涤发生的损坏率不得超过5%;
3.2.4被服洗涤返厂二次处理发生率不得超过5%;
3.2.5因洗涤服务造成的流失率不应超过3%。
3.3收集及交接要求:
3.3.1收送频率:根据各成员单位医用织物洗涤实际开展工作要求进行收送服务。具体收送频率以各成员单位要求为准;
3.3.2供应商的运送车辆应停放在采购人指定的位置(固定场地)将待洗衣物、布料装车运走。交接时必须清点数目,核对签字无误后方能交接;
3.3.3为确保服务及时有效,如果采购人有应急洗涤或限时洗涤任务时,供应商从洗涤场地出发到采购人单位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4洗净被服质量要求:
3.4.1洗涤效果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医院布草洗涤行业标准,满足医院感染管理要求;
3.4.2洗涤后的医用织物真菌菌落总数CFU/100cm2≤100;细菌总数CFU/100cm2≤200;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铜绿假单胞菌等化脓性致病菌不得检出;
3.4.3洗净被服要做到无异味、臭味、污渍、无血渍、无破损。且被服折叠整齐,无藏角、皱褶;
3.4.4对沾染污垢或被染色的部位,应做到清洗还原后与布料原色基本保持一致;
3.4.5供应商要严格规范洗衣流程,避免因单纯追求洁净度而造成采购人送洗的被服的使用周期缩短;
3.5被服收回服务要求
3.5.1采购人科室已更换的被服洗涤收回率应为100%(指定时间节点前);
3.5.2洗涤返还率为100%。返还数目差错率不得超过2%;
3.5.3送洗的被服等织物在出厂前应保证缝补到位,缝补情况将作为考核的指标之一;
3.5.4供应商遗失采购人工作服等物品按使用年限根据原值的比例进行赔偿,采购方遗失供应商投放物品也按照采购备案价的比例进行赔偿;
3.5.5供应商对采购人送洗的洗涤物的轻度破损被服(缺纽扣、少带子、脱线缝、撕裂等)进行免费缝补,缝补完好后方能发出,确认不能缝补的应报采购人报损或报废。
3.6人员配置要求
3.6.1供应商拟投入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应从业资格证件;
3.6.2供应商工作人员上岗前需接受岗前培训,能熟练掌握洗涤、消毒技能;了解洗涤和烘干等相关设备、设施及消毒隔离基础知识,常用消毒剂使用方法;
3.6.3供应商派驻采购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思想品质好,有责任心,身体健康,服从院方管理,尊重领导和服务对象;
3.6.4为了确保服务质量标准和供应水平,供应商投入的生产人数应根据采购人的工作需求来增加或减少;
3.6.5供应商应做好员工的职业防护教育工作,配备相应的劳保用品及工具。
3.7洗涤配置要求
3.7.1洗涤工场环境要求
a.内部布局合理,分别设置污染区、半污染区、清洁区,设有人员、医用织物接收与发放专用通道,区域划分清楚并有明显的标识,通风、采光良好,清洁区的清洁织物储存区(间)应清洁干燥;
b.排水设施完善;有防蝇、防鼠等有害生物防治设施;
c.所有污染区与洁净区应采用半密封或全密封隔离墙(板)等材料进行隔离;
d同时开展医用织物与公共场所纺织品洗涤(消毒)服务的机构,其工作区域、洗涤消毒设备及工具应分别独立设置、分开使用;
e.污染区为病人污衣物分检、清点、处理、清洗间;半污染区为医务人员污衣物(工作服、值班被服等)分检、清点、处理及清洗间;清洁区为洗净衣物晾(烘)干、缝补、熨烫、摺叠、储存、发送间等。
3.7.2洗涤设备要求
a.洗涤设备除要求符合卫生消毒技术规范外,洗衣设备数量要充足,能满足为医务人员及病人各类衣物提供专机清洗的要求;
b.使用的隔离式洗衣机等洗涤设备,应为通过国家质量认证体系的合格设备。
3.8转运工具配置要求
3.8.1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需要配置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的转运车辆及设备;
3.8.2转运工具实行洁污分开使用,供应商应按实际工作要求配置,数量以满足实际需求而定。
3.9其他管理要求
3.9.1每次使用洗涤被服收回用具、设施(含车辆、可重复使用的打包袋等)后应全部消毒;
3.9.2医用织物使用防渗、密闭、分类标识的收纳袋收集;感染性织物采用双层黄色耐穿刺感染性织物专用袋,密封并标注感染标识;
3.9.2杜绝清洁物和污染物混装现象;
3.9.3严禁在采购人单位的科室走道、病房、病床边及其他人流较多区域进行分拣、抖动;
3.9.4污染被褥收回打包率应为100%,风险污染被服隔离密封率应保持100%;
3.9.5被服交接要求应使用专门交接记录本,双方现场清点,并由双方交接人员签名确认,需认可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交接时间,数量、科室、被服类别等。
4.洗涤消毒工作流程与要求
4.1洗涤工作流程
供应商在对一般织物实施分拣、洗涤/消毒时应由污到洁,不得逆行,并按照下列工作流程进行:
分类→收集→运送→分拣(一般织品)→存储去污/消毒(必要时)→洗涤→烘干→修补(必要时)→熨烫与折叠→储存→运送。
4.2洗涤工艺标准与要求
4.2.1根据医用织物使用对象、使用功能、织物面料和污渍性质、污染程度不同,应分机或分批洗涤、消毒;功能性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方法应遵循产品使用说明书;
4.2.2医务人员的医用织物应专机洗涤及消毒;
4.2.3新生儿、婴儿的医用织物应专机洗涤、消毒,洗涤过程不应添加增白剂;
4.2.4感染性织物按《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按规定要求先消毒再专机洗涤消毒;
4.2.5洗****点击查看政府卫生监督部门的检测,定期报告采购人;
4.2.6出现特殊感染物品,采购人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单独处理;
4.2.7为防止交叉感染,确保病人安全,对于烈性传染病人的医用被服物品和其他卫生部门要求的特殊医用被服物品,采购人将按医疗废物处置;
4.2.8采购人配合供应商根据洗涤管理污物分色的要求,将不同用途的物品分类收集或包装,从源头分拣,防止交叉感染。
4.3特殊被服洗涤要求
4.3.1感染科被服回收前科室预消毒浸泡率应保持在100%;
4.3.2疑似传染风险的被服清洗前消毒浸泡率为100%;
4.3.3疑似传染风险的被服浸泡应符合:时间不得少于8h;有效消毒含量不得小于0.5%;手术室污染被服应参照相关要求执行。
4.3.4疑似污染被服打包要求
a.里层应使用专门打包袋分装,并牢固扎口;
b.外出应至少使用单层黄色医用垃圾袋进行密闭封装。
4.4分类要求
4.4.1采购人对使用后的医用织物应按要求进行分类;
4.4.2采购人应在各诊疗区的卫生处置间内设置医用织物的专用盛装容器;
4.4.3供应商不得在治疗区域对织物进行清点和处理,使用后的一般织物若需要清点和处理,应在足够的保护措施下密闭的卫生处置间或专用库房内进行;
4.4.4使用后的污染织物应在病床边或就地进行分类收集并及时密封包装,再送入卫生处置间或专用库房暂存,并做好标识。
4.5分拣要求
4.5.1医用织物中的一般织物的分拣、清点工作应在洗衣房污染区内进行,污染织物在未消毒之前不能进行清点或分拣处理;
4.5.2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在分拣时,应仔细检查各类织物内是否有金属等利器,防止意外伤害。
4.6包装要求
4.6.1医用织物洗涤完成后应及时装包封袋进行暂存、运送;
4.6.2一般织物的收集使用可重复使用的布袋进行收集包装;
4.6.3污染织物收集袋表面应有警示标识,污染织物的收集应使用感染性织物专用袋,必要时包装袋外再加套一个塑料袋;
4.6.4在收集污染织物的过程中,收集袋表面被感染物质污染后,需外加一个收集袋收集;
4.6.5医用织物装载量不应超过包装袋容量的2/3;
4.6.6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废物包装袋应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进行处理,可重复使用的布袋必须一用一消毒,使用后的布袋应连同织物进行洗涤消毒处理;
4.6.7洗涤后的清洁医用织物应使用可重复使用的专用袋(箱);
4.6.8供应商用于盛装医用织物袋(箱)必须一用一消毒;供应商在各诊疗区卫生处置间盛装织物的专用容器应定期(1次/周)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
4.6.9供应商用于盛装使用后的医用织物的包装袋(箱)应有专用标识。
4.7运送及储存要求
4.7.1使用后的医用织物与洗涤后的清洁织物不得混装混运,应有专用车辆/工具和容器运输,车辆有独立固定的存放区域,并有明显标识;
4.7.2供应商每次运送使用后的医用织物完毕后,其专用车辆/工具和盛装容器应及时进行消毒;
4.7.3供应商应采取封闭方式运送采购人送洗的医用织物,防止污染环境并有利于保洁;
4.7.4供应商在运送医用织物时应采用可重复使用的、无毒、无害并便于清洁的专用盛装容器,并有标识;
4.7.5洗涤后清洁织物应储存在清洁干燥处,储存过程中应防止二次污染,如被污染应重新洗涤;
4.7.6清洁织物存放处应采用货架存放,货架离地30cm、离天花板50cm(原30),离墙距离为10 cm;保持室内整洁与干燥,室内的湿度控制在60%以下为宜;
4.7.7清洁织物存放间内严禁堆放污物以及无关的杂物;严禁人员在室内休息与饮食;保持存放间的门始终处于关闭状态;织物发放执行先进先出的原则;
4.7.8洗涤后的物品由供应商驻采购人的服务人员运输至各病区、各部门,每次详细记下各科室对洗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定期通报供应商,采购人对解决过程进行跟踪,直到问题解决。
4.8资料管理要求
供应商应注意加强相关洗涤资料的管理工作,相关资料保存期宜为三年。
5.被服损耗报废程序
5.1全新纯棉被服(如床单、被套、工衣等)根据行规使用寿命一般为12个月,如果在使用寿命内出现机器或人为所造成的损坏,赔偿额度为:
5.1.1使用未超过30天内者以甲方进价的100%赔偿;
5.1.2使用期在31—60天者以甲方进价的80%赔偿;
5.1.3使用期在61—120天者以甲方进价的60%赔偿;
5.1.4使用期在121—240天者以甲方进价的20%赔偿;
5.1.5超过12个月损坏的做自然损坏处理。
5.2全新毛巾类用品使用寿命一般为三个月,如果在三个月内出现机器或人为所造成的损坏,赔偿额度为:
5.2.1使用期在30天内者以甲方进价的50%赔偿;
5.2.2使用期在31—60天者以甲方进价的25%赔偿;
5.2.3使用期在61—90天者以甲方进价的10%赔偿;
5.2.4超过三个月损坏,作自然损坏处理。
5.3全新医务人员工作服根据行规,使用寿命一般为24个月,如果在使用寿命内出现机器或人为所造成的损坏,赔偿额度为:
5.3.1使用未超过30天内者以甲方进价的100%赔偿;
5.3.2使用期在31—60天者以甲方进价的80%赔偿;
5.3.3使用期在61—180天者以甲方进价的60%赔偿;
5.3.4使用期在181—365天者以甲方进价的40%赔偿;
5.3.5使用期在366—730天者以甲方进价的20%赔偿;
5.3.6超过24个月损坏的做自然损坏处理。
5.4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被服遗失的,供应商应按折旧赔偿给采购人。
5.5每张被服缝补处数不超过5个补丁,超过5个补丁的,可建议采购人作自然报废处理,供应商不再为该件做缝补,但要做好记录。
6.每月工作质量考核标准
6.1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洗涤场地或洗涤流程进行抽查和检验,如供应商未按采购人院感管理的要求进行分区洗涤或违反洗涤流程,或将采购人的布类物品与其他单位布类物品混合洗涤,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罚款1000元/次。
6.2采购人每月对供应商的洗涤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检查,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与奖惩,以确保洗涤质量。采购人将按照考核表内容进行考核扣分,并从当月应付洗涤服务费用中按照20元/分标准扣除。
6.3采购人检查时应通知供应商的管理人员一起参加,检查结果应经双方检查人员签字确认。
6.4采购人平时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告知供应商,若供应商不及时处置或处置结果不达标的,每次扣罚供应商10分。若同样问题重复出现的加倍处罚。
6.5供应商应按时做好工作月报表,****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审核,并接受采购人的服务质量考核。
6.6供应商连续三个月考核满意度达不到90%,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7.对供应商的其它要求
7.1供应商自行配置项目相关人员和装备,服务人员应经过岗前培训合格才能上岗。
7.2供应商应严格按服务协议中的质量保证体系做好采购人的被服洗涤服务工作。
7.3供应商驻采购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
7.4供应商须有完善的组织机构、人员配置及本项目实施方案(人员设备配置、交接、运作、监督、考评、应急等方案)。
7.5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在合同期限内将本项目的管理权转包或发包。
7.6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标准化的操作程序、完善的培训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完成本项目服务,以保证整个服务系统安全、高效、有序和有计划地运转。
7.7供应商有责任配合采购人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必需的资料。
7.8供应商自行负责其员工的工资、福利、保险等费用;如发生工伤事故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供应商全部负责。
7.9供应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造成采购人的连带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7.10因供应商的原因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供应商全部负责。
7.11本项目报价涵盖医用织物收集、转运、洗涤、消毒、运送全流程的一切费用。报价须综合考虑乡镇成员单位运输距离成本,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以遗漏报价为由提出的任何费用追加。
7.12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洗涤工场进行检查,如不能满足采购人院感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
(四)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两年(2027年-2028年)。
2.合同签订周期: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3.服务地点:采购人(各成员单位)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
按季度支付,每个季度第一个月采购单位在收到合规等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上季度货款。
5.验收标准及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商务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且参照财政****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财库〔2016〕205号)的指导意见进行验收。
6.若洗涤服务单位发生信息变更,或洗涤作业人员、授权联系人及其他医用织物洗涤服务调整,须提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单位;因洗涤服务单位工作疏忽未及时通知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洗涤服务单位承担。
7.其他未尽事宜合同中约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支持中标后分包进行医用织物清洗作业。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需要递交的资料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需求调查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供应商在参加需求调查活动前的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行为,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做为响应采购调研文件的部分;
7.所供的产品及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二)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料
1.承诺函、报名函、授权书、报价单、情况说明函(见附件);
2.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洗涤服务及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等必要证件;
3.情况说明函主要内容:
(1)对调研服务需求的响应情况作出说明,注明不能响应条款的情况及原因。
(2)针对本调研文件中必须新增的服务需求,注明各新增服务需求的单项报价。
4.提交的所有复印资料须合法、真实、有效、清晰,并加盖鲜章。
四、递交市场调研资料方式(邮寄或现场递交)
(一)参与调研报名截止时间及方式:2026年10月10日08:30,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点击查看医院****点击查看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 系 人:张老师 181****点击查看7618
联系地址:**省**县富世镇吉祥路490号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点击查看医院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