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信息中心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二期(企业服务一体化)项目(硬件部分)合同内容补充征求意见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信息中心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二期(企业服务一体化)项目(硬件部分)合同内容补充征求意见公示

发布于 2025-08-21
深圳****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32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91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235条

立即监控

依据《****点击查看财政局****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的通知》(深宝财〔2022〕131号)有关规定,****点击查看拟对“****点击查看**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二期(企业服务一体化)项目(硬件部分)”合同部分条款进行补充,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二期(企业服务一体化)项目(硬件部分)

合同金额(万元):497.2

中标供应商:****点击查看(现用名:**市****点击查看公司)

补充内容描述:

一、在原合同第四条初步验收阶段的第(一)项“初验款支付条件和金额”中增加“因财政下达资金情况无法明确,后续按照财政向甲方下达的项目资金情况进行据实支付,据实支付项目金额不超过对应合同条款上限,乙方应根据上述条款出具对应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该条款其余内容不变。

二、在原合同第五条最终验收阶段的第(一)项“最终验收款支付条件和金额”中增加“因财政下达资金情况无法明确,后续按照财政向甲方下达的项目资金情况进行据实支付,据实支付项目金额不超过对应合同条款上限,乙方应根据上述条款出具对应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该条款其余内容不变。

三、在原合同第六条售后阶段的第(二)项“尾款支付条件和金额”中增加“因财政下达资金情况无法明确,后续按照财政向甲方下达的项目资金情况进行据实支付,据实支付项目金额不超过对应合同条款上限,乙方应根据上述条款出具对应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该条款其余内容不变。

补充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进一步加强服务项目履约监管工作,需对原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和金额进行补充。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合同中相关条款进行补充。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27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宝****点击查看区委、区政府443

联系电话:0755-****点击查看8486

传真:0755-****点击查看8486

合同备案机构:****点击查看财政局

地址:**市**区2区**东路31号

联系电话:0755-****点击查看2127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点击查看财政局。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查看完整分析
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共招标过 2 次; 业主共合作物业供应商 1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中国****公司
查看完整分析
核心业务: 租赁服务, 中标 145次, 占比 96.67%
重点地区: 广东, 中标 147次, 占比 98.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39 次, 中标金额 10604.76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查看完整分析
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
本项目-招标进度跟踪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