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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点击查看财政局****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的通知》(深宝财〔2022〕131号)有关规定,****点击查看拟对“****点击查看**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二期(企业服务一体化)项目(硬件部分)”合同部分条款进行补充,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二期(企业服务一体化)项目(硬件部分) 合同金额(万元):497.2 中标供应商:****点击查看(现用名:**市****点击查看公司) |
补充内容描述: 一、在原合同第四条初步验收阶段的第(一)项“初验款支付条件和金额”中增加“因财政下达资金情况无法明确,后续按照财政向甲方下达的项目资金情况进行据实支付,据实支付项目金额不超过对应合同条款上限,乙方应根据上述条款出具对应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该条款其余内容不变。 二、在原合同第五条最终验收阶段的第(一)项“最终验收款支付条件和金额”中增加“因财政下达资金情况无法明确,后续按照财政向甲方下达的项目资金情况进行据实支付,据实支付项目金额不超过对应合同条款上限,乙方应根据上述条款出具对应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该条款其余内容不变。 三、在原合同第六条售后阶段的第(二)项“尾款支付条件和金额”中增加“因财政下达资金情况无法明确,后续按照财政向甲方下达的项目资金情况进行据实支付,据实支付项目金额不超过对应合同条款上限,乙方应根据上述条款出具对应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该条款其余内容不变。 |
补充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进一步加强服务项目履约监管工作,需对原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和金额进行补充。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合同中相关条款进行补充。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27日 |
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宝****点击查看区委、区政府443 联系电话:0755-****点击查看8486 传真:0755-****点击查看8486 合同备案机构:****点击查看财政局 地址:**市**区2区**东路31号 联系电话:0755-****点击查看2127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点击查看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