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墙头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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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墙头镇环境卫生保洁及设施养护等服务项目(2025-2028年度)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采购需求★5.5款(第30页) | 生活垃圾清运车(轻型特殊结构货车,装载量240L垃圾桶21桶及以上)4辆,外运对接自卸车1辆,建筑垃圾压缩车1辆,铲车1辆,路灯养护登高车1辆,绿化养护洒水车1辆。(共6辆,以上车辆由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备齐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 生活垃圾清运车(轻型特殊结构货车,装载量240L垃圾桶21桶及以上)4辆,外运对接自卸车1辆,建筑垃圾压缩车1辆,铲车1辆,路灯养护登高车1辆,绿化养护洒水车1辆。(共9辆,以上车辆由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备齐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
2 | 招标文件(岗位)工资福利测算表中说明的第4小点(第77页) | 4、社保缴费基数根据《关于公布2024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61号)执行即4812元/月,(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合计缴存费率不低于24.2%,本项目要求对所有人员缴纳社保;岗位津贴不得低于[甬政办发(2014)70 号]规定的10元/天/人。 | 社保缴费基数根据《关于公布2024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61号)执行即4812元/月,(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合计缴存费率不低于24.2%;岗位津贴不得低于[甬政办发(2014)70 号]规定的10元/天/人。 |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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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墙头镇观**路2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康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点击查看0451
质疑联系人:孙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点击查看04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县**街道天安路天力大厦12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家乐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点击查看3759
质疑联系人:史军挺
质疑联系方式:0574-****点击查看3759
3.****点击查看管理部门
名 称:****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办公室
地 址:**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4-****点击查看3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