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联社】裕海路157号物业#裕海路157号厂房#裕海路157号简易厂房,裕海路157号空地

【海北联社】裕海路157号物业#裕海路157号厂房#裕海路157号简易厂房,裕海路157号空地

发布于 2025-04-02

招标详情

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海北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联系人1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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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2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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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招标74次,合作供应商57个,潜在供应商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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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联社集体资产交易公告

(第1次发布)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温馨提示:

1.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网址:https://lwqsz.****点击查看.cn)。

2.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点击查看(以下简称“海北联社”)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3.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图片资料等,仅供报名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报名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提醒:请报名人务必仔细审阅本公告及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文件、合同样本、交易须知、资产现状图或四至图)。报名人应认真了解核实本交易项目的实际情况,报名人一旦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有关约定以及本交易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或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4.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5.根据《**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农村集体资产,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竞投中的电子竞价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

**市**区农****点击查看管理中心****点击查看联社委托,定于2025年4月18日10:00****点击查看联社的裕海路157号物业、裕海路157号空地项目(以下简称“交易项目”)进行交易,本交易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单位和人士咨询、报名。

一、交易项目情况

(一)交易资产名称:裕海路157号物业#裕海路157号厂房#裕海路157号简易厂房,裕海路157号空地 。

(二)交易资产类型:厂房及其他建设用地。

(三)是否属于永久基本农田:否。

(四)交易资产座落位置:**市**区海北裕海路234号首层(原裕海路157号首层)。

(五)交易资产面积:4286.0041平方米,

其中: 地上建筑面积:3468平方米,

证载面积: / 平方米,

临时建筑面积:3468平方米,

空地面积:818.0041平方米,

风险提示:本交易标的没有产权登记等资料。

(六)交易资产的数量:2个。

(七)交易资产的用途:厂房

(八)交易资产现状情况:租赁,原租户正在使用,原合同到期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二、交易要求

(一)交易机构:**市**区农****点击查看管理中心。

(二)交易方式:网上竞投

(三)竞得人确定原则: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本交易项目原租户享有优先竞得权。

1.只有一个竞投人的,以成交价不低于底价确定为竞得人。

2.有两个以上竞投人的,按照价高者得的方式成交,在价格与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优先竞得,成交价不得低于底价;

3.有两个以上竞投人且其中一方享有优先权的,若全部竞投人均不举牌应价的,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以成交价不低于底价确定为竞得人;

4.有两个以上竞投人且均不存在享有优先权的,若全部竞投人不举牌应价的,则以抽签方式确定竞得人;如拒绝参与抽签或抽签后确定为竞得人但拒签交易成交确认书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经济联社予以处理。

(四)交易底价、竞价阶梯、租金、交易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

1.交易底价:¥ 60488元/月起;

2.竞价阶梯:¥ 9102元/月/次;

3.租金以实际竞得价为准,租金按每月收取,每期的当月15日前交付当期租金;

4.租金递增方式:从第13期开始;每12期递增一次,租金递增方式比例每次递增幅度为上期交纳租金的3.00%。

5.交易保证金为¥ 725856 元(大写:柒拾贰万伍仟捌佰伍拾陆圆),在2025年4月16日16:00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全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到**区农****点击查看管理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在转账备注填写本交易项目编号(以交易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不按转出时间计算)。

6.合同履约保证金最终以实际竞得价的半年租金计算,在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参与交易时的交易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交易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注: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如竞得人逾期不办理的,则视为竞得人违反交易规则、合同约定及放弃竞得资格,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经济联社予以处理。)

(五)租赁期限:10年,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六)交易准入条件

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报名人的其他要求条件:

1.****点击查看联社租金的自然人、单位和其他组织。

(七)合同签订

竞得人完成资格审查后,在交易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点击查看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交易合同。如因竞得人原因,未能在****点击查看联社签订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交易竞得资格,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按交易****点击查看联社,****点击查看联社全权予以处理;如因出租方的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竞得人签订交易合同的,出租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竞得人所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本次交易的结果视为无效。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而产生的其他纠纷,由双方另行处置。

(七)资产交付时间:按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

(八)资产交付方式:按现状交付。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交易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土地违法、违法建设、环境违法等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或者处理未完结等情况的,相关法律责任由违法行为人自行承担。

(二)承租方是资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在实际使用前,应确保相关设备、设施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设备、设施的配置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由此引起的相关行政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三)合同签订后满半年才能申请转让;

(四)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共为成交价半年租金计算;

(五)本次交易各标的竞价项为“厂房和管理费”(合并计算)租赁价格,待合同签订时将竞投成交价分别拆分为厂房租金和管理费填入对应合同项。

(六)本次交易标的每年需交纳企业服务费人民币2000元,标准见《****点击查看联社“三资”交易****点击查看中心交易-2025年第一批次》。

(七)本次交易采取网上交易的方式进行。可登录****点击查看联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lwqsz.****点击查看.cn/)或“**三资”微信小程序进行报名或参与交易。报名人须在规定交易时间内进入网上交易大厅进行网上签到,如竞投人未签到成功,无法参与本次网上竞投交易,均视为自动放弃参与交易资格。

(八)竞价人可参与本次交易中,其所交纳竞价保证金相对应标准的交易标的的竞价竞投,一份竞价保证金只能报名和竞得一宗交易标的。

(九)报名人一旦成功报名参与本次交易活动,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本交易项目情况,认可交易标的物现状,了解交易标的物产权、消防、周边环境、进出道路及存在的瑕疵等详细情况,理解和接受有关交易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交易标的的交易竞投规定、规则和交易项目等情况),同意以底价或最终成交价确定竞得人,****点击查看交易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并愿意按照交易的一切约定承担履行义务的风险和责任,同时享有相应权利。 1)只有1家参与竞投的,以不低于底价交易,该报名竞投人为竞得人。如该竞投人在交易后不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视为竞投人违反规则,出租方没收其竞投保证金,取消其竞投资格。2)有2家或2家以上参与竞投的,采取竞投方式交易,以价高者得成交,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参与竞投的竞投人全部不应价的,以抽签方式确定竞得人,具体抽签时间由交易服务机构另行通知。若竞投人报名人在现场抽签日不参与抽签,或最终竞得人不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均视为违反规则,出租方没收其竞投保证金,取消其竞投资格。

(十)竞得人须在交易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交易服务机构**区农****点击查看管理中心进行报名资料核对,现场签订《****点击查看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成交确认书》。若竞得人现场拒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发现竞得人报名资料与原件不符的或提供虚假材料,本次交易结果作废,出租方没收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

(十一)竞投人须提前准备好网上竞投交易相关设备,并保持网络稳定,若竞投人由于设备、网络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进行网上竞投交易的,由此产生所有的责任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十二)竞投人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在该项目交易结果公示期满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5个工作内无息原路退回其交易保证金。若竞投人确定为承租方的,竞投人凭成交确认书和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在约定期****点击查看联社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其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手续。(注: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

(十三)合同期内,如遇国家****点击查看商铺、出租方以合法手****点击查看商铺,或国家法规政策规定、城市管理要求不允许出租等情况的,出租方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时搬迁,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互不补偿,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在合****点击查看商铺的装修、增设的构筑物及增加的固定式设施等无条件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十四)本次交易标的物业(土地、商铺、厂房、承租方自行搭建的建构筑物等)已经纳入海北旧村更新改造范围,如海北旧村更新改造收回该物业(土地、商铺、厂房、承租方自行搭建的建构筑物等),出租方提前30日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30日期限到后,双方合同解除,承租方按通知要求的时间搬迁完毕,并交回承租物业给出租方,双方互不补偿,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在合同期内依附于承租物业的装修、增设的构筑物及增加的固定式设施等无条件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承租方逾期未交回承租物业的,出租方有权作停水、停电处理。并有权按原租金(包含管理费)标准的2倍向承租方收取场地占用费,且出租方有权对物业及物业内属于承租方的设施、物品进行处理,并无需作任何补偿,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十五)本次交易各标的物租赁期限会根据具体交易时间和实际物业交付时间进行适当调整。

(十六)承租方在租用期限内,所经营的项目必须落实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以及生态环境等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承租人在生产经营中违反相关规定,造**全事故以及生态环境破坏的,由此产生问题的,由承租人承担相应责任,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解除合同。

(十七)该资产暂未查有相关手续,出租使用不得改、扩、建,如卫星影像变化产生卫片图斑需按要求进行整改。如导致租赁物业整体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物而被予以行政处罚、行政强拆等,由承租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罚款、经济赔偿等费用。

(十八)该物业不得涉及经营布匹加工、****点击查看回收站。

(十九)本次交易标的如需转租和分租的,****点击查看联社提出申请。经联社议事决策后,****点击查看办事处审查同意后,才可办理转租分租手续。集体资产的转租分租须遵循“六禁止”原则。(即1.审批实施的**村改造范围内的集体资产一律禁止新增转租分租;2.已依法批准征地、土地收储范围的集体资产一律禁止新增转租分租;3.****点击查看联社留用地、村镇工业集聚区改造范围内的集体资产一律禁止新增转租分租;4.经街道审批采取临时租赁方式的集体资产一律禁止转租分租;5.集体资产未经街道、经济联社审查同意一律禁止转租分租;6.集体资产在转租分租经营期间一律禁止再次违规进行转租分租,防止“三房东”问题发生。)如承租方违反转租分租“六禁止”原则,本联社视承租方违约。

(二十)最终****点击查看联社所有。

四、报名事项

(一)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

竞投意向人请于2025年4月7日9:00至4月15日18:00 通过****点击查看联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lwqsz.****点击查看.cn)进行网上报名有或关注“**三资”微信小程序,点击“交易大厅”模块,选择本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

(二)报名人填写报名信息时上传的材料如下,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1.法人单位、非法人企业、个体户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

2.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按照交易公告发布的规定提交其他相关资料(如:原租户证明/税收证明)。

(三)竞投意向人可以在登录平台或“**三资”小程序点击进入本项目查询报名状态,审查不通过的可在报名期内修改补充报名资料,若逾期补充资料则报名人报名失败。

(四)审查通过的,再次登录平台或小程序,选择进入本项目,根据页面提示,获取交纳交易保证金账号信息(竞投意向人须在2025年4月16日16: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交纳交易保证金后,上传银行转账电子回单,审核通过后,完成报名流程,视为报名成功。若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则视为报名失败,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在该项目交易结果公示期满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5个工作内无息原路退回其交易保证金。

(五)报名人一旦成功报名参与本次交易活动,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本交易项目情况,认可交易标的物现状,了解交易标的物产权、消防、周边环境、进出道路及存在的瑕疵等详细情况,理解和接受有关交易的全部内容,同意以底价或最终成交价确定竞得人,****点击查看交易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并愿意按照交易的一切约定承担履行义务的风险和责任,同时享有相应权利。若报名人未被确认为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在该项目交易结果公示期满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5个工作内无息原路退回其交易保证金。

(六)报名期间所有信息通知会通过短信形式发送到与“**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绑定的手机号,请报名人关注好信息动态,平台发送短信到绑定的手机号后,视为通知送达,若报名人没有查看导致报名失败或绑定的手机号有误等问题,所产生的责任及损失由报名人自行承担,与交易服务机构无关。

五、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

报名人在2025年4月16日16:00****点击查看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全额将交易保证****点击查看联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指定的专用账户,并确保在交纳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已到账(以交易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不按转出时间计算)。交易保证金转账应准确备注本交易项目编号(如: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每个****点击查看银行账号,一人同时报名不同的交易项目时,请按照网****点击查看银行账号分别转账。****点击查看银行转账方式转入交易保证金,不接受支付宝、微信及现金汇款或存入!

报名人按照上述交易保证金数额一次性全额转账交纳到指定专用账户账号(注意:收款子账号随机生成,每宗交易均不相同,详见报名系统中的账号),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户名必须与报名名称及实际参加竞投的竞投人名称一致,则视为成功交纳交易保证金,否则银行系统匹配不一致导致保证金无法到达指定账号的,视为交纳交易保证金失败,报名人须按要求重新交纳交易保证金,填写转账信息并上传交易保证金电子回单,完成交易报名手续。

若交纳交易保证金失败,请报名人联系交易服务机构核实,在交易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六、交易竞价

竞投人须在2025年4月18日09:40-09:59****点击查看联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或“**三资”小程序进入竞投大厅点击“签到”按钮,未按时进场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竞投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经济联社予以处理。

交易开始后,竞投****点击查看联社集体资产电子交易展示厅进行出价。竞投开始15分钟内竞投人按交易公告要求自由出价,竞价结束前3分钟内无人出价的,网上交易平台显示的最高出价为当前最高出价;如有竞投人在竞投结束前3分钟内出价,系统自动将出价时**延3分钟,等待下一次出价,以此类推,直至无人出价,以最后出价作为本交易项目成交价。(详细交易规****点击查看联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资料下载”栏目进行了解(网址:https://lwqsz.****点击查看.cn/)。

六、系统故障的处理方式及责任问题

(一)竞投人应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网上竞投平台账户及密码,账户的注册、登录、竞投等所有交易环节应由竞投人本人操作,若委托他人代为操作的,竞投人应及时跟进和确认。任何使用竞投人登录账户名和密码登录交易平台的用户,在交易平台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投人本人的行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人自行承担,本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网上竞投过程所涉及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由于竞投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后果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三)因竞投人使用的计算机、手机、平板电脑等设备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任何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的,后果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四)网上竞投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任何原因而导致网上竞投活动被迫停止的,交易服务机构及时暂停、终止或重新另行安排时间组织竞价活动(恢复到交易停止前状态),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因网上竞投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网上竞投活动延期或者改期的,交易服务机构将在第一时间以公告、电话、短信等不少于一种以上形式告知所有竞投人,交易服务机构不对交易项目延期或改期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七、交易结果公示

(一)交易结束后,交易服务机构须发布交易结果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交易结果公示次日起计,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如对交易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在工作日的办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由本人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相关的实质证据材料,到交易服务机构**区农****点击查看管理中心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二)竞得人须在交易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交易服务机构**市**区农****点击查看管理中心进行报名资料核对,现场签订《****点击查看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成交确认书》。若竞得人现场拒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发现竞得人报名资料与原件不符的或提供虚假材料,本次交易结果作废,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按交****点击查看联社,****点击查看联社全权予以处理。

(三)本交易若在交易结果公示期内并无收到任何有效异议,合同签订后,由权属人、合同甲乙双方所产生的一切矛盾纠纷、法律责任均与交易服务机构无关。

八、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点击查看

联系人:黎焯华 联系电话:020-****点击查看6455

交易机构名称: **区农****点击查看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区芳村大道中上市路**街2号

联系人: 石浩贤 联系电话: 020-****点击查看1721

监督部门名称: ****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 020-****点击查看6203

本交易一旦报名成功,不得撤回,本交易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市**区农****点击查看管理中心所有。

附件:合同样本

**市**区农****点击查看管理中心

2025年4月2日

合同编号:HT-44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001-****点击查看00077

交易项目编号:海北联社交﹝2024﹞00032号

****点击查看联社厂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点击查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点击查看103C****点击查看5815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黎焯华

身份证号码:44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9170618 联系电话:020-****点击查看6455

联系地址:**市**区海龙街道海北南村248号

经营主体类型:集体经济组织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卢建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卢建民

身份证号码:44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210638 联系电话:136****点击查看3390

联系地址:**市**区海北东联南约179号

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

安全生产责任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卢建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卢建民

身份证号码:44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210638 联系电话:136****点击查看3390

联系地址:**市**区海北东联南约179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有偿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厂房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厂房概况

甲方将位于 **市**区海北东联东约大街5号(原七社新村北侧5号)的自有厂房及其附属设施使用权出租给乙方,该厂房占地总面积:440.6平方米;其中厂房面积:440.6平方米、简易面积:0平方米、空地面积:0平方米(见附图,附图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乙方对甲方出租的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情况已作充分了解,同意承租,保证租赁期内仅用于 工业厂房 用途,并遵守有关法律、****点击查看联社村规民约,依法依规经营。

第二条 承租期限

(一)本合同的厂房租赁年限为3年4个月26日,自2025年1月6日至2028年5月31日止。

(二)免租期为 / ,自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止。免租期内只免收应缴租金,一切非租金的经营费用如水电费等由乙方按规定交纳。

(三)计租期为3年4个月26日,自2025年1月6日至2028年5月31日止。

第三条 合同履约保证金、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合同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在本合同签订1天内,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交纳人民币55515.6元(大写:伍万伍仟伍佰壹拾伍圆陆角)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抵作租金。合同期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并依约定将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完好交还给甲方后,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给乙方;如乙方中途自行退租或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视作违约处理, 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且收回乙方租赁上述厂房及其附属设施的使用权。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应向乙方退还保证金。

(二)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

租金采用第2种方式计算:

1.有递增方式;

2.无递增方式;

3.一次性付清方式。

具体租金额如下表:

起止日期

月租金标准

月租金金额

月租金总额

2025年1月1日至2029年11月30日

厂房:21元/㎡

9252.6元

小写:9252.6元

大写:玖仟贰佰伍拾贰圆陆角

综合管理费:0元/㎡

0.00元

其他场地:0 元/㎡

0.00元

其他场地:0 元/㎡

0.00元

每月15日前支付当月租金。

(三)在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按规定期限缴交租金。凡拖欠租金的,需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每天按照所欠租金2‰计算,并与所欠租金一同缴交。如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达到30天,则视作乙方违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四)乙方向甲方交纳租金的同时须向 甲方 交纳综合管理费。综合管理费按乙方租用厂房面积计算收取(见上表)。

第四条 场地交付

(一)甲方于2025年1月1日(合同期起始日)前将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全部交付乙方使用,并确保该厂房具备基本的通水、通电的条件。

(二)甲乙双方可以约定在厂房现场交付,乙方对厂房状况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协商解决。乙方确认事前和移交时已对厂房现状充分了解,确认双方为按厂房现状租赁。

(三)如甲方未按时交付厂房给乙方,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月租金的 /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合同届满,乙方于2029年11月30日(合同期届满之日)将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以良好运行状态全部交付给甲方。

(五)合同期间,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应在解除或终止合同之日将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以良好运行状态全部交付给甲方。

(六)合同届满或合同解除、终止,乙方在期满或终止日前自行清理租赁厂房内属于乙方的设备、物品,逾期七天未清理的,视乙方自愿放弃租赁办公场地内的设备、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由此而造成乙方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厂房使用要求

(一)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厂房及所属设施的使用权。乙方应负责厂房内专用设施的保管、维护、保养、年审,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厂房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二)乙方对厂房及所属设施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的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三)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厂房及所属设施,因承租方使用、保管不当造成厂房及所属设施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租赁期间乙方如需对厂房及所属设施进行装修或增加设施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且装修或增加设施不得对厂房结构造成不良影响。租赁期满,对乙方装修或增加设施,甲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一种方式行使权利:

1.依附于承租物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 转租

(一)合同期内,乙方不得转租租赁的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如确需转租,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签订转租补充合同,否则视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出租的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二)如乙方经甲方同意进行转租,乙方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转租而改变;

2.负责转租期间的管理工作(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

3.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4.转租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规定的用途;

5.转租合同应列明“若因不可抗力原因提前终止本合同或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合同同时终止”;

6.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终止本合同时,转租合同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厂房。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原件,在转租合同签订后的5日内交甲方存档;

7.负责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及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8.负责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

第七条 税费缴交

乙方在租赁期内,应按国家法律、法规、****点击查看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法经营和依法缴纳税费,乙方对外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经营风险和损益。

第八条 厂房保险购买

合同期内,乙方负责购买租赁厂房及其附属设施的保险,并负责购买租赁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乙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厂房设施建设

(一)乙方不得改变租赁厂房结构或增设构筑物,如确需变更结构、装修、增设构筑物及增加固定式设施的,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办理相关报建报批手续,且不得对厂房结构造成影响,否则视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出租厂房,并追究乙方责任及追究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

(二)合同期内,除甲方所提供的基础设备设施外,乙方自行增加的道路、下水道、供水、配电、消防、环保、生产设备等设施及所进行的环境改造,须书面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按规定办理报建审批和建设安装,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厂房续租

合同期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无偿收回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乙方如意向续租,须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意向续租申请书,并重新参与交易,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十二条 厂房征收、征用

本合同存续期间,如国家需征收、征用乙方租用的厂房、**村改造,或国家法规政策规定、城市管理要求不允许出租,或城市管理要求拆除地上附着物等情况的,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时搬迁,本合同自甲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之日起解除,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逾期搬迁的,厂房上一切地上附着物及厂房内属于乙方的设施、物品,视乙方自愿放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相关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征收、征用土地补偿款、建筑物及设施补偿费属甲方所有,其他补偿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租赁租金(占用费)计付至实际交还土地及其附属设施之日。

第十三条 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出租的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拥有所有权,并对出租厂房的开发利用进行监督,监督乙方对租赁厂房及其附属设施维护、保养、年审,督促乙方遵守法律法规、本联社规章制度,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乙方擅自改变厂房及其附属设施用途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厂房及其附属设施使用权,所收取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租金不予退还;

2.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它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如水费、电费、垃圾费等);

3.合同期满,乙方在租赁厂房内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装修及固定式、嵌入式设备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4.配合乙方办理相关经营证照、手续;

5.甲方不得干涉和妨碍乙方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6.如不能按时将本合同的厂房及其附属设施交给乙方使用,每迟延一天,应按缴交月租金的 /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有关人员进行整改。乙方生产中存在重大隐患或险情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未能限期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配合甲方办理相关租赁备案手续;

2.在接收租赁厂房前,保证详细知悉和了解厂房现状,如发现有问题的,必须立即与甲方沟通协调;

3.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租赁的厂房及其附属设施,享有租赁厂房及其附属设施的使用权、收益权和自主经营权;

4.妥善保护和维护租赁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及时消除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厂房及其附属物损坏的维修费用;

5.不得擅自变更租赁厂房及其附属设施用途,如确需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厂房及其附属设施用途,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擅自变更租赁用途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转包、买卖、转让、闲置租赁的厂房,不得将租赁的厂房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破坏性经营。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7.自行负责在租赁厂房及其附属设施的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及一切事故责任;

8.自行负责并按时依法缴纳税务、工商、环卫、环保、税费等费用,负责并按时缴交水电费用;

9.自行承担对外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和相关法律责任、经营风险以及损益;

10.不得利用租赁厂房或其附属设施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11.负责租赁厂房及附属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如有损坏,负责更换和维修;

12.有责任保护租赁厂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周边环境、相关进出道路以及相关公共设施,不得占用公共道路堆放物品、器材,不得堵塞下水道,如因乙方造成损坏或污染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3.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及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接受和配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严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超龄工和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劳动。若乙方违反本条款的约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接受和配合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进场前将本企业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报甲方,当甲方对乙方存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后,乙方须按照甲方文字或口头的整改要求,及时纠正本单位的安全隐患。乙方未履行检查职责或未发现隐患,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5.乙方须对携带进场的机器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维护及检查,对由于乙方使用不合格机器设备、机具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6.租赁合同期满后,属于乙方的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拆除,并在租赁期限届满后1天内自行清理好场地杂物,逾期未拆除清理的视乙方自行放弃,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置,并且处置所需费用在乙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影响,****点击查看联社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

(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除外。

(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并签订补充合同。

(四)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并收回所出租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同时有权追究乙方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

1.未按时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所承租厂房及其附属设施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承租厂房及其附属设施用途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承租厂房或其附属设施的;

5.损坏厂房或其附属设施,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在承租厂房及其附属设施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增加固定式设施的;

7.利用承租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8.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9.拖欠租金30天以上(含本数);

10.利用租赁厂房或其附属设施从事违法犯罪;

11.在租赁期内因乙方原因自行退租的;

12.有违反合同第十三条第二款中约定乙方义务的其他情形的。

(五)本合同存续期间,如国家需征收、征用乙方租用的厂房、**村改造、甲方以合法手续征收、征用乙方租用的厂房,或国家法规政策规定、城市管理要求不允许出租,或要求拆除地上附着物等情况的,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时搬迁,本合同自甲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之日起解除,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逾期搬迁的,厂房上一切地上附着物及厂房内属于乙方的设施、物品,视乙方自愿放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相关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征收、征用土地补偿款、建筑物及设施补偿费属甲方所有,其他补偿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租赁租金(占用费)计付至实际交还土地及其附属设施之日。

(六)合同期内,如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自行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少这一事件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租赁标的,逾期超过30日(含本数);

2.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并收回出租物业: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超过30日(含本数);

2.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中约定乙方违约行为的。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区.****点击查看管理部门调解; 协商.调解不成的,****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交易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土地违法、违法建设、环境违法等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或者处理未完结等情况的,相关法律责任由违法行为人自行承担。

(二)乙方是资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在实际使用前,应确保相关设备、设施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设备、设施的配置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由此引起的相关行政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三)合同签订后满半年才能申请转让。

(四)乙方每年需向甲方交纳咨询费0元。

(五)甲方收取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时已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在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时乙方必须凭《**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办理退款手续,如乙方保证金发票原件遗失,须向甲方补缴票面总额的10%作为弥补甲方税费损失后,方能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六)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征收(征用)上述厂房、甲方以合法手续征收(征用)该厂房,或国家法规政策规定、城市管理要求不允许出租等情况的,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时搬迁,租赁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补偿,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在合同期内依附于承租厂房的装修、增设的构筑物及增加的固定式设施等无条件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七)本合同标的物业(土地、商铺、厂房、乙方自行搭建的建构筑物等)已经纳入海北旧村更新改造范围,如海北旧村更新改造收回该物业(土地、商铺、厂房、乙方自行搭建的建构筑物等),甲方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乙方按甲方通知要求的时间搬迁完毕,并交回承租物业给甲方,甲乙双方互不补偿,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在合同期内依附于承租物业的装修、增设的构筑物及增加的固定式设施等无条件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乙方逾期未交回承租物业的,甲方有权作停水、停电处理。并有权按原租金(包含管理费)标准的2倍向乙方收取场地占用费,且甲方有权对物业及物业内属于乙方的设施、物品进行处理,并无需作任何补偿,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在租用期限内,所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被判定违法违规或被处罚,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在租用期限内,所经营的项目不准涉及产业经营负面清单内容(产业经营负面清单详见附件)。

(十)乙方变更经营性质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登记。如从事餐饮、农家乐、酒店、大型食堂、洗车、修车档、沙场、建筑市场,必须依法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排水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食品药品卫生许可证等证照和渣水分离或油水分离装置,否则不得经营。

(十一)合同期内,河涌两岸6米范围内厂房如遇河涌管理不允许出租或要求拆除等情况的,甲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时搬迁或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整改,租赁合同自动终止或调整,甲乙双方互不补偿,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在合同期内依附于承租厂房的装修、增设的构筑物及增加的固定式设施等无条件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十二)若乙方违反上述条款,****点击查看政府查处乙方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乙方落实有关整改工作。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视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并停止提供水电的服务,收回所出租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同时有权追究乙方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

(十三)乙方在租用期限内,所经营的项目必须落实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以及生态环境等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乙方在生产经营中违反相关规定,造**全事故以及生态环境破坏的,由此产生问题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解除合同。

(十四)本单位出租物业不负责维修和保养。本单位属下物业新旧承租方自行交接,且新旧承租方没有装修期、免租期。

(十五)本租赁标的物暂未查有相关手续,乙方出租使用不得改、扩、建。如卫星影像变化产生卫片图斑需按要求进行整改,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如导致租赁物业整体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物而被予以行政处罚、行政强拆等,由承租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罚款、经济赔偿等费用。

(十六)本租赁标的物不得涉及经营布匹加工、****点击查看回收站。

(十七)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任一方违约,应当赔偿因其违约行为造成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公证费用、鉴定费用等维权费用。

(十八)合同期内,如需转租和分租的,****点击查看联社提出申请。经联社议事决策后,****点击查看办事处审查同意后,才可办理转租分租手续。集体资产的转租分租须遵循“六禁止”原则。(即1.审批实施的**村改造范围内的集体资产一律禁止新增转租分租;2.已依法批准征地、土地收储范围的集体资产一律禁止新增转租分租;3.****点击查看联社留用地、村镇工业集聚区改造范围内的集体资产一律禁止新增转租分租;4.经街道审批采取临时租赁方式的集体资产一律禁止转租分租;5.集体资产未经街道、经济联社审查同意一律禁止转租分租;6.集体资产在转租分租经营期间一律禁止再次违规进行转租分租,防止“三房东”问题发生。)如承租方违反转租分租“六禁止”原则,本联社视承租方违约。

第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交清保证金后生效。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联社交易站存档壹份,街道交易站备案壹份,****点击查看中心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附图、辅助设施等明细

合同签署人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点击查看

单位名称(盖章):卢建民

地址:**市**区海龙街道海北南村248号

地址:**市**区海北东联南约179号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44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9170618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44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210638

联系电话:020-****点击查看6455

联系电话:136****点击查看3390

签订日期:2024-12-19

签订日期:2024-12-19

合同见证人

签名:

日期: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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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共招标过 74 次; 业主共合作物业供应商 57
上次中标企业: ****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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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物业服务, 中标 2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广东, 中标 2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1 次, 中标金额 0.75
潜在竞争对手: 共 56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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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一般
核心业务: 物业服务, 中标 4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广东, 中标 4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2 次, 中标金额 4.04
****丽一般
核心业务: 物业服务, 中标 3 次, 占比 50.0%
重点地区: 广东, 中标 3 次, 占比 5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1 次, 中标金额 0.0
****玲一般
核心业务: 物业服务, 中标 3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广东, 中标 3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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