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废标公告(****点击查看)
一、项目名称: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废标原因:
合格供应商家数不足三家,本项目按废标处理。
四、公示有效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 3 个工作日。
五、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递交的质疑函及其他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供应商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 具体质疑事项和请求:
(四) 事实依据;
(五) 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
(六) 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授权代表应当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载明被权人的姓名、职务、授权范围和时间期限,并加盖公章
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樊文武、马骏
办公电话:0591-****点击查看8387
移动电话:182****点击查看5065、180****点击查看8585
传 真:0591-****点击查看5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