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来安县税务局2025年度食堂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来安县税务局2025年度食堂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4-12-26
来安****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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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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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招标文件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2025年度食堂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南路2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费率(%):98.****点击查看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2025年度食堂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项目 本项目拟选择一家供应商,对****点击查看机关、塔山路办公区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包括并不限于肉类及其制品、新鲜蔬菜类、禽蛋类、水产品及其制品、奶制品、副食、粮油、干货、调料、物料等供应配送,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丹萍、关平、孙玉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80%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635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0155。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四)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五)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点击查看.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点击查看.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点击查看.com)。

本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为90.48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县**南路721号

联系方式:0550-****点击查看3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王思棋、魏琦,0551-****点击查看2733,136****点击查看7576(王)、150****点击查看2334(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玉鑫

电 话: 0550-****点击查看100、185****点击查看0520



附件(2)
国家税务总局来安县税务局2025年度食堂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项目-磋商文件(定稿)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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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申明函-来安县税务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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