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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通 告
**县****点击查看活动中心大楼一楼(东埔路2-8、2-9号)店面(建筑面积 126 平方米,包括二层夹层)房屋,欲对外公开招租租赁。
一、报名条件:凡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社会团体、企业法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同意本须知和《房屋租赁合同书》规定的条件均可报名参加招标。请有意承租者按投标须知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于2024年7月12日上午12:00时****点击查看银行转账凭证并携带有效证件原件到****点击查看村委会办理报名手续,方可取得投标权。
二、投标方式:采用暗标暗投。
三、投标时间:2024年7月12日下午15:00时。
四、投标地点:****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中心)。
五、报名地点:****点击查看村委会(东埔路2号4楼)
六、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月12日上午12:00 时(上班时间)
七、联系人:张明珍 联系电话:135****点击查看7685
特此公告。
附件:投标须知
****点击查看
2024年6月20日
****点击查看房屋招租投标须知
一、报名资格: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社会团体、企业法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同意本须知和《房屋租赁合同书》规定的条件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二、报名要求:公民应持身份证、法人应持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时应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账户名称:****点击查看中心管理委员会,开户行:****点击查看银行**县支行,账号:135****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33635),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的交款人必须与竞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用于****点击查看房屋招租竞标保证金”,****点击查看银行录入凭证,汇达****点击查看银行对账时间为准,迟到的竞标保证金将被拒绝。凭银行转账凭证到****点击查看(东埔路2号4楼)办理报名手续,方可取得投标权。投标结束后,中标者其保证金直接充抵房屋租赁履约金;未中标者所交的保证金在投标后十五天内无息退回投标保证金。报名人数不足3人时,不进行投标,由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投标,该标的报名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后的第二天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三、本次投标标的:**县****点击查看活动中心大楼一楼(东埔路2-8、2-9号)店面(建筑面积 126 平方米,包括二层夹层)房屋租赁。租赁期限为叁年,即租赁起止时间为从2024年7月15日(特殊情况以实际接交时间算起)至2027年7月14日止。
四、报名地点:****点击查看村委会(东埔路2号4楼);联系人;张明珍 联系电话:135****点击查看7685。
五、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月12日上午12:00时。
六、投标时间:2024年7月12日下午15:00时。
七、投标地点:****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中心)。
八、投标方式:本次投标设有最低控制价,竞投金额以壹佰元作为一个递增单位,否则视为废标。采用暗标暗投方式、当场开标,以最高标价为该标的物的月租赁费,若发生最高标价并列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和个人,如其中一单位或个人为现承租者,则现承租者优先中标,否则当场以抽签形式决定中标者。
九、招投标规则:投标者应按标书要求填写标书,未按要求写明标书及在约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标书均属无效。投标价低于最低控制价的为无效标。
十、投标者中标后不得经营餐饮、屠宰、摩托车修理及其它会造成环境污染、影响环境卫生、夜间会影响附近居民休息的项目,其他权利义务详见合同内容。
十一、中标者于中标后五天内到****点击查看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否则视同放弃中标权,取消其投标保
十二、中标者放弃中标权,取消其投标保证金;中标权不得转让他人,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及所交保证金。
十三、签订租赁合同时应按中标价款三个月的金额缴交租赁约金,无违约租赁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十四、店面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按月支付,在每月的5日前付清。
十五、本投标须知未尽注意事项,另见拟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书》。
十六、本须知及《房屋租赁合同书》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点击查看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