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五沟镇2025年玉米大豆重大病虫害无人机统防统治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濉溪县五沟镇2025年玉米大豆重大病虫害无人机统防统治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8-05
濉溪****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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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五沟镇2025年玉米大豆重大病虫害无人机统防统治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县五沟镇2025年玉米大豆重大病虫害

无人机统防统治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县五沟镇2025年玉米大豆重大病虫害无人机统防统治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县铁佛镇**村姬楼庄

成交金额:128960.00元

评审总得分:86.4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县五沟镇2025年玉米大豆重大病虫害无人机统防统治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对**县五沟镇3.1万亩玉米大豆重大病虫害进行统防统治,项目地点位于**县五沟镇袁店村、曹坊村、王圩村,投入的无人机数量按每2000亩投入的植保无人机不少于1架计算,确保架数;载药量不低于20公斤(升);飞机性能必须完好、安全,喷药设备先进、采用超低容量喷雾,飞防过程中喷洒均匀。

合同履行期限:施药服务时间在8月20日前后(3日内完成),具体开始防治时间由采购人确定。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电话:159****点击查看5616。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五沟镇人民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方式:159****点击查看56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恒大中央公园16栋2502室

联系方式:153****点击查看81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欣

电 话:153****点击查看8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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