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宿州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4-15

****点击查看保健院(新院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保健院(新院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路118号

成交金额:220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 务 类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保健院(新院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点击查看保健院(新院区)物业服务采购,****点击查看医院区域内环境卫生保洁、医院水、电设备维修保养工作、全院秩序维护、保安和消防服务等工作,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 365 日历日,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服务期末,采购人对中标服务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单位服务资格。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孙军(组长)、鲍力、程雪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化南路27号,联系人:李少明,联系方式:156****点击查看6680。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汴**路78号
联系方式:0557-****点击查看7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化南路27号

联系人:李少明

电话:156****点击查看66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少明

电 话:156****点击查看6680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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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共招标过 2 次; 业主共合作物业供应商 2
上次中标企业: 美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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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物业服务, 中标 101次, 占比 87.83%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99次, 占比 86.09%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42 次, 中标金额 31872.02
潜在竞争对手: 共 1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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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物业服务, 中标 45 次, 占比 95.74%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47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2 次, 中标金额 7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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