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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工作实际,****点击查看现对2025年3月5日发布的《****点击查看关于**银叶湾府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有关事项的通告》作如下调整:
一、关于配租面积标准
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以及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均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
(一)单身居民及以上家庭可认租二房户型;
(二)2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三房户型。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认租二房户型或三房户型,但不能同时认租二房户型和三房户型。
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照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本通知发布前已提交申请材料的申请人可结合最新配租面积标准,视个人需求情况重新提交变更申请。
二、其他事项
本通知未涉及的事宜,仍以《****点击查看关于**银叶湾府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有关事项的通告》相关内容为准。
业务咨询地址及电话: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B13栋2楼220室(大****点击查看事务中心),0755-****点击查看3561。
其他未尽事宜由****点击查看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2025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