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生态补偿条例》和《**市生态补偿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日前,我区开展了2025年度水稻田、生态特色农产品、种植蔬菜的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资金申报,现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经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现根据《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公示第二批各板块生态补偿资金情况,公示期从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10月7日。各组织或个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财政部门书面提出。财政部门将**有关部门对异议进行复核,并自公示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复核结果告知提出异议的组织或个人。
公示受理部门:****点击查看农业和经建处,地址:****点击查看科技城科普路58号科技大厦13楼,邮编:215163,受理电话:****点击查看1338。
附件:
2025年度**市级生态补偿资金申报(水稻田、生态特色农产品、种植蔬菜的基本农田)审核结果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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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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