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于2024年07月29日 发布了2024-JY01-F1104某部物业服务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关于价格文件“三、B院区物业服务费用”中“表4-1 工程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第一行备注“见表3-2”,删除此备注内容“见表3-2”。
2.关于价格文件中A、B院区部分表格办公、住宅费用分摊建议按照A、B区非公寓区、公寓区面积进行拆分。其中A院区总面积为36000㎡,非公寓区、公寓区面积分别为17152、18848㎡;B院区总面积为35500㎡,非公寓区、公寓区面积分别为23249、12251㎡。
3.关于价格文件“四、C院区物业服务费用”中“表5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第一行“住宅生活垃圾清运费”修改为“生活垃圾清运费”。
4.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中“二、技术要求”中有关A、B区总面积为:“其中A院区总面积为36000㎡,非公寓区、公寓区面积分别为17152、18848㎡;B院区总面积为35500㎡,非公寓区、公寓区面积分别为23249、12251㎡。”。有关面积以总面积和非公寓区面积、公寓区面积为准,“技术要求”中“院区分栋物业服务范围汇总表”中单体楼栋分开面积仅供参考。
5.关于价格文件中A、B院区部分表格办公、住宅费用分摊建议按照A、B区非公寓区、公寓区面积进行拆分。办公分摊和住宅分摊仅作为招标方后期计算物业费用成本的依据,供应商报价时以总报价的费用总额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2024年08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