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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次)
首次成交结果公告日期:2025年6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成交结果
更正内容:因六****点击查看公司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点击查看小组确定的第二成交候选人(最终报价:475000.00元)同意以第一成交候选人(最终报价:438500.00元)的成交价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研究决定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变更为****点击查看。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沁园春沁园3号楼商业3层301商铺
成交金额:肆拾叁万捌仟伍佰元整(438500.00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 称:****点击查看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服务范围:全年提供大厅早、午、晚餐,并完成采购人因临时需要发生的用餐服务;因突发警务活动需要应急保障供餐,或在食堂区域外提供就餐服务的,中标人应按要求进行供餐保障;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参照《****点击查看机关基层所队食堂标准化管理规范》、《****点击查看机关基层所队民警就餐保障标准》规定,保障机关食堂工作餐满足民警、****点击查看机关值班备勤需要,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3年(采用1+1+1模式,1年1签,经甲方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 |
四、评审专家名单:雷中伦、李杰忠、徐文凯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收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万佛路河滨新村F7#楼三楼,联系电话:0564-****点击查看298。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安**路
联系方式:0564-****点击查看0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万佛路河滨新村F7#楼三楼
联系方式:0564-****点击查看2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戚工
电 话:0564-****点击查看298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