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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点击查看集团第三季度食堂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附件4)。
说明:
一、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300000 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投标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所投产品,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并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点击查看银行单据复印件、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供应商近三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有营业场地和配送能力,供应本项目的所有商品均须为原厂新品,且无经营劣迹或不良诚信行为(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4)服务团队要求:服务本项目配送人员不少于3人,均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及健康证,服务团队人员除提供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外,均需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开标当月或上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5)类似案例:有效案例为2023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独立承担过食堂餐饮服务(必须包含本标包采购的食材类别采购及配送服务)的案例或专门从事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案例(必须包含本标包采购的食材类别),至少3个。案例证明材料应包括合同、至少一笔货款支付发票复印件及与该发票对应的收款证明材料复印件(发票日期需在招标文件发布之前)。合同复印件应能清晰体现合同甲乙双方、合同时间、合同主要内容等,并提供甲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票复印件与合同双方名称一致,发票复印件与收款证明材料关键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如食堂餐饮服务合同未明确食材供应,则需提供相应的食材供应证明、食材供应明细及至少一笔货款支付发票。
(6)仓储设施要求:供应商自有或租赁仓库,面积不小于300平米(其中冷库面积不小于100m3)。提供场地内外环境实景图片(须包含冷库内外实景图片);自有产权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及其租赁期内任一笔费用支付发票复印件(发票日期需在招标文件发布之前,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内容需体现场地面积信息)。
(7)配送运输能力:供应商自有或固定租赁3台及以上配送车辆(其中冷链配送车不少于2台,不含轿车),确保24小时响应,按采购人需求完成配送任务。供应商自有车辆(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名下)的,提供自有车辆的车辆行驶证,供应商无自有车辆的,提供车辆租赁合同、租赁费支付凭证(租赁合同及其租赁期内任一笔费用支付发票复印件发票日期需在招标文件发布之前),并承诺该车辆用于本项目配送,加盖公章。
(8)应急保障能力:采购人有权要求临时补货,供应商应当在收到采购人的临时补货需求后1小时内完成配送。供应商接受订单渠道应全天候备勤。(特殊情况根据采购人指定时间送货上门,零星增补及零星采购的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保质保量送货到位)。送货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迟到。若因供应商送货迟到导致采购产生重大影响的,供应商需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采购人视影响程度有权终止合同。
(9)检测设备证明材料:①具有检测设备的须提供:检测设备采购发票或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日期依然有效的租赁合同、技术参数证明;②委托第三方检测的须提供:检测合同、技术参数证明。
三、签订合同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30000 元,如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将取消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与货款一并支付。
(1)采购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2****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支行
(3****点击查看银行账号:955****点击查看****点击查看68200129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1)放弃中标资格或中标后不愿签订合同的,签订合同后未能履行合同的;
(2)有串标、撤标行为的中标单位经查实后的;
(3)中标后有转让中标行为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1)供应商配送食材品相和质量不符合要求但补货合格的,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承担退货食材同等结算金额的违约金。属于同批食材中掺杂次品的,则以该批食材的总价为基数计算违约金;
(2)供应商配送食材品相和质量不符合要求且补货不合格的,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承担退货食材结算两倍金额的违约金。属于同批食材中掺杂次品的,则以该批食材的总价为基数计算违约金;
(3)供应商配送不及时导致采购人供餐延误的,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承担退货食材结算三倍金额的违约金;
(4)供应商配送的食材报价高于约**算价格的,采购人可以要求供应商承担该食材相应结算金额三倍的违约金。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剩余不再执行的合同期间对应合同金额(总中标价款减除已执行金额的剩余部分)10%的违约金,按此方法计算的违约金超过10万元的按照10万元执行:
(1)供应商通过指定报价渠道明确表示对全部或部分食材不再供货的;
(2)供应商虽未通知采购人不再供货,但对采购人发出的一份或多份订单在24小时内未响应的;
(3)供应商配送不及时导致无法供餐或延误供餐三次以上的;
(4)因供应商提供的食材原因,造成食物中毒等卫生安全事故的;
(5)供应商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
四、 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报价包含运费、搬运费、服务等一切费用。采购方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成交供应商也不得在供货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更不得减少供货项目,不得降低质量。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合同中标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点击查看
联系人:王柳柳
联系电话:0513-****点击查看0515
3. 报价文件构成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按附件1格式填写);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并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点击查看银行单据复印件、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6****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函(按附件2格式填写);
(7)供应商近三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有营业场地和配送能力,供应本项目的所有商品均须为原厂新品,且无经营劣迹或不良诚信行为承诺函(按附件3格式填写);
(8)服务本项目配送人员C1及以上驾驶证及健康证复印件、为其缴纳的开标当月或上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9)类似案例证明材料复印件;
(10)仓储设施证明材料复印件;
(11)运输车辆证明材料复印件;
(12)检测设备证明材料复印件;
(13)报价表(必须按附件4格式填写)。
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附页说明。所有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公告处理。报价文件须装入密封文件袋并加盖公章,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不接受到付件。
4. 报价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报价文件请于 2025年 6 月 27 日下午 15:00 截止前密封邮寄至**省**市公园南路200号启晟大厦前台 (收件人:王柳柳 ,联系电话:0513-****点击查看0515)。
开标时间:2025年 6 月 27 日 下午15:00
开标地点:****点击查看公司集采中心开标室
注意: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接收地点。请各潜在供应商充分考虑天气、快递速度、路程等因素,自行选择安全可靠的邮寄方式,不接受到付。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 报价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报价保证金。
五、采购食材质量要求
(一)总体要求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在中标后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供应商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食材质量安全要求(鲜冻畜肉类采购及配送)
1、食材总体质量要求
(1)所有食材均为非转基因,必须符合国家饮食卫生标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规定、标准、规范,同时保证食品新鲜,不得出现腐烂、变质,以次充好等情况。
(2)所有食材的来源清晰,按规定必须经由法定食品检验机构检测的食品,供应商应在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同批次食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如复印件应加盖公章)。供应商所配食材检测报告应显示供应商为本批食材直接采购人。
(3)鲜肉类食材应保证新鲜,表皮洁净、色泽鲜亮,纹理清晰、肉质细腻,膘厚适中、脂肪洁白,无异味、无毛;外表微干或微湿润,按压无水迹,肉质有弹性,放手后指压的凹陷立即恢复,不粘手;无淤血,无注水,无寄生虫。
冻肉类外包装应密封、完整,无破损,商品合格证齐全。冻品在解冻后,发现质量问题承诺退货。配送食材送达时,食材剩余保质期限不低于其原保质期的2/3(例如:食材保质期限为10天以内的,送达时间不能超过生产日期3天;食材保质期为6个月以内的,送达时间不能超过生产日期2个月,其他同理以此类推)。
(4)实际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标准,招标文件未明示的验收标准参照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行业惯例。
2、技术和服务指标要求
(1)鲜猪肉通用质量要求
鲜猪肉应为宰杀时间在24小时之内的冷鲜肉,精修,瘦肉部分颜色呈鲜红色、红色或者粉红,脂肪颜色为白色,肉质紧密富有弹性,无异味,无淋巴结、淋巴肉。主要部位肉符合GB/T 9959相关规定,均要求一级品。
①五花肉质量要求
一级五花肉,肥膘厚度≤2.0cm,肥瘦相间,肉质细腻,三面见花。
②猪前腿肉质量要求
去皮,新鲜有**,肉质紧实有弹性。
③猪后腿肉质量要求
去皮,表面湿润有**,肉质紧实有弹性,无过多脂肪。
④猪里脊质量要求
新鲜色淡,红有**,纹理清晰,无刀伤,脂肪修理干净。
⑤猪排质量要求
本包采购的猪排特指肋排和仔排。要求肋排无尾骨和颈骨,纹理清晰,边缘整齐;仔排无龙骨和软骨,粗细均匀。
⑥筒子骨质量要求
色泽鲜亮红润,带肉不肥。
⑦猪脏器及副产品质量要求
心肝、腰子类:品质新鲜,外形完整,无异味、无病变,颜色正常。
肚:品质新鲜,外形完整,无溃疡面及其他病变现象,无内容物,无边油。
大肠、肥肠类:品质新鲜,无明显破损,无病变组织,无肠头细毛,无内容物,去净粘膜。
舌:不带根,品质新鲜,外形完整,无病变,无异物,附肉少,无血污、泥污。
耳:不带根,品质新鲜,外形完整,无溃烂、病斑,无破损。
蹄爪类:本包采购的猪蹄特指猪前爪,要求品质新鲜,去蹄壳,刮除粗毛、细毛及趾间黑垢,无松香残留。
蹄筋类:品质新鲜,无色透明,表面光亮,无油脂、无精肉、无充血现象,顺直、干燥。
猪尾:品质新鲜,去毛洁净,不带毛根或绒毛。
(2)鲜牛肉通用质量要求
精修牛肉,颜色呈正常鲜红状,脂肪微黄,表面有**有正常油脂分泌,肉质紧密,触摸略感粘稠,按压有弹性,无发酸发臭气味,无腐坏变色现象,挤压无水溢出。
①牛里脊肉质量要求
精修牛里脊,长条状,肉质非常细嫩。
②牛腩质量要求
精修牛腩肉,牛腹部及靠近牛肋处的松软肌肉,带有筋、肉、油花的肉块。
③牛腱子质量要求
肉质紧密富有弹性,肌肉纤维分明,富有**,表面无粘液。
④牛排骨(切块)质量要求
形状规整,大小一致,骨肉连接紧密,肉质饱满,无明显缺损或变形。
(3)鲜羊肉质量要求
精修羊肉,肌肉红色均匀,有**,脂肪洁白。外表触摸不粘手,弹性好,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羊肉正常气味,无泥污,无血污,肉边整齐,无碎肉,碎骨,按标准部位分割,羊腿肉肥瘦相间,背部膘头厚度适中,无多余脂肪及血管。
(4)冻畜肉质量要求
色泽:颜色比冷却肉鲜明,在表面切开处为浅玫瑰色至灰色,用手或热刀触之,立显示鲜红色。脂肪猪、羊为白色,牛为淡黄色。肌腱为白色,石灰色。
外表:无杂质,无肌肉风干现象,无白、黄、绿斑、紫斑,无污血,无过多冰衣、白霜。
气味:化冻时,有肉的正常味,略潮,没有熟肉味。
包装:按标准部位分割,外包装无破损,有生产日期。
(5)其他食材质量标准
未详细列明的其他食材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相关质量标准。
(6)特殊准入认证要求
对实行食品质量(SC)安全市场准入制的食品,应在验收时提供SC认证的相关证明资料。
(三)食材质量安全要求(蔬菜类采购及配送)
1.食材质量总体要求
①所有食材均为非转基因,必须符合国家饮食卫生标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规定、标准、规范,同时保证食品新鲜,不得出现腐烂、变质,以次充好等情况。
②所有食材的来源清晰,按规定必须经由法定食品检验机构检测的食品,供应商应在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同批次食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如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③当季各类新鲜蔬菜或大棚种植蔬菜,包括但不限于叶菜、茄果、根茎、豆、菌菇、葱姜蒜类等类别,所配送蔬菜应提供产地合格证明,且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
④实际验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标准,招标文件未明示的验收标准参照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行业惯例。
2、技术和服务指标要求
蔬菜新鲜有**,无黄叶、枯死叶,心部不腐烂,原菜应保证菜面干净、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无农残气味。具体质量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①叶菜类质量要求
青菜、菜心、生菜形状完整,颜色翠绿,无黄叶、烂叶,无过多虫眼,底部无腐烂。
包菜形状饱满,紧实,绿叶完整,无黄叶,无腐烂。
茼蒿颜色翠绿,叶片完整,触感脆嫩,有特殊清香。
大白菜色泽鲜亮,包心紧实,根削平,无枯老叶、烂叶,棵大帮小。
②茄果类质量要求
瓜果类外表光亮,形状色泽一致,无疤点,无断裂,无软塌处。
黄瓜鲜绿色,瓜条较直、瓜形端正,果实硬实,外观良好。
冬瓜皮薄、肉厚,表面基本光滑。
南瓜表面伤痕少、硬实。
青椒、尖椒表面**鲜绿,富有弹性,外皮硬脆,不发软,皮肉较厚,大小基本均匀。
茄子外表颜色纯正,果蒂鲜绿,无空心。
西红柿大小均匀,**亮艳,有弹性,八成熟,疤痕少。
③根茎类质量要求
藕等食材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
菜花根短(以叉根为标准),花球洁白,无茸毛,脆嫩,花球紧实,无虫害,无霉斑,无发霉。
芹菜色泽鲜绿,叶柄厚,茎部稍呈圆形,内侧微向内凹,菜叶翠绿而稀少,杆部易折断。
莴笋条顺直、叶少,质地脆嫩,叶折之处有白汁。
土豆2-3 个/斤,大小基本均匀、表皮光滑、无发芽。
胡萝卜肉质紧密,条直匀称,硬实不软,水分大,无病虫害,皮色光滑。
④豆类质量要求
四季豆颜色鲜绿,无黄棕色斑点,外形完整,无明显破损、裂缝或虫蛀。
毛豆豆荚碧绿,颜色鲜亮,豆粒饱满,内有豆衣。
绿豆芽、黄豆芽等芽苗幼嫩,芽身挺直、稍细,芽脚不软、脆嫩,不带豆壳杂质,无腐烂、异味。
⑤菌菇类质量要求
鲜菌菇肉质肥厚,表面有丝状**,菌体粗细均匀,新鲜无萎蔫,株形完整,菇体修割整齐,干燥整洁,无异常外来水分。
⑥葱姜蒜类质量要求
大葱新鲜青绿,无空心,无枯、焦、烂叶,葱株粗状匀称、硬实,无折断,扎成捆,葱白长,管状叶短,干净,无泥无水,根部不腐烂。
生姜姜块完整、**结实,无损伤,辣味强,无姜腐病,不带枯苗和泥土,无焦皮,不皱缩,无黑心、糠心现象,不烂芽。
洋葱红皮,无破损,个头大,无青苔。
蒜苗质量颜色青绿、根部易折断。
生蒜个头大,瓣少、瓣大,整齐坚实,用手掂量感到分量重,蒜瓣不发芽,无臭味,干燥、不发霉,大小均匀,不皱缩。
(四)食材质量要求【(除鲜冻畜肉类及蔬菜类)采购及配送】
1、食材总体质量要求
①所有食材均为非转基因,品牌优质,符合国家饮食卫生标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规定、标准、规范,同时保证食品新鲜,成熟度适中,形态完整,规格统一,不得出现腐烂、变质,以次充好等情况。
②所有食材的来源清晰,按规定必须经由法定食品检验机构检测的食品,供应商应在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同批次食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如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③配送食材送达时,食材剩余保质期限不低于其原保质期的2/3(例如:食材保质期限为 10 天以内的,送达时间不能超过生产日期3天;食材保质期为6个月以内的,送达时间不能超过生产日期2个月,其他同理以此类推)。
④实际验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标准,招标文件未明示的验收标准参照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行业惯例。
2、技术和服务指标要求
(1)大米质量标准
符合GB/T 1354-2018中关于一级米的标准,加工精度为精碾,小碎米含量≤1.0%,不完善粒≤3.0%,带壳稗粒≤3粒/公斤,带谷粒≤4粒/公斤。
(2)面粉(含面粉配料)质量标准
通用面粉达GB/T 1355-2021国家标准。
高筋面粉达GB/T 8607-1988国家标准,质量等级一级;低筋面粉达GB8608-1988标准,质量等级一级。色泽正常,干爽无异味。
(3)面条米线质量要求
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无杂质。以小麦、大米为原料的面条、米线颜色呈白色、乳白色、奶黄色,色亮,不发灰、发暗。表面结构细密、光滑。软硬适中,爽口不粘牙,口感光滑,具有粮食清香,无异味。
(4)食用油质量标准
包括但不限于菜籽油、葵花籽油、大豆油、花生油等,标签标识需符合GB/T 1536、GB/T 10464、GB/T 1535和GB/T 1534;应为非转基因产品;具有产品合格证,有QS标志,标明品名、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及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正常植物油色泽、透明度、气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5)豆制品质量要求
豆制品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豆腐、千张、香干、大油豆腐、小油豆腐等。发酵性豆制品必须符合 GB2712-2014标准,非发酵豆制品必须符合 GB/T22106-2008 标准、GB2711-2003 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豆制品的有关安全健康指标符合国家规定;豆制品定型包装必须具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6)干调类质量要求
调味品类(如酱油、醋、料酒、面酱、盐、糖、味精等)应选用优质名品,包装应完整无破损,标志清楚完整。色味纯正,无杂质霉变,无虫蛀。酱油、醋、料酒等浆液色泽正常,无异常浑浊及絮状物;盐、糖、味精等干爽无杂质,颜色纯正,颗粒均匀。
干货制品(如木耳、香菇、银耳、紫菜等)表面干爽,无受潮现象,无异味,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无霉点。
(7)鲜禽类质量要求
鲜禽类食材宰杀时间在12小时之内,眼球无干缩凹陷或晶体状浑浊现象;外表具有其固有表皮颜色;肌肉切面有**,无绿、紫等异常颜色;无残羽(尤其在脖、翅等处无较长细毛)、无破损、无残缺,新切面不发粘;具有其固有气味、无异味;有弹性,指压后凹陷、能恢复。
(8)禽肉(冻) 类质量要求
无冰衣,解冻后与鲜禽特征相同;外观滋润,呈乳白或微黄色;基本无血脉、风干现象,无白、黄绿、紫斑,无腐臭气味;分割部件应符合标准,外包装完好,商标规格、产品说明清晰完整。
(9)鲜活、冰鲜、冷冻水产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标准及符合食品卫生相关标准及法规要求,禁止提供产自污染水域的水产品。
①鲜活水产保持鲜活,验收时发现病态、伤残或死亡的,予以拒收。验收合格的鲜活水产现场宰杀称重;
②冰鲜水产未经冷冻,鱼身完整无损,无明显腥味、腐臭味,肉质结实有弹性,不易骨刺分离;
③冷冻水产选取优质品牌,包装完好未化冻,解冻后水产保证完整无损害。
(10)水果质量要求
果面干净,无虫、无杂质,化学药物不超标,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芯部不腐烂,口感新鲜、甘甜,无明显酸涩,水分充足。大小符合订单要求并基本统一,不过熟或欠熟,包装完好。几种主要类别水果质量标准如下:
①柑橘类(脐橙、蜜橘、西柚、蜜柚等):果实结实、有弹性,手掂有重量感,果形完整,有色泽,无疤痕,不萎缩、变色、受挤压变形,柚类无褐斑、黑点。
②苹果类(蛇果、青苹果、红富士等):结实,甜而多汁,有**,表面光滑,无压伤、疤痕,不干皱。
③梨类(鸭梨、雪梨、贡梨、香梨等):结实,甜而多汁,个体均匀,不变色,干皱,无压伤。
④浆果类(葡萄、柿子、香蕉、火龙果等):果实结实饱满,大小均匀,无压伤。火龙果表皮鲜红,叶片鲜绿,结实而有弹性,有黑色种子,口味淡甜。香蕉果实象牙状,未成熟青绿色、成熟后鲜黄色,软糯香甜。
⑤瓜类(**瓜、香瓜、木瓜、西瓜等) :果形完整,结实,无开裂、压伤。
⑥核果类(桃等):形状规整,颜色鲜艳且均匀。桃子表面无斑点,桃香浓郁。
(11)蛋类质量要求
配送蛋类应为品牌有保证的保洁蛋,一级品鸡蛋、鸭蛋、鹌鹑蛋,包装完好,蛋壳清洁完整,呈规则卵圆形,具有蛋壳固有的色泽,表面无肉眼可见污物,蛋白浓稠、蛋黄圆润。
(12)乳制品质量标准
选取优质品牌,包装完好,日期新鲜,酸奶必须符合GB19302-2010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送达时不超过有效期的20%;鲜奶类(巴氏奶)必须符合GB19301-2010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鲜奶配送日期保证在上市当天。
(13)其他食材质量标准
未详细列明的其他食材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相关质量标准。
(14)特殊准入认证要求
对实行食品质量(SC)安全市场准入制的食品,应在验收时提供SC认证的相关证明资料。
六、配送要求
供应商应指定专人、明确有效方式接受采购人的订单。采购人原则上按天向供应商发布采购订单内容,供应商应在核对确认采购内容无误后,按采购人时间要求配送至指定验收地点。采购人有权要求临时补货,供应商应当在收到采购人的临时补货需求后1个小时内完成配送。供应商接受订单渠道应全天候备勤。
1.配送时间:具体以采购人的要求为准。应急配送的在收到通知后1小时内送达。 (特殊情况根据采购人指定时间送货上门,零星增补及零星采购的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保质保量送货到位)。送货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迟到。若因供应商送货迟到导致采购产生重大影响的,供应商需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采购人视影响程度有权终止合同。
2.配送清单:供应商必须仔细核对采购清单,确保采购人所需的食品食材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等准确无误,如遇货源紧缺等特殊情况,必须履行供货合同,首先确保向采购人供货,并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送达。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商品的品牌、规格必须与合同规定一致,严禁擅自更换商品品牌、规格。所有供应产品的品牌均须由采购人确认后确定。
3.每次供应的产品均需提供以下相应证明:
(1)大米、面粉、食用油、酱油、冷冻品等供货时需提供该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或质检合格证明;
(2)猪肉类产品提供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②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③非洲猪瘟检测报告,大块的猪肉表面必须盖有检疫合格验讫印章。
(3)牛肉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4)禽类产品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5)果蔬类产品须提供果蔬农残检测报告。
如不满足上述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
4. 如果发生服务人员在配送过程中发生交通伤害事故、失窃事件或其他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食材验收要求
(1)原则上采取当场验收方式,供应商应在验收时提供与送货内容一致的送货单,并提供相应食材质量检测报告,应配合验收人员进行倒筐去皮称重,对采购货物的品种、质量、数量进行检查验收,共同签字确认。
(2)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中标供应商响应文件以及开标现场作出的书面承诺为依据。配送食材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需及时进行更换货物。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食材,采购人有权拒收或退货;采购人要求及时补货的,供应商应在1小时内完成食材补送(补货食材送达之前,不合格食材样品暂存采购人处):
①质量不合格的;
②不符合订单要求的种类与规格的;
③原包装受损的;
④使用有毒塑料制品包装的。
供货期间对所供货物质量产生异议的,送第三方质量检测部门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并取消中标供应商供货资格。因所供货物质量问题产生的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送货时必须将货物搬运到指定点位规范放置。
供应商在送货时,必须附基准价证明材料。
供应商送货时必须同时提供与产品相符的随货票据。
八、售后服务要求:
供应商应围绕食材验收入库后的调换、质量问题争议处理等提供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售后服务方案,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售后服务事宜。
1.供应商应有完善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必要的售后机具配置,并能提供本地化服务。
2.提供 7×24 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配置专门固定的售后服务电话。
3.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半小时内响应到场,1小时内完成更换,并承担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供应商1次更换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供应商未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4.应急服务应在1小时内完成采购人的要求。
5.提供售后服务电话和服务人员名单(加盖公章);采购人以电话形式提前至少一天通知中标供应商送货,中标供应商必须在接到送货通知在约定时间内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九、其他要求;
1. 供应商在配送食品原材料时,必须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并经过采购人验收,采购人实行动态管理,凡发现所配送食材出现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拒收,屡教不改或情况严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费用的赔偿。
2. 供应商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动物检验法》等相关法律,无条件接受采购方、市场监督部门的管理、指导、监督、考核。如因食材质量问题导致食物中毒,将追究供应商相关法律责任。
3. 供应商有义务规范提供各类食材的检验检疫证明,为采购人提供相关食材所需提供的索证材料。在经营过程中如不能及时提供完整的材料,采购人将拒绝结算货款,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视情节轻重将对供应商给予200-2000元考核扣款。若累计扣款达1万元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 供应商配送人员及车辆无条件服从采购方管理,配送过程不得干扰采购人正常的办公秩序,承担采购人办公区域内配送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
5. 中标供应商在履约期间,不得与采购人食堂从业人员含厨师、总厨、验收人、保管员、会计及其他管理者相勾结,出现以次充好、虚报数量、虚开发票等侵害采购方利益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七日内与我司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因****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资格。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十一、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报价低于平均价且最接近平均价者为成交候选人;如有报价相同,则通过抽签确定成交候选人。如第一候选人因个人原因放弃中标,则往后顺延一位,第二名成为新的成交候选人。同时,弃标单位下一季度禁止参与我司项目投标。投标单位需满三家。
十二、付款方式:食材费用按月结算,供应商按照原始验收单据与采购人核对上月的货款,每月10日前完成对账,供应商应提供发票、食材明细单、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进行结算。采购人在收到发票等合同约定付款申请资料后,进行核实办理货款结算手续。对账、开票、付款日遇节假日可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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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