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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点击查看 | **省**市**区岳峰镇化工路236号(原****点击查看商务中心一区****点击查看广场**C地块)1#楼17层06办公-3 | 945,300.00元 | 办公场所保洁服务(总价):945300元 |
采购包1(办公场所保洁服务):
服务类(****点击查看)
1-1 | 物业管理服务 | 办公场所保洁服务 | 办公场所保洁服务 |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执行 |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执行 |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执行 | 项 |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执行 | 945,300.00 |
采购人代表: | 魏肖雅 |
评审专家: | 马学源 、 蔡君君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闽招协[2021]32号规定标准计取:以成交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服务类基数≤100万元部分,按1.5%计取;100万元<基数≤500万元,按0.8%计取, 由采购人以转账或汇款方式一次性向****点击查看缴清代理服务费。根据闽财购函〔2017〕64号文件规定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办公场所保洁服务:1.4179万元
收取对象:采购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资格性审查情况:****点击查看委员会评议,各供应商的资格性审査均通过。
2.符合性审查情况:****点击查看委员会评议,****点击查看**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商务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市****点击查看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视为无效响应报价;**市****点击查看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视为无效响应报价;其他供应商的符合性审査均通过。
3.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入驻本项目的详细人员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拟派岗位),以及成交供应商与拟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等资料,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成交供应商公章)。成交供应商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响应文件中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交由采购人审查。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福****点击查看县委大院
联系方式:0596-****点击查看558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绥安镇大亭北路16-14号
联系方式:0596-****点击查看52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德强
电话:0596-****点击查看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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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