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点击查看**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许可机关应当对劳务派遣单位提交的年度经营情况进行核验,并将年检通过的企业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
2023年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结果:合格共73户、无业务共60户、不合格(未报送经营情况报告)共19户,公示期为7日(2024年11月22日-11月29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疑问者,可电话或书面向我局反映情况,反映人应使用真实姓名、身份和联系地址。我局对反映人及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联系电话:0851-****点击查看1660
联系地址:**省**市**区****点击查看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1号楼317室
附件:**区劳务派遣单位 2023年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结果台账.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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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