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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园区医疗器械产业园食堂运营服务项目(三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园区医疗器械产业园食堂运营服务项目(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报价人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湾沚区湾沚镇阳光城商业街32号门面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300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点击查看园区医疗器械产业园食堂运营服务项目(三次) |
服务范围 | 响应竞价文件要求 |
租赁期限 | 5年,租赁期限自出租标的正式移交之日算起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书红、王朗、丁克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竞价文件约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排序1:****点击查看 最终报价:人民币300600.00元
排序2:****点击查看餐饮店 最终报价:人民币182000.00元
排序3:**冠****点击查看公司 最终报价:人民币168000.00元
若竞价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魏武大道与杜仲路交叉路口西南角天兴大厦6楼,联系电话:152****点击查看8943。
根据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报价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竞价人的报价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点击查看园区亳芜2.5产业园
联系方式:0558-****点击查看5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路288****点击查看广场E座办2601室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0772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工
联系方式:152****点击查看8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