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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江厦星光汇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服务
2.项目地点:**市**坡区石杨路18/22号
3.电梯数量及规格:
序号 | 电梯编号 | 型号 | 数量 | 层站 | 载重 | 速度 | 服务区域 |
kg | m/s | ||||||
1 | 1TD-1 | MAXIEZ-CZ | 1 | 31/24 | 1350 | 2.5 | 1号写字楼 |
2 | 1TD-2/3/4/5 | MAXIEZ-CZ | 4 | 31/27 | 1350 | 2.5 | 1号写字楼 |
3 | 1TD-6 | MAXIEZ-CZ | 1 | 31/24 | 1350 | 2.5 | 1号写字楼 |
4 | 2TD-1 | MAXIEZ-CZ | 1 | 31/24 | 1350 | 2.5 | 2号写字楼 |
5 | 2TD-2/3/4/5 | MAXIEZ-CZ | 4 | 31/27 | 1350 | 2.5 | 2号写字楼 |
6 | 2TD-6 | MAXIEZ-CZ | 1 | 31/24 | 1350 | 2.5 | 2号写字楼 |
7 | 1TD-X | LEHY-III | 1 | 31/27 | 1600 | 2.5 | 1号写字楼 |
8 | 2TD-X | MAXIEZ-CZ | 1 | 31/27 | 1600 | 2.5 | 2号写字楼 |
9 | 3TD-1 | MAXIEZ-CZ | 1 | 25/22 | 1050 | 2.5 | 住1幢 |
10 | 3TD-2/3/4 | MAXIEZ-CZ | 3 | 25/25 | 1050 | 2.5 | 住1幢 |
11 | 3TD-X | LEHY-III | 1 | 28/28 | 1050 | 2.5 | 住1幢 |
12 | 4TD-1/2/3 | LEHY-III | 3 | 29/17 | 1050 | 2.5 | 住2幢 |
13 | 4TD-X | LEHY-III | 1 | 29/17 | 1050 | 2.5 | 住2幢 |
14 | 5TD-1/2/3 | LEHY-III | 3 | 28/16 | 1050 | 2.5 | 住3幢 |
15 | 5TD-X | LEHY-III | 1 | 28/16 | 1050 | 2.5 | 住3幢 |
16 | SD11/12 | MAXIEZ-LC | 2 | 4/4 | 825 | 1.75 | S2商业 |
17 | SD13/14 | LEHY-III | 2 | 7/7 | 1050 | 1.75 | S2商业 |
合计 | 31台 |
1.日常维护保养: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及相关标准,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等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包括但不限于对电梯机房设备、井道设施、轿厢系统、层门系统等进行维护保养。
2.故障维修:在接到电梯故障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响应并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及时排除故障,恢复电梯正常运行。对故障原因进行分析,并提交维修报告。
3.应急救援:制定完善的电梯应急救援预案,配备专业的应急救援人员和设备,确保在电梯发生困人等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保障乘客安全。每年进行不少于1次电梯困人应急救援演练。
4.配件更换:根据电梯维护保养的需要,及时更换符合质量要求的易损件和故障配件。对于重大配件更换,应提前与业主沟通,并提供详细的更换方案和报价。
5.定期检验配合: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协助业主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积极配合检验工作,确保电梯通过检验。
6.技术支持与培训:为业主提供电梯使用和维护方面的技术咨询服务,定期对电梯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三、服务标准
维保基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保证所有电梯的正常运行。
2、保证和负责比选方通过年检,满足《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5001-2009)检验要求。
3、竞选之前到实地察看,作为本次比选的依据,以进行合理报价。不到实地进行察看,视同认可上述情况及电梯情况良好。
4、服务时应严格按照《电梯维修规范》(GB/T 18775-2009)执行。
5、负责对限速器的校验工作,关于限速器的年检应符合《电梯限速器型式试验细则》(TSG T7009-2004)的相关要求。
6、若有各种电梯相关新生效规范的,供应商亦应满足新规范的要求。
7、在日常维护保养期届满时,须经法定定期检验并无因维护保养原因的不合格项目存在。
8、电梯维修保养服务方式:
8.1每15日一次根据国家有关的技术规范和乙方的工艺要求,对电梯设备进行保养,并做好维保书面记录,具体内容有:
8.1.1电梯轿厢、井道各部位、各部件的检查、润滑和清洁。
8.1.2电梯曳引钢丝绳、补偿钢丝绳、补偿链、限速器钢丝绳的清洁和张力调整。
8.1.3自动扶梯上下部机房、安全装置、扶手驱动装置的检查、调整、润滑和清洁。
8.2、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需驻场人员1-2人,并在接到甲方紧急报修通知后10分钟内赶到现场。
8.3、免费调换在服务期因保养不当而损坏的零件。
8.4、提供配件价格需由比选人核价为准,并送货上门。
8.5、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实施年检。
8.6、每年进行一次综合性的运行安全和运行质量的检查,并在检测结束时向比选方提交检测报告。
8.6、免费更换的部件:具体清单(详见附表6),包括但不限于轿厢导轨油杯、对重导轨油杯、上下极限开关、上下限位开关、上下缓速开关、厅门机械锁、轿顶、轿内及地坑各安全开关、电梯的轿内照明灯、电梯的主轨及副轨的跑道用油、以及其他单件价值200元(含200元)以内的配件等。
9.服务方式及配件要求
9.1服务方式项目内容:
9.1.1.服务时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比选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9.1.2.合同履行期间,比选人应派驻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日常维保并每月两次根据国家标准结合比选方电梯的工艺和规范,对电梯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维护保养工作,以保持电梯的正常运行。每三个月对主要机械和电气装备细致的检查调整。每年进行一次大的技术检验,由技术人员负责,按技术检验标准,详细检查所有电梯的机械、电气、安全设备的情况。
9.1.3.每次维修保养前必须通知比选方工程现场负责人,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停止电梯运行维修保养时,应有明显的检修标志及围栏等,否则每次向比选方支付违约金100元。发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通知比选方相关负责人,必要时可以停止使用。维修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人员证》并购买人身意外险,维保人员自行配备工作中所需工具及设备,每次维修保养结束后填写维修保养单,由使用单位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签字认可。
9.1.4.对电梯提供24小时(包括公休、节假日)应急处理服务。接到报修通知后,要求10分内到达现场,并尽快排除故障,不按规定时间到场每次向比选方支付违约金100元。如果报修故障在12小时不能修复,应将设备故障以及原因以书面形式告知使用单位相关人员,并尽快修复。如发生电梯困人事件,接到救援通知后,要求10分内到达现场。因救援不及时导致乘客身体不适而产生的费用由比选人全部承担。
9.1.5.配合国家执****点击查看管理局和特监所)对电梯的随时抽查和定期检测(年检)工作。电梯的定期检测(年检)时间将到时,应提前30日内通知使用单位相关负责人。并负责提供所需资料和部件调整及项目整改工作确保通过年检。其检测报告书交使用单位相关部门存档保管,检测费用由比选方承担。
9.1.6定期对使用单位电梯管理与使用员进行基本操作和安全知识培训,协助使用单位制定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并配合使用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电梯应急演练,每周对电梯进行一至两次安全巡视,并做好记录,供比选人抽查。
9.1.7维保期限内比选方电梯的定期保养、检查和整改、故障修理的人工费全部由中标方承担。
9.1.8维保期限内由于中标方派出的维保人员工作过失造成的电梯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9.1.9更换配件要及时,因配件原因停梯时间不允许超5天,特殊情况不能超7天,超一天向比选方支付违约金200元,依次累加,并在维保费中抵扣。
9.1.10中选人应随时听取比选人的反馈,对不正常情况做到认真分析纠正,年检前1个月进行自检,配合****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对电梯年检,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年检不合格的,由比选人进行整改完成并承担复检费用。
9.1.11如因服务单位维修不及时或因技术问题连续出现故障导致电梯5天内不能恢复正常使用,或在维保期间出现重**全事故,比选方有权请第三方介入维修,其维修费用在维保费中抵扣(超免费提供的配件材料费除外),并单方面中止合同,扣除剩余维保款。
9.1.12比选人负责与前期维保单位的交接工作。
9.2更换配件的要求
9.2.1中选人提供的电梯更换配件原则上为原厂配件,若是替代原厂的配件须经比选方(使用单位)认可;免费配件必须满足国家及相关规范要求合格产品;由比选人付费配件需由比选人认质核价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附检验合格证书及其他必须的证明文件),且达到国家规范要求。中选人负责材料更换和程序、软件(若有需要)更新,满足使用要求。
9.2.2 更换维修配件比选方与中标方双方发生价格争议时,比选方有权以向第三方询价为准,且比选方有权自行购买材料,中标方免费限期更换,但比选方应对购买材料质量负责,保修期限内替换部件出现问题,比选方自行联系供应商更换。
9.2.3由于配件货源供货渠道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10、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则在结算时按每部每次扣除总服务费用的10%:
10.1未完成保养任务;
10.2电梯发生故障,比选方通知中标方,中标方在规定时限内没人来及时解决问题。
中标方提供24小时报修服务,在非正常时间内进行保养服务时,不再加收其他费用。
12、其他维保单位提供的优质服务内容。
13、一个月同一台电梯关人2次,从第二次起每次对中标方罚款人民币200(从第三次起,每次增加100元)
14、同一台电梯一年内关人4次,从第四次起每次向中标方罚款人民币500(从第四次起,每次增加500元)
四、服务要求
(一)保证电梯安全运行。
(二)在保证电梯安全运行的前提下满足正常生活的需要。
(三)在保证电梯安全运行的前提下降低电梯维护保养成本。
(四)日常维护保养应遵守的标准
1、电梯使用管理与维修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
2、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T7001-2009
3、若有各种电梯相关新生效规范的,亦应应遵守新规范的要求。
4、电梯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5、维保合同
(五)要求维护保养驻点服务,每月维保单位技术主管负责人应到场检查维保服务工作质量,听取招标方对维保工作服务的意见,并对意见及时改进。
(六)驻点服务的人员数量按每25台不少于1人标准配备(但修理时须有2人及以上持证人员在场),并提供驻点人员的姓名、通迅号码、有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须加盖聘用单位印章)
(七)须提供24小时的应急响应服务,且能在接到故障或事故报警后1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能提供正常连续的服务直至故障或事故排除。对电梯困人事故要求在到达现场后10分钟内把乘客从轿厢中救出、对非电路板原因的常见故障要求在60分钟内排除,对电路板原因的故障应在普遍认可的合理时间内解决。
(八)对更换下来的电子器件应由邀标人保管。
(九)在日常维护保养期届满时,须经法定定期检验并无因维护保养原因的不合格项目存在。
(十)如因使用不当或招标人原因造成电梯故障或损坏,中标单位有责任负责及时将其修复或更换,使电梯恢复安全、正常运行,费用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如因双方没能达成一致,招标人有权选择第三方进行修复或更换,中标人必须配合招标人进行验收确认并提供维修后持续的维保服务。
(十一)使用单位保留是否签署续签保养合同的权力。
五、检验标准
1、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7001-2009。
2、以上规章、标准不论有无年代号,除有特别说明的以外,均以最新有效版本为准。
六、付款条件
维保费用比选方按季度分期支付服务方,比选方凭服务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当期完善的书面维保工作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巡检工作记录、维保工作记录及报告等)支付维保费,否则比选方有权拒付当期维保费,直至服务方整改完毕。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维修A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3.在当地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服务团队,能够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具有类似项目的电梯维护保养业绩,提供相关合同或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九、比选报价
1.比选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最高报价总价不超过12万元/年(含6%增值税),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元/年,总价超过壹拾贰万元视为废标。
2.报价总价包括服务设备、劳务、差旅、管理、免费提供的配件材料、安装、维护、安全环保及职业健康防护、利润、保险、税金及政策性文件所规定的比选人应为其支付的各项应有费用。
本次比选****点击查看小组进行评比,在完全响应比选文件要求,报价最低者中选;如价格相当,维保业绩优者中选。
1.响应文件组成:
报价函:包括比选项目名称、报价金额、服务期限等内容。
明细报价表:详细列出各项服务费用及总价。
服务方案:包括维护保养计划、故障响应及维修措施、应急救援预案、人员配备及培训计划等。
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业绩证明材料等。
其他资料:如企业荣誉证书、客户评价等。
2.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应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制,内容完整、清晰,签字盖章齐全。
3.响应文件份数及密封:响应文件一式[贰] 份,其中正本 [壹] 份,副本 [壹] 份。正、副本应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名称、正本或副本字样。
2025年8月 28 日上午11:00前,到**市**坡区石杨路18号2号写字楼28层)递交比选文件(过时递交比选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比选,不予接收),联系人:刘一,电话:132****点击查看2150。
1.无论比选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由自行承担。
2.比选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比选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业主单位有权对中选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考核,如发现中选单位未按合同要求履行服务义务,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4.本比选文件的解释权归业主单位所有。
****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
2025年8月 日
附表:1
维护保养业绩表
单位名称 | 通信地址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服务电话 | 传真 | |||||||||
安装维修许可级别 | 乘客电梯: 载货电梯: | 证书编号 | ||||||||
注册资金 | 人民币: 万元 | 持证人数 | ||||||||
电梯在保台数合计(合同须在有效期) 台 | ||||||||||
合同在有效期内、单个合同40台及以上要求的维保业绩 | ||||||||||
序号 | 电梯使用单位 | 合同有效期 | 电梯名称 | 台数 | 最高层站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注:电梯须填写最高层站数,须附相应业绩合同。
附表:2
半月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 维保项目(内容) | 维保基本要求 |
1 | 机房、滑轮间环境 | 清洁,门窗完好、照明正常 |
2 | 手动紧急操作装置 | 齐全,在指定位置 |
3 | 曳引机 | 运行时无异常振动和异常声响 |
4 | 制动器各销轴部位 | 润滑,动作灵活 |
5 | 制动器间隙 | 打开时制动衬与制动轮不应发生摩擦 |
6 | 编码器 | 清洁,安装牢固 |
7 | 限速器各销轴部位 | 润滑,转动灵活;电气开关正常 |
8 | 轿顶 | 清洁,防护拦安全可靠 |
9 | 轿顶检修开关、急停开关 | 工作正常 |
10 | 导靴上油杯 | 吸油毛毡齐全,油量适宜,油杯无泄漏 |
11 | 对重块及其压板 | 对重块无松动,压板紧固。 |
12 | 井道照明 | 齐全、正常 |
13 | 轿厢照明、风扇、应急照明 | 工作正常 |
14 | 轿厢检修开关、急停开关 | 工作正常 |
15 | 轿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 | 工作正常 |
16 | 轿内显示、指令按钮 | 齐全、有效 |
17 | 轿门安全装置(安全触板,光幕、光电等) | 功能有效 |
18 | 轿门门锁电气触点 | 清洁, 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
19 | 轿门运行 | 开启和关闭工作正常 |
20 | 轿厢平层精度 | 符合标准 |
21 | 层站召唤、层楼显示 | 齐全、有效 |
22 | 层门地坎 | 清洁 |
23 | 层门自动关门装置 | 正常 |
24 | 层门门锁自动复位 | 用层门钥匙打开手动开锁装置释放后,层门门锁能自动复位 |
25 | 层门门锁电气触点 | 清洁, 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
26 | 层门锁紧元件啮合长度 | 不小于7mm |
27 | 底坑环境 | 清洁,无渗水、积水,照明正常 |
28 | 底坑急停开关 | 工作正常 |
附表:3
季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 维保项目(内容) | 维保基本要求 |
1 | 减速机润滑油 | 油量适宜,除蜗杆伸出端外均无渗漏 |
2 | 制动衬 | 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3 | 位置脉冲发生器 | 工作正常 |
4 | 选层器动静触点 | 清洁,无烧蚀 |
5 | 曳引轮槽、曳引钢丝绳 | 清洁,无严重油腻,张力均匀 |
6 | 限速器轮槽、限速器钢丝绳 | 清洁,无严重油腻 |
7 | 靴衬、滚轮 | 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8 | 验证轿门关闭的电气安全装置 | 工作正常 |
9 | 层门、轿门系统中传动钢丝绳、链条、胶带 | 按照制造单位要求进行清洁、调整 |
10 | 层门门导靴 | 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11 | 消防开关 | 工作正常,功能有效 |
12 | 耗能缓冲器 | 电气安全装置功能有效,油量适宜,柱塞无锈蚀 |
13 | 限速器张紧轮装置和电气安全装置 | 工作正常 |
附表:4
半年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 维保项目(内容) | 维保基本要求 |
1 | 电动机与减速机联轴器螺栓 | 无松动 |
2 | 曳引轮、导向轮轴承部 | 无异常声,无振动,润滑良好 |
3 | 曳引轮槽 | 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4 | 制动器上检测开关 | 工作正常,制动器动作可靠 |
5 | 控制柜内各接线端子 | 各接线紧固、整齐,线号齐全清晰 |
6 | 控制柜各仪表 | 显示正确 |
7 | 井道、对重、轿顶各反绳轮轴承部 | 无异常声,无振动,润滑良好 |
8 | 曳引绳、补偿绳 | 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要求 |
9 | 曳引绳绳头组合 | 螺母无松动 |
10 | 限速器钢丝绳 | 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11 | 层门、轿门门扇 | 门扇各相关间隙符合标准 |
12 | 对重缓冲距 | 符合标准 |
13 | 补偿链(绳)与轿厢、对重接合处 | 固定、无松动 |
14 | 上下极限开关 | 工作正常 |
附表:5
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 维保项目(内容) | 维保基本要求 |
1 | 减速机润滑油 | 按照制造单位要求适时更换,保证油质符合要求 |
2 | 控制柜接触器,继电器触点 | 接触良好 |
3 | 制动器铁芯(柱塞) | 进行清洁、润滑、检查,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4 | 制动器制动弹簧压缩量 | 符合制造单位要求,保持有足够的制动力 |
5 | 导电回路绝缘性能测试 | 符合标准 |
6 | 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每2年进行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 | 工作正常 |
7 |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试验 | 工作正常 |
8 | 轿顶、轿厢架、轿门及其附件安装螺栓 | 紧固 |
9 | 轿厢和对重的导轨支架 | 固定,无松动 |
10 | 轿厢和对重的导轨 | 清洁,压板牢固 |
11 | 随行电缆 | 无损伤 |
12 | 层门装置和地坎 | 无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各安装螺栓紧固 |
13 | 轿厢称重装置 | 准确有效 |
14 | 安全钳钳座 | 固定,无松动 |
15 | 轿底各安装螺栓 | 紧固 |
16 | 缓冲器 | 固定,无松动 |
注:(1)如果某些电梯没有表中的项目(内容),如有的电梯不含有某种部件,项目(内容)可适当进行调整;
(2)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中对测试、试验有明确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测试、试验,没有明确规定,一般为检查、调整、清洁和润滑;
(3)维保基本要求,规定为“符合标准”的,有国家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4)维保基本要求,规定为“制造单位要求”的,按照制造单位的要求,其他没有明确的“要求”,应当为安全技术规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