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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人名称:****点击查看
征集人地址:**县江滨南路2号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汽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信息:汽车租赁服务(9座(含)以下租赁,含驾驶服务)
三、相关费用最高报价
最高报价参照2024-2025年度**县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所设定的最高报价,具体为:
时间 车型 | 半日租车 (基础价) | 一日租车 (基础价) | 超时间用车 | 超公里用车 | 一日以上租车费用 | 停驶待命费/每日 |
(0-5】小时/ (0-50】公里 | (5-10】小时/ (50-100】公里 | 元/小时 | 元/每公里 | |||
5座 | 230元 | 460元 | 40 | 2.5 | 460元+(公里数-100)×2.8元 | 220元 |
7座 | 300元 | 500元 | 40 | 2.8 | 500元+(公里数-100)×3元 | 260元 |
9座 | 400元 | 600元 | 45 | 3.0 | 600元+(公里数-100)×4元 | 360元 |
注: 一、以上报价中包含油(电、气)费、税费等费用,不包含过路过桥(渡)费、停车费、驾驶员食宿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按实支付,驾驶员食宿费由用车单位承担,****点击查看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超时、超程费用另计。 二、租车费用结算说明: 1.半日租车费用结算=半日租车基础费用+超时时间×超时单价或超公里数×超公里数单价; 2.一日租车费用结算=一日租车基础费用+超时时间×超时单价或超公里数×超公里数单价; 3.一日以上租车费用:一日以上租车基础费用+(用车往返总公里数-100公里)×超公里数单价。 4.半日租车在50公里内,超5小时加收超时费用;在5小时内行驶超50公里,加收超公里费用;半日租车超5小时且行驶超50公里按1日租车计算;1日租车行驶超100公里的加收超公里费用,以此类推。 5.停驶待命费指的是一日以上租车中车辆停驶10小时以上的情形,不包含往返当天的时间。如租赁一辆5座车于2024年1月5日出发,2024年1月7日返程,只计1月6日产生的停驶待命费220元。 6.超时间=用车结束时间-预定出发时间-(半日或一日租车所含的基准时间),如半日租车的基准时间为5小时。 7.超公里=用车结束里程表数-预定出发点里程表数-(半日或一日租车所含的基准里程数),如半日租车的基准里程数为50公里。 8.长途用车往返总公里数=用车结束里程表数-预定出发点里程表数。 9.总行程500公里以上的租车费用下浮10%。 |
四、供应商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适应服务能力,可提供24小时叫车服务;车容整洁,车辆各部件完好有效;
4.特定条件
①具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并在有效期内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汽车租赁备案信息证明;
②自有车辆规模在 3 辆(含)以上(且车辆行驶证或自有车辆证明须属于同一供应商);车辆应按规**装并使用GPS监控设备,应具有监控平台;
③联合体响应,即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汽车租赁备案信息证明的供应商与提供驾驶服务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响应。
④驾驶员:应当是提供驾驶服务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人数不得少于提供服务的车辆数量的50%,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无违法犯罪记录且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和分包。
五、响应方式
本项目采用优惠率响应,优惠率需≥10%。优惠率是指半日租车、一日租车、一日以上租车费用的优惠率,包含油(电、气)费、税费等费用,不包含过路过桥(渡)费、停车费、驾驶员食宿费。
六、响应说明
本项目实行现场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方,不得同时响应。响应地点为**县江滨南路2****点击查看集团407办公室,联系人:林先生,183****点击查看6002。
七、响应文件的组成
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需要,格式附后);
3.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4.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复印件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汽车租赁备案信息证明;提供联合响应协议书和联合授权书;
5.供应商基本情况;
6.备案(登记)可租赁车辆汇总表;
7.主要从业人员一览表;
8.报价承诺函;
所有响应文件均需加盖响应方公章,响应文件未提供齐全的,或者不符合征集人要求的响应无效;入围供应商需确保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协议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
八、框架协议期限
协议生效之日起1年。
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5月7日9:00-5月9日17:00
开标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点击查看集团组织开标。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均不少于2家,否则作废标处理。
评标办法:价格优先法,从高到低选取优惠率前3的单位入围,优惠率最高的单位中标,另2家作为备选单位,若报价优惠率相同,按(备案(登记)可租赁车辆数量从高到低选择。在中标单位无法准时提供用车服务时可选择备选单位提供用车服务。****点击查看集团微信公众号查看开标结果。
附件:
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