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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招租说明 |
01 | 出租人 | ****点击查看 |
02 | 所在区域/场地概况 | 1.**大街生活区综合楼,综合楼共4层,每层都有公共卫生间,已通水、通电、通路,综合楼简单装修。 2.开发区F 为住宅套房,已通水、通电,房屋为全新装修且带全新家具。租赁方式:**大街生活区综合楼,采用分层或整栋租赁方式, 。 |
03 | 出租期限 | 1.**大街生活区综合楼,整幢租赁租期:1-10年,分层租赁租期:1-5年。 2.开发区F-15-1-09房屋,租赁租期:1-5年。 |
04 | 装修限制 | 1.承租人装修不得改变、损坏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安全。 2.承租人装修必须符合消防法规(承租人自行向消防主管部门报批)。 3.承租人须事先向出租人报装修方案,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承租人方可施工。 4.合同期满后,承租人投入的装修和不可拆除部分设施设备无条件归出租人所有。 |
05 | 招租形式 | 采用公开招租(****点击查看,采用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
06 | 招租起竞价 | 1.**大街生活区综合楼整幢租赁:168031.00元/年(租金涨幅:第1~5年租金不变,第6年房屋租金在上一年的租金基础上上浮1%,第7~10年租金与第6年相同)。 2.**大街生活区综合楼(一楼)租赁:62105.00元/年(租金涨幅:无涨幅)。 3.**大街生活区综合楼(二楼)租赁:35894.00元/年(租金涨幅:无涨幅)。 4.**大街生活区综合楼(三楼)租赁:35894.00元/年(租金涨幅:无涨幅)。 5.**大街生活区综合楼(四楼)租赁:34138.00元/年(租金涨幅:无涨幅)。 6.开发区F-15-1-09房屋租赁:12580.00元/年(租金涨幅:无涨幅)。 |
07 | 报名要求 | 自然人、法人、个体工商户、其他机构和组织均可参与竞价。 |
08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77-****点击查看501 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0877-****点击查看045 |
09 | 报名时间、地点 | 1.**大街生活区综合楼,自发布招租公告起至90个日历天,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招租条件,**信息公告期限90个日历天,延期1次。 报名地点:****点击查看(网络平台) 2.开发区F-15-1-09房屋,自2025年6月17日起至2025年7月8日止。自招租公告发布满10个工作日,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直接确定其为最终承租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则采用现场竞价,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报名地点:****点击查看中心聂耳音乐厅318室 |
10 | 现场查勘 | 出租人组织现场查勘 |
11 | 现场竞价时间 | 另行通知 |
12 | 竞价地点 | ****点击查看(网络平台) |
13 | 合同签订 | 1.**大街生活区综合楼:信息公告期限内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时的处置方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其为最终承租户,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2.开发区F-15-1-09房屋:只有一人报名参加报价,于报价当日签订合同;有两个及以上报名人参加竞价,最终价高者得,****点击查看公司现场发出《成交通知书》,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签订合同(承租人逾期不来办理签订合同和交纳租金及相关费用的,将取消承租人资格)。 |
14 | 费用支付方式 | 银行缴纳或转账支付 |
15 | 其他 | 1.本次竞价只包含租金。除租金外,承租人还须交纳如下费用: (1)垃圾清运费:**大街生活区:由租户自行向相关部门交纳;开发区F-15-1-09房屋:8元/月。 (2)物业管理费:**大街生活区:¥1元/㎡/月;开发区F-15-1-09房屋:71.60元/月。 (3)水费、电费:**大街生活区:因承租人无法直接向供水供电相关单位支付费用,****点击查看公司收费标****点击查看公司支付;开发区F-15-1-09房屋:****点击查看公司交纳。 (4)停车费:若进入**大街生活区停车需交纳停车费,按《**大街生活区停车收费标准》执行。 (5)其它:使用房屋产生的其他费用由承租人向相应单位缴纳。 2.承租人有下列行为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1)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影响相邻业主的正常生活,并且不愿意做出调整的。 (2)承租人经营用途超过限制的。 (3)承租人逾期未交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的。 (4)其他情况以合同约定为准。 3.经营用途:(1)**大街生活区综合楼:可用于除娱乐(KTV、酒吧、会所等狭义范围)及汽车修理、废品回收、液化气销售以外的合法经营项目。(2)开发区F-15-1-09房屋:只能用于居住。 |
****点击查看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