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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公务用车社会化服务项目 |
****点击查看公务用车社会化服务项目 | 分包类型:服务类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点击查看000.00 |
折扣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否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是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2)中****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点击查看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4)投标供应****点击查看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以及供****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一年
涉及服务采购项目考核计量等要求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若中标供应商出现交通安全事故或服务态度恶劣等不良情况,采购人可终止合同。
其他商务要求无
采购标的交付****点击查看水利厅及基层单位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1)具体以中标通知书显示的折后价格结算。 (2)费用结算按实际租用的车型以及出行次数计算。乙方必须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手续齐全的车辆及具备客运车辆驾驶要求的驾驶人员。 (3)乙方驾驶员在执行甲方运输任务时,若当天不能返回,所产生的住宿费用由乙方驾驶员先行垫付,随运费发票一同由甲方结算报销。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1 | C****点击查看0300-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点击查看公务用车社会化服务 | 委托公务用车社会****点击查看水利厅提供用车服务(含驾驶员)。车型包括:各类大巴、中巴、越野、商务、轿车等。 | 1 | ****点击查看000.00 | 标的1-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和相关地区汽车租赁、公务出行服务及包车客运行业各项管理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合法经营,按章办事,诚实守信。 (2)包车服务的驾驶人员要求:司机具备与车型相适用的驾照、驾驶人员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符合相应车型的道路运输资格证,经**部门审核无犯罪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文明上岗,诚信守时,作风正派,有较强的服务意识;驾驶员应具有保密意识,主动承担保密义务,上岗前须签订保密协议。 (3)除国家规定的必保险种以外,中标人所有车辆第三者责任险必须≥300万元;车上人员(乘客)责任险必须≥500万元/座,驾驶员人员保险必须≥100万元。 (4)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若中标供应商出现交通安全事故或服务态度恶劣等不良情况,采购人可终止合同。 (5)供应商须积极接受采购屡约监督及现场检查,配合采购方组织的日常考核、监督检查。 (6)采购人有权根据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的车况进行调换,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7)采购人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工作需求提前结束车辆使用的,以采购人交还车辆时间为合同结束时间。 (8)派遣司机须具备安全驾驶能力,具有良好的意识,无较大疾病,驾驶车辆过程中不激烈驾驶、不开斗气车、不接打电话,不分散注意力与乘客聊天,严格遵守保密规定,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无暴力违法记录,着装整齐并进行适当的礼仪培训,服从安排,服务态度良好,能保质保量并及时完成车辆运输保障任务。 (9)供应商派遣给采购人的车辆状况须满足出行需求,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的,供应商无条件免费为采购人派遣其他车辆以供使用。 (10)供应商派遣车辆须具备良好卫生条件,保证车内无垃圾、无异味,为采购人提供舒适乘车环境。 (11)供应商派遣车辆司机须具备基本服务意识,早于出行时间20分钟到约定地点等候。 | 一年 |
采购需求附件: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内容委托公务用车社会****点击查看水利厅提供用车服务(含驾驶员)。车型包括:各类大巴、中巴、越野、商务、轿车等。
涉及服务采购项目考核计量等要求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若中标供应商出现交通安全事故或服务态度恶劣等不良情况,采购人可终止合同。
履约保证金无
甲方责任1.合同履行期间,甲方需要租车时,应提前告之乙方用车计划,如时间及地点有变动,甲方应提前以通知乙方。 2.车辆租用期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车辆损坏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责任1.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运输服务车辆的安全管理规定,为甲方提供车辆应符合行业标准或****点击查看公司自营,车辆驾驶员应是交通运管部门登记在册的并有丰富的驾驶经验及技能的人员,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自觉维护租用单位的利益,全面履行响应承诺,确保服务质量,圆满完成公务出行服务工作。 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点击查看公司购买为甲方服务的车辆保险,并承担全部保险费用足额购买交强险、第三责任险(保额必须≥300万元)、乘车人座位险(保额必须≥500万元);驾驶员人员保险必须≥100万元。乙方在服务过程中,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法律规定的赔偿责任;因乙方违章等原因造成甲方乘车人员的人身、财产或其他合法权利受到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应按甲方的行车计划,提前二十分钟到达指定地点,不得迟到。出车前要对车辆安全性能及消防,维修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保障车容、车貌干净整洁。做到着装整齐、礼貌用语、待客热忱。车内配备服务设施:饮用水(矿泉水、热水)、抽纸、雨伞;安全设施:急救包、灭火器、应急锤、三角木、警示牌等。 4.在执行运输任务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采取应急措施,并且及时协调其他车辆保障甲方运输任务,将影响降至最低。 5.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保证提供合格的驾驶人员及车辆的各项设备、设施完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如因乙方提供的驾驶人员及车辆设备,设施存在问题致使影响对甲方的服务能力,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乙方应当保证所租用车辆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线路运行,除因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外,乙方未按时到达发车及送达地点,影响甲**常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7.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车辆各项手续齐全、车况良好、无安全隐患,并对车辆定期清洁,保证车内外干净整洁。 8.乙方不得随意更换车辆,如必须更换,需提前与甲方协商。 9.乙方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负责做好车辆安检、驾驶员培训和管理以及服务等工作。
违约责任1.在协议期间内如单方无故解除协议,所造成损失应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2.乙方违约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的 20%作为违约金。 3.违约后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不可抗力/
服务期限一年
合同生效及其他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并签字后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一次性验收。供应商履约完成,采购人按采购合同约定的验收条件进行一次性验收。 (验收方案附件):
服务****点击查看水利厅及基层单位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费用结算按实际租用的车型以及出行次数计算。乙方必须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手续齐全的车辆及具备客运车辆驾驶要求的驾驶人员。
交付标准和方****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1 | 投标报价 | 10.00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折扣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折扣)×100%×权重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 注:折扣为在分项限价基础上所有车型的统一折扣。 |
2 | 项目实施方案 | 24.00 | 根据投标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实际特点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包含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计划安排,服务方案,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时效保证措施等。 1.项目实施计划安排: 项目实施计划安排内容科学合理、全面具体,切合项目实际特点,可操作性强的得6分; 项目实施计划安排内容有缺失,计划安排不够合理,基本符合项目实际特点,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得4分; 项目实施计划安排内容脱离本项目实际特点或不具备实际操作性的得2分; 未提供不得分。 2.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内容完善、具体,可操作性强,对整个服务流程精准把控的得6分; 服务方案内容有缺失,服务安排不够合理,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基本满足项目服务需求的得4分; 服务方案内容片面,脱离项目实际情况,服务流程设计混乱的得2分; 未提供不得分。 3.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全面,切合项目实际特点,可操作性强的得6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内容片面,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得4分;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脱离项目实际特点或不具备实际操作性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4.时效保证措施: 时效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全面可行、时效性有保障的得6分; 时效保证措施内容片面、具有可行性、基本满足时效要求的得4分;时效保证措施时效性差或脱离项目实际特点的得2分; 未提供不得分。 |
3 | 服务团队方案 | 15.00 |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团队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团队架构,团队人员组成,职责分工,工作制度、服务规范,工作效率保障措施等。 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团队方案内容与项目特点相匹配,每有一项得2分,共10分; 服务团队方案内容完整,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对应,且重点突出,设置合理,与项目实际情况结合紧密并能有效提升服务质量的,每项加1分,最高加5分; 未提供不得分。 |
4 | 车辆管理制度 | 8.00 | 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车辆管理制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车辆档案管理、年检管理制度,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车辆保险管理、违章管理制度,安全经营制度及发生故障调换其他车辆制度等。 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车辆管理制度内容与项目特点相匹配,每有一项得1分,共4分; 车辆管理制度内容完整,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对应,且重点突出,设置合理,与项目实际情况结合紧密并能有效提升服务质量的,每项加1分,最高加4分; 未提供不得分。 |
5 | 服务承诺 | 24.00 |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服务体系,服务标准,违约处罚措施,服务响应时间时限,保密方案,服务质量承诺,安全承诺,培训管理,车辆内饰,车辆保养,人文关怀,特色增值服务等。 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内容与项目特点相匹配,每有一项得1分,共12分; 服务承诺内容完整,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对应,且重点突出,设置合理,与项目实际情况结合紧密并能有效提升服务质量的,每项加1分,最高加12分; 未提供不得分。 |
6 |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 12.00 |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应急预案的执行原则,应急预案的执行范围,应急预案的执行内容,应急响应时间,紧急情况的预防措施,应对方案等。 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与项目特点相匹配,每有一项得1分,共6分;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内容完整,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对应,且重点突出,设置合理,与项目实际情况结合紧密并能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每项加1分,最高加6分; 未提供不得分。 |
7 | 车辆动态监控 | 2.00 | 投标供应商所提供服务的车辆安装定位装置并建立车辆动态监管平台并设专人值守且有效运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得2分; 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8 | 类似项目业绩 | 5.00 | 自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每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得2.5分,满分5分。 (以投标文件中所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为依据,未提供不得分) |
合计: | 100.00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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