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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食堂大宗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雁滩路3612号雁京家园5号楼1单元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 07月 25 日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食堂大宗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家数 | 备注 |
一包 | 米、面、食用油类 | 3家供应商 | 1、须为非转基因; 2、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二包 | 干货类(调味品、添加剂) | 3家供应商 | |
三包 | 豆制品类 | 3家供应商 | |
四包 | 肉类 | 3家供应商 | |
五包 | 冻货类 | 3家供应商 | |
六包 | 蔬菜类、蛋类 | 3家供应商 | |
七包 | 一次性可降解餐具和塑料袋类 | 1家供应商 |
注:供应商可对本项目中的任意一个或多个标包进行投标,为保证项目进度及质量,每个供应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包;如同一供应商在多个标包中同时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则按照评审顺序(按包一至包七依次评审)确定供应商成交标包;其它包顺延成交供应商。供应商若参与投标视为同意本条款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采购人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点击查看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5****点击查看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点击查看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6****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供应商如是生产加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②供应商若响应产品为清真肉类,需另提供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 07 月 04 日至2025年 07 月 10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市**区雁滩路3612号雁京家园5号楼1单元1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资料: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售价:3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 07月 25 日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雁滩路3612号雁京家园5号楼1单元1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 07月 25 日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雁滩路3612号雁京家园5号楼1单元1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联系方式:0931-****点击查看1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雁滩路3612号雁京家园5号楼1单元101室
联系方式:宁经理 138****点击查看9898
3.项目联系方式
电 话:0931-****点击查看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