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湾第一城东区物业服务项目(二次)

银河湾第一城东区物业服务项目(二次)

发布于 2025-05-19

招标详情

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银河湾第一城东区业主委员会
联系人联系人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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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9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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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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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湾第一城**物业服务项目(二次)

发表时间:2025-05-19

银河湾第一城**物业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银河湾第一城**物业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点击查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9日9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银河湾第一城**物业服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按小区物业费及停车费全额收入的80%估算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银河湾第一城**项目占地面积125116平方米,其中总建筑面积322610.32平方米,17幢住宅建筑,面积196918.15平方米;邻里中心3幢商办、综合使用建筑,商办、综合建筑面积47975.95平方米,其余建筑面积为其他非住宅面积。

专用空间总套数2746套;地下车位总数共1006个,其中人防车位128个,电梯58台。

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建筑面积和车位数量以全体业主物业实际登记面积和车位实际数量为准。

(二)服务内容

本项目采用商品小区的管理模式,将物业服务整体外包(包干制),包括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运行管理,共用绿化、花卉、树木、建筑小品、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公共环境卫生、垃圾分类、收集、清运、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公共秩序维持、日常管理与服务、应急管理和费用收缴,配合相关考评工作,建立相关台账记录。

(三)服务标准

小区服务质量标准参照《**市市区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分项目收费标准》的标准,优化融合文明城市创建考核要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细则要求、住宅小区公用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和养护标准,形成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标准。

服务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暂定五年,其中:中标后前六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须经招标人考核,考核不合格,直接解除合同。服务合同续期根据《银河湾第一城**物业服务考核办法》来确定续签工作。

(五)收费

(1)中标人需开展小区物业费收取、停车费、停车位管理费、电梯费的代收工作、沿街商铺电费的代收代付工作等,以及另行约定的代收费工作。所有费用的收取标准及要求,****点击查看物价局的规定执行。

(2)中标人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六)费用收取标准

A.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下列标准向中标人缴纳:

1. 普通住宅: 0.78 元/平方米﹒月,其**籍居民优惠范围仅限原籍居民回迁居民的房屋,****点击查看社区提供的清单执行,房屋所有权人变更后不再享受优惠。

2. 商业用房:1.56元/平方米﹒月;

3. 办公(商住)楼: 1.5 元/平方米﹒月。

在合同履行期间,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不因市场物价波动等因素而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有规定打折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B.电梯运行维护费:

电梯运行维护费用按其实际发生的运行成本由本单元业主均摊缴纳至电梯费独立账户,由乙方代为办理相关手续,电梯运行维护费用的支出,应经由中标人制定预算并由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执行(以最终电梯维保合同为准)。电梯运行维护费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按0.4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缴纳,每单元建立独立账号,业主缴纳的电梯运行维护费用所有权归所在单元业主共有。

物业服务费用和电梯运行维护费用按 年 缴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缴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中标人。

C.停车相关费用:

1.非机动车:本区域内的非机动车免费停放。

2.机动车:汽****点击查看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按以下标准由车位使用人向中标人缴纳:

(1)道路汽车位:180 元/个﹒月;

(2)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服务费: 50 元/个﹒月;

(3)人防汽车库:150 元/个﹒月。

车辆临时停放,一个小时内免费:

1-12小时5元 12-24小时10元 全天封顶10元。

车位使用人对汽车停放有保管要求的,应当与中标人另行签订保管服务合同。

D.有偿服务费:

单个业主可委托中标人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中标人必须向全体业主公示有偿服务的内容和收费标准。

中标人要在本区域的显著位置,每半年向全体业主公布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的收、支情况,并将账目明细清单书面向招标人报备。每年7月30日之前公布本年度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以上费用的收、支情况;每年1月31日之前,公布上一年度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以上费用的收、支情况,公布格式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格式。原则上参照《业主大会指导规则》第36条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其他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查看(**市**区嵩山路1-301号(**明珠苑综合市场3楼))综合办

方式:现场报名,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资料(加盖公章):

1.报名申请表(原件,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由代理机构发放招标文件。

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6月9日9点00分(**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市**区嵩山路1-301号(**明珠苑综合市场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勘查及标前答疑

(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2)标前答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5年5月27日11:00(**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递交至****点击查看

2.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收款单位:****点击查看

银行账号:406****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626575

开户银行:****点击查看公司**分行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5年6月5日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备注项目编号)

*投标人必须自****点击查看公司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账户并到账,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说明

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一经报名,投标人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三井街道银河湾第一城11栋甲单元一楼

联系方式:徐先生180****点击查看75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嵩山路1-301号(**明珠苑综合市场3楼)

联系方式:0519-****点击查看82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涛

电话:0519-****点击查看829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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