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点击查看事务中心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品目 |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行政区域 | 大鹏新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30日 22:1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7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8月02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董璨奇 |
项目联系电话 | 136****点击查看0509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大鹏新区**街道东沙路6号一、二楼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6****点击查看0509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大鹏****点击查看社区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8栋203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5-****点击查看3300 |
****点击查看办事处****点击查看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A包)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事务中心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关于对采购文件“食品安全保证措施”评分内容(2)“投标人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以送检日期或委托日期或收样日期为准)由具备CMA和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送检单位或委托单位需为投标人,报告需带有CMA和CNAS标识):①蔬菜类(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总汞、醚菊酯、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氟虫腈、二甲戊灵、氟胺氰菊酯)≥12项,缺任意一项不得分。②水果类(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氧乐果、丙环唑、毒死蜱、六六六、甲胺磷、甲拌磷)≥10项,缺任意一项不得分。”
调整为:投标人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以送检日期或委托日期或收样日期为准)由具备CMA和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送检单位或委托单位需为投标人,报告需带有CMA和CNAS标识):①蔬菜类(检测项目≥12项),少于12项不得分;②水果类(检测项目≥10项),少于10项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无其它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点击查看办事处****点击查看中心
地址:**市大鹏新区**街道东沙路6号一、二楼
联系方式:****点击查看0805
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大鹏****点击查看社区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8栋203
联系方式:0755-****点击查看33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工
电话:****点击查看3190
****点击查看中心
****点击查看
2024年0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