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食堂主副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3.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7月23日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2.更正内容:
(1)将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配送保障能力”的内容更正为:
配送保障能力 | 15 | (一)评审内容:对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配送场所(自有或租赁)、冷库(自有或租赁)、配送车辆(自有或租赁)情况进行评审:1.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配送场所:面积≥1000平方米得40分;800平方米≦面积﹤1000平方米得20分;面积﹤800平方米得10分;没有配送场所的不得分。2.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冷库:冷库面积≥400 平方米得30分;200平方米≦冷库面积﹤400平方米得20分;冷库面积<200 平方米得10分;无冷库不得分。3.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配送冷藏车:数量8辆及以上的得30分;数量5辆(含)至8辆(不含)的得20分;数量5辆以下的得10分;未提供冷藏车数量不得分。(二)评分依据:1.配送场所为自有的,提供房产产权证明文件(原件备查);配送场所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有效期在本项目开标之时起算,租赁期不少于1年),以及银行转账交纳租赁费资金流水明细(自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近3个月,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个月的,提供近2个月的明细,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两个月,提供近1个月的明细)。配送场所需提供内外景照片。2.冷库为自有的,提供房产产权证明文件(原件备查;冷库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有效期在本项目开标之时起算,租赁期不少于1年),以及银行转账交纳租赁费资金流水明细(自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近3个月,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个月的,提供近2个月的明细,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两个月,提供近1个月的明细)。冷库内外景照片。3.自有车辆的:行驶证+照片;租赁车辆:行驶证+租赁合同+租金发票+照片;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扫描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得分。 |
(2)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更正为:2025年8月5日14时00分;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更正为:2025年8月5日14时00分;
(4)在线解密时间更正为:2025年8月5日14时00分-14时30分期间进行解密;
(5)其他条款不变。
3.更正日期:2025年8月1日
1.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及时做好标书并使用最新加密规则加密后上传投标文件,未使用最新加密规则加密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作投标无效处理。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清湖路国鸿大厦5栋
联系人:梁工
联系方式:0755-****点击查看5774
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上步南路锦峰大厦22B
联系方式:0755-****点击查看4312转103、1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展庭、黄国安
联系方式:0755-****点击查看4312转10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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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