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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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项目概述
租赁车型:变更了两款车型,变更后为
1、别克GL8,2023款 改款 陆上公务舱 豪华型2.0T/7座,
4、广汽传祺GS8,2024款双擎系列2.0TM两驱尊贵版7座。
如车型停产可用同品牌新款车型,且不低于原需求车型款的配置替代。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删除了“具备车辆租赁经营许可证及相关资质”
2.业绩要求:删除了“近3年内至少签订过10台车的租赁期达到3年的业绩。”
三、报价要求
报价方式,补充:不接受只对部分车型进行报价(如若只对部分车型报价作废标处理)。
四、服务要求
2. 保险服务:第三者责任险改为200万元
五、评审标准修改为见下表
序号 | 评分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1 | 商务分(价格分) | 80 | 4种车型分别评分;以每种车型3年总价最低报价者基准价,得满80分,每高5%减少10分,以此类推;不足5%按内插法计算。 |
2 | 技术分(服务分) | 10 | 营业网点百分百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得10分;满足7成以上的7分;满足省会、直辖市5分;其余0分。 |
3 | 5 | 近3年(2022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0台及以上车辆长期(3年以上)租赁业绩得1分;15台及以上车辆长期(3年以上)租赁业绩得3分;20台及以上车辆长期(3年以上)租赁业绩得5分; | |
5 | 承诺提供全新采购车得5分;承诺提供5000公里以内次新车3分;其余或不提供承诺不得分。 |
具体详细变更见附件《中交四航院租车招标文件(补遗后)》
1 | 中交四航院租车招标文件(补遗后).docx | 下载 预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