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食堂农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天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食堂农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6-27
天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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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8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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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机关食堂农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点击查看 **县**镇滨河路932号 550,000.00元 机关食堂农副食品采购(百分比):94% 99.2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点击查看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点击查看0000 C****点击查看0000 餐饮服务 机关食堂农副食品采购 完全按照采购文件中的服务范围执行 完全按照采购文件中的服务要求执行 完全按照采购文件中的服务期限执行 完全按照采购文件中的服务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代正玺(采购人代表)、杜红、宋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供应商支付,①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印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规定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 ②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8000.00元整。 ③账号信息: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191****点击查看0208;收款单位:****点击查看;开户银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铁路支行;账户号码:44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293134;特别提醒:此账号为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唯一账号,请供应商认真核对,谨防假冒,避免错误。另,我公司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监督部门:四****点击查看财政局;联系电话:0835-****点击查看966;地址:**市**县**镇**路8号。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点击查看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正西街39号

联系方式:181****点击查看39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一环**三段1号1栋4单元16层1608号

联系方式:135****点击查看5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135****点击查看5100

****点击查看

2025年06月27日


附件(3)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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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天全县爱国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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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食堂农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次)(N511825202500002420250612001)-文件集.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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