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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建函〔2025〕25号
****点击查看纪委国家监委、省、市、县纪委监委的部署要求,切实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有效规范**县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推动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物业管理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
二、征集范围
1.物业小区公共收益方面。主要包括公共收益是否按照规定建立专户管理,是否按照规定使用,是否存在虚报、瞒报收入,是否存在侵占公共收益,是否公示公共收益收支等。
2.物业服务履约方面。主要包括物业服务质价是否相符,是否存在物业收费不透明、“乱收费乱涨价”,是否违规收费、捆绑收费,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收费公示等。
3.业主装修押金方面。主要包括物业企业是否按合同约定及时退还业主装修押金,是否存在无理克扣业主装修押金等
4.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方面。主要包括开发商选聘前期物业招投标是否合法合规,业****点击查看公司,是否依法依规选聘后期物业等。
5.业主委员会成立、运行方面。主要包括业委会成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有党员干部干扰业委会正常履职,业委会日常运转是否规范等。
6.房屋维修资金方面。主要包括是否存在侵占挪用房屋维修资金,房屋维修资金使用不透明、未公示等。
7.其他涉及物业管理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
三、投诉举报渠道
1.电话:0730-****点击查看047(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邮箱:****点击查看@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物业领域问题线索”)
3.来信、来访举报:****点击查看409室
四、征集要求
1.反映问题内容需具体真实,主要包括涉及的小区名称、物业服务企业名称、问题发生时间及具体表现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合同、缴费凭证、照片、视频等)。
2.举报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
3.鼓励实名举报,提供真实姓名、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我们将严格依法为举报人保密,切实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于经查证属实的问题举报线索,我们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予以办理。
我们诚挚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工作,共同维护全县良好的物业环境。感谢您对**县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