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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点击查看 |
地址:**省****点击查看经济开发区歌场路与G235交叉路口 | |
代理机构 | 名称:****点击查看 |
地址:**省****点击查看经济开发区歌场路与G235交叉路口 | |
项目名称 | 汤桥安置区、绿溪花园等老旧房屋装修和改造提升项目EPC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开标时间 | 2025年1月22日9时3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点击查看(联合体成员:中经建设****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 |
地址:**省****点击查看经济开发区歌场路与G235交叉路口、**省**市**区****点击查看广场2号楼1601室、**市**区古北路678号1101室 | |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固定费率2.50%;施工费报价:下浮率12.30% | |
工期:18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6.09分 | |
项目负责人:何延(施工负责人)、陈纪华(设计负责人)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皖234****点击查看10920、201****点击查看2538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施工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 | |
企业奖项:/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省强坤****点击查看公司(联合体成员:中科****点击查看公司) |
地址:**省**市**区杨柳镇高桥街道117号、**市**区蜀西路9号1栋7层701号、702号 | |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固定费率2.50%;施工费报价:下浮率11.60% | |
工期:18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4.46分 | |
项目负责人:董雪萍(施工负责人)、刘晨曦(设计负责人)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皖234****点击查看03542、202****点击查看3217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施工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 | |
企业奖项:/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点击查看**公司(联合体成员:****点击查看公司) |
地址:**省**市**市青龙西路**城1-B幢6001号、**省****点击查看市大十字街道**大道6****点击查看商贸城四大馆38幢3层3803 | |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固定费率2.50%;施工费报价:下浮率12.26% | |
工期:18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4.26分 | |
项目负责人:王利亚(施工负责人)、梅莓(设计负责人)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皖234****点击查看06839、201****点击查看0191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施工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 | |
企业奖项:/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点击查看**公司(联合体成员:境****点击查看公司)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未见牵头人盖章,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5年1月22日-2025年1月26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63-****点击查看153,招标代理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182****点击查看5508。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县****点击查看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点击查看47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