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高新区永兴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绵阳高新区永兴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5-08
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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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1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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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点击查看 **市涪**迎宾路 32 号 971,520.00元 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百分比):10.00% 95.77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点击查看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点击查看0000 C****点击查看0000 其他服务 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点击查看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合同签订生效后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度服务期满后,由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满意度评估,最终由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章鑫、付莹、刘冬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和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4.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报价说明:本项目成交下浮比例为10%,主要以****点击查看委员会网站公布的价格作为结算基础价格;对于****点击查看委员会网站未公布的配送产品,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参照市场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当月核价由采购方组织有关人员****点击查看小组,核实市区三家以上市场原材料实际零售价作为综合评估基础,再*(1-10%)结算,不予调整)。结算价格计算:市场信息价*(1-10%)*实际数量=实际结算金额。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高新区**镇**南路2号

联系方式:139****点击查看28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高新区虹阳街1号

联系方式:0816-****点击查看609;132****点击查看17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博

电话:0816-****点击查看609;132****点击查看1775

****点击查看

2025年05月08日


附件(3)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新金龙食品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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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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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二次)(N510786202500001220250424001)-文件集.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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