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社会福利中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消防设施维保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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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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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保护中心)

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招标(采购)方式:询价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7月30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8月04日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保护中心)消防设施维保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点击查看
中标(成交)金额:肆仟捌佰元(¥4800元)

招标(采购)人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保护中心)

联系电话: 0551-****点击查看4463.

公示期:2025年8月05日至2025年8月0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保护中心)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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